第64章

  路小佳习得荆无命的剑法,以他的奇诡快剑为基础,增加了一点红的毒辣致命和冷血的干净利落,像这样又快、又狠、又准、又毒的剑法,武林罕睹!
  轻微的,但不容忽视的,那是剑穿透腹部血肉的声音。
  路小佳抽出剑,剑尖上的血滴落在地。他看向面前的李寻欢。
  “你很厉害,你的飞刀也很厉害,不过只要快到让你没有出飞刀的机会,你就并不是不可战胜的。”
  “先前你有机会杀了我的时候没有动手,这次我也不杀你。”
  路小佳手里握着剑,并没有收起来。
  望着路小佳,李寻欢用手捂住伤口,笑了一下。
  “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我一共见你出剑五次,一次我们一致对外,四次你与我打斗,你的剑法每一次都在进步,都在变得更快更诡……咳咳,假以时日,我想你的名声一定会响彻天下的。”
  对于李寻欢的话,路小佳只是哼了一声。
  ——唰!
  又一柄剑刺过来,路小佳后退躲闪避过,他看向来者,冷笑道:“怎么,你要多管闲事吗?”
  “闲事管管又何妨?!”
  来者是一个看着三四十岁的男子,气势豪迈,剑是重剑,跟他这个人看着很像。
  那双死灰色的眼睛落在男子的脸上时,路小佳注意到他这个人不可避免地僵硬了一下,随后握紧了自己的剑。
  很少有人第一次见路小佳的眼睛的时候不觉得奇怪,这个人也不例外。
  “那你就管吧。”路小佳冷冷地说道。他收剑入鞘,脚尖点地,施展轻功头也不回地走了。
  “好轻功!”李寻欢说着,叹了口气。
  “这位兄台,你没事吧?”陌生人热情关切地问道。
  “还好,这回多谢你了。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在下龙啸云。”龙啸云见李寻欢还有回话微笑的力气,便松了口气,然后伸手去扶李寻欢去一旁休息。
  “多谢龙大哥了。”李寻欢一边自我介绍,一边顺着他的力道起来。
  ……
  路小佳赢了李寻欢之后,心里没有太多的实感。
  因为这毕竟是年轻的小李飞刀,要是他能赢了那个已经成为传奇的小李飞刀的话,那路小佳觉得自己可以骄傲到多吃两罐花生酱。至于现在嘛,吃一罐花生酱就可以了。
  不过关于李寻欢所说的他自己剑法的进步,路小佳倒是有所体会。
  他能感觉到,每一次出招的时候之前从冷血、从一点红、从楚留香,甚至是从无花和薛笑人那里学到的都在一点一点地跟路小佳自己所掌握的剑法磨合、精简,在逐渐变成一种最适合路小佳的东西。
  路小佳有听冷血的话,他从云身上学,学云的疏懒散漫,悠哉悠哉,一动不如一静;从树身上学,学树的沉稳厚重,枝叶繁茂,静止中蕴藉的磅礴生命力;从河流中学,学河的湍急奔流,静水流深,流动中快与慢的自然转换。
  大自然的玄妙路小佳一时半会还做不到完全悟透,他只能尽量加深自己的理解,然后把它们融入自己的剑当中。不过仅仅只是这样的进展,也足以令路小佳很高兴了。
  夜深了,他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给了小二些银两,要他去买些炒熟的花生,买些酒来,然后他自己在房间里把花生泡到酒里。
  他想到了之前同叶开说的玩笑话,用花生泡酒吃,路小佳决定尝试一下,先泡一晚上,然后明天早上尝尝味道。
  路小佳晚上睡着了以后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奇怪的梦。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睡前还在想花生,所以梦见的东西也都跟吃的有关。
  他先是梦见了荆无命,荆无命在炒花生酱,他炒的花生酱特别好吃,所以他是金钱帮的名誉大厨,专门负责做花生酱的。金钱帮是新出名不久的综合饭店,什么都做,什么都卖,号称只要给够钱,就算是花生酱拌牛油果也一样做。
  金钱帮的竞争对手是李园。人们都说李寻欢的刀工特别好,他是传承已久的高端饭店李园的二老板,到他这个位置已经很少亲自下厨做饭了。现在以刀工出名的李园厨子是叶开。
  金风细雨楼主打做果茶,芒果系列和火龙果系列都是一流的,苏梦枕销售口才一流,主打为加班族提供最好的外卖。三条街外戏院的白幽梦最喜欢点他们家果茶。
  六分半堂做奶茶发家,他们家奶茶以六分糖作为经典招牌,有个别名叫做六分甜。有时候还会跟隔壁做经典珍珠奶茶的霹雳堂联动,据说是因为六分半堂的老板跟霹雳堂的老板有亲戚关系。
  睁眼坐起来的时候天微微亮,路小佳睡不着了,他满脑子都是花生酱奶茶果茶,觉得如果梦里的金钱帮经营范围真是那样的话,还不如叫花生帮,反正出名的是荆无命的花生酱。
  于是他起身下榻,尝了一下他昨晚的成果,感觉有点像酒泡花生,而不是花生泡酒。花生外皮被酒浸润了,稍微有些软,不过内里还是脆脆的,只是多了一些酒味。
  他在上辈子的时候喝过白酒,五六十度的白酒酒香纯冽,喝下去的时候烧喉咙。现在的这个酒充其量就是稀释灌了很多水的那种,花生泡在里面还没有泡在醋里有滋味。
  “失算了。”路小佳啧了一声。
  【作者有话说】
  路小佳:与其做李寻欢的朋友,不如当他的仇家(得意)(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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