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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闻砚书稳住笑容,“她一个孩子,我跟她调情?小姨你真是说笑了。”
  “闻羡……”闻彩珠长长地哦了一声,改口道,“不,是砚书,你知道刚才在外面,小姨为了你,砸了多少台相机吗?”
  也就是说,闻砚书掐着沈郁澜脖子那一幕,被她看到了。
  闻砚书心平气和道:“小姨辛苦了,但那又能说明什么呢,只是郁澜不听话了,我一时气急而已。”
  “我们家砚书还真是气性大。”
  “不及小姨。”
  闻彩珠会心一笑,“看来是我误会了。”她转眼看向沈郁澜,“你叫郁澜是吧?”
  “嗯,沈郁澜。”
  “好名字,好听……”
  闻砚书截断话,“是我给郁澜起的名字,小姨还觉得好听吗?”
  “像郁澜这么特别这么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名字只能算作锦上添花,还是人更好,再普通的名字,也能被郁澜撑起来。”
  闻砚书哼笑一声。
  闻彩珠又说:“既然砚书对郁澜没有兴趣,那真是太好了,我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合我心意的姑娘了,我喜欢。”
  “可惜了,小姨要失望了,在小姨之前,已经有人捷足先登,郁澜有男朋友了。”
  “是吗?”闻彩珠看着沈郁澜问。
  沈郁澜如实点头。
  “结婚了吗?扯证了吗?”
  “还没有。”
  “拍拖而已嘛,那我便抢一抢,反正他们也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关系。”
  闻砚书温和的语气里暗含讥讽意味,“小姨难道连基本的道德感都没有吗?”
  闻彩珠仿佛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道德这个东西呀,我还真就没有了,不瞒你说,砚书,我就喜欢抢别人的东西,越是抢不到,我就越兴奋,我连人妻都抢过,你跟我谈道德,再有,你觉得道德这两个字,你配说出口吗?”
  她满是恨意的眼,戳中闻砚书心底最深的痛处,她沉默了,牵着沈郁澜的手,慢慢松了力气。
  然后沈郁澜就被闻彩珠搂走了。
  沈郁澜回过头,看到就是闻砚书那双心碎的眼,但闻砚书在下一秒,收起所有会让她显得不堪的脆弱,朝沈郁澜露出最恣意的笑容。
  就连发疯时,她都能留出哪怕只有一分理智克制着不把最真实的自己毫无保留地给沈郁澜看,她就像展柜中央最奢华的那件珠宝,玻璃罩保护起来,触摸不到,尤为神秘,一旦哪天你把她拥有,你这才发现,原来看起来那么耀眼那么熠熠生辉的珠宝,竟然一摔就碎了。
  摔碎了,就没有价值了。
  谁会喜欢没有价值的东西呢。
  为了沈郁澜,失控成这样,曾经那些姑且还能克制的难眠夜晚,她已经提前预判了如果她们在一起的过程和结局,她经历得多,最了解人性,因此,就算没有叶琼,她八成也不会和沈郁澜在一起。
  说白了,她对任何人,任何爱,都无法做到绝对信任。
  就像现在,她相信曾经那么喜欢她的沈郁澜,是真的变心了。
  不会有人爱她的所有,那就从一开始,不要被谁拥有。
  所以时至今日,她还是攥着最后一点理性,就是不肯承认她对沈郁澜的心意。可是,她不是故意的,不是有心折磨沈郁澜,不是轻贱沈郁澜给过她的爱,她只是喜欢过头了,只是太没有安全感了。
  要不然,她怎么会明知不应该,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脚,默默跟在她们身后,也不说话,就跟着,仿佛这样,刚才差点碎在原地的自己,才会因着能够看到沈郁澜,一点一点,自己把自己拼凑完整。
  留给别人仰望的,只有那张高傲的脸。
  沈郁澜再一次回头,看到的,亦是如此。
  闻彩珠带她去了顶楼,把她带到一间装潢华丽的办公室,指了下里面,“卫生间,去吧。”
  沈郁澜问了一嘴,“闻姨,这是你的办公室呀?”
  “这栋大楼,都是我的。”
  沈郁澜显摆自己有家食杂店时,语气都比她得意,这得多有钱,才能用这种平淡语气说出这样的话。
  沈郁澜哇了一声,“闻姨,你也太有钱了吧。”
  跟过来的闻砚书就站在门口。
  闻彩珠朝站着的沈郁澜招招手,“过来。”
  沈郁澜看了闻砚书一眼,走到闻彩珠身边。
  闻彩珠摘下戴在手指的三颗玛瑙戒指,牵着她的手,给她戴上,“当年,你送了我一块手帕,这些,就算作回礼吧。”
  “这太贵重了。”
  “闻姨喜欢你,给你什么,都是乐意的。”
  “闻姨喜欢我呀。”沈郁澜意味深长地看了失神的闻砚书一眼,“可我就是个普通人呀,闻姨喜欢我哪里呢?”
  闻彩珠眼怀柔情地对她说:“你才不普通呢,闻姨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小姑娘……”
  开头几句话,和失神在那里的闻砚书心里讲不出口的话重叠了。
  「郁澜,忽然想要写一封信给你,但我不知我敢不敢把它交给你。其实想给你写信的念头,已经有很久了。
  我同自己说,等港岛下雪了,我就把信寄你。
  虽然你我不曾认识。
  那年你十四,小姨把车停在沈枣儿食杂店门口,她下车买烟,睡着的我,睁开眼时,看到了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姑娘。
  你蹲在地上,和各种奇怪的小动物说话。它们听得懂你说话吗?我想下车问问你。可我似乎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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