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酒精会导致神经迷茫错乱,潜意识里会把很多往事想起,仿佛在梦里,清醒又有点虚幻,叶蓁站在树荫中,看着阳光下的潘盛,忽然觉得自己太不敞亮,太混蛋。
一股非常强烈的欲望郁积在胸口,撞来撞去得不到宣泄,她想碰碰眼前的男人,却不知如何伸手,想挽回一些事情,却不知如何开口,那只笼子里的野兽,沉在水底的野兽,又骤然冒出头,嘶吼着挣扎着,拍打着拴住牢笼的铁链,激起大片浪花。
叶蓁不说话,潘盛也没再开口,只安静的抽烟,烟雾弥漫,同沙砾一起在空中闪闪烁烁,他眉眼微垂,目光落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昨天刚下过雨,野花野草葱郁盎然。
一支烟燃尽,潘盛把烟蒂扔地上,用脚捻进湿土里。
“回去吧。”他说。
叶蓁的睫毛颤了颤,心慕然慌了一瞬,她往前几步站到他面前,扬起小脸,开口嗓音有些沙哑,“我刚才问,你有没有女朋友,有的话就算了,如果没有——”
“没有怎样?”潘盛忽然打断她的话。
“看见他结婚,心里不爽,想找男人了,是吗?”
潘盛语气讥讽,好看的薄唇也牵起一抹意味不明的弧度,“叶蓁,当年人家谈恋爱,你也找男朋友,如今也要随便捞人结婚?呵!好胜心还这么重。”
仿佛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冰水,叶蓁瞬间僵住,站在阳光下也感受不到半点温度,她彻底醒酒了,紧接着强烈的羞耻感涌上来,潘盛明白她的意思,那双深邃黑静的眸子看穿了她所有的小心思,毫不掩饰的,赤裸的,见不得光的某种渴望。
多余的话无需再讲,潘盛转身走了,空气中烟味散尽,叶蓁又退回荫影里,低头靠墙站着。
没一会儿,视线中出现一双黑色皮鞋和西裤,淡淡的嗓音自上方响起:“我送你回去。”
送饭的人换成了【真意】的员工,定时定点把三菜一汤送到叶家,第一天没觉得什么,两天有点不对劲,第四天,秦玉珍用拐杖敲了敲地面,问:“你和小盛是不是又闹别闹了?”
叶蓁在写工作报表,眼睛盯着电脑屏幕,含糊道:“没闹别扭,您别瞎琢磨。”
“那他这两天怎么不来了?”
“忙呗。”
才怪,秦玉珍撇了撇嘴,自打受伤半个多月以来,甭管在医院还是在家,潘盛再忙,三天内都保准露面,这回明显出问题了,叶蓁从参加婚礼回来情绪也不对,每天趴在房间里对着电脑捯饬,话也少了,不知道忙些什么。
“奶奶,还有几天,我真要走了。”叶蓁手指飞快敲击键盘,眉心微蹙,说:“上次去医院,您不配合医生检查,药也不好好吃,这样不行。”
“伤筋动骨一百天。”秦玉珍说:“你起码要在家陪两个月吧。”
“我有自己的事业忙。”
“奶奶不想你跑那么远,上大学的时候,要不是你妈支持,我指定不让你去,现在好了,心野了,一走就摸不到人影,小蓁,奶奶看着你的照片都忍不住流眼泪,你怎么狠心的。”
秦玉珍悲从心来,扯起袖子揩眼角,声音也哽咽起来,“你肯定怨奶奶骗你回来,还不让你走,可你一走几年不进家门,我这日子过一天少一天的,分开都不一定能再见到,小蓁,大城市是好,那你也不能不要家啊。”
叶蓁往旁边看了一眼,回完助理消息后合上电脑,起身坐到老太太的身边,低声哄道:“奶奶别哭了,以前是我不好,我答应您回来过年,好吗?”
明知道拦不住了,秦玉珍只能泪眼婆娑的点点头,强调说:“以后每年都要回来。”
这几天叶蓁没跟潘盛联系,关系又急速淡化,每次打开手机,她都会下意识点开相册,盯着那张厨房的照片看上几秒,不知不觉间,埋在心底的那颗种子悄悄露头了,不管她愿不愿意。
两人再次见面,潘盛带来一个美女,胸大腰细腿长,明媚妖艳,穿着枫叶红连衣裙,袅袅婷婷立在他身边。
这天是郭月的生日,请朋友们爬山露营,当初接到邀请电话时,叶蓁习惯性拒绝,直到郭月神秘兮兮说盛哥带女人了。
好靓的一个女人。
“她叫楼心怡。” 潘盛的介绍语很简单。
赵义补充道:“ 心怡是酒店大堂经理,虽然第一次跟盛哥出来玩,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
确实不陌生,蒋风华的婚宴上,潘盛没坐一会儿,她就会进来把他喊走,叶蓁那时候就留意到了。
郭月说:“我去酒店找你玩,怎么没见过?”
“我见过你啊,小月。” 楼心怡笑盈盈的接话,银铃般的声音很好听,“大家都知道郭总有个贤惠可爱的漂亮女朋友,你每次来酒店,我们都躲在角落偷看。”
......贤惠,可爱漂亮,郭月被夸的红着小脸往赵义身上靠。
楼心怡转头看向叶蓁,含笑颌首,“叶小姐,好巧,又见面了。”
“你好。”叶蓁点点头,淡淡的看了潘盛一眼,潘盛正和刚到的蒋风华打招呼,齐静安走到叶蓁身边,低头看了看她的鞋子,“蓁蓁,平板鞋爬山不方便,下来可能还会摔跤,你要回去换一双吗?我陪你。”
叶蓁没有合适的登山鞋,随便捞了以前上学时候的旧鞋穿,身上运动服也是高中时候的。
“不换了,没事。” 平板鞋怎么了,还有人穿着高跟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