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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回到家她递给我几板药,没有名字,她说:“是类似保健品作用的药,每天都要吃。”
  我乖乖接过来,托着下巴看她。
  好像生了一场大病,秦明月之前的事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是哥哥。
  连喜好都变了,我原先是爱穿黑色衣服的,现在衣柜里只剩下白色了,爱穿白色的是笙笙才对啊。
  笙笙说公司先交给陈栖管理,让我不要担心。
  我强烈要求她去伦敦继续念书,她没办法只得答应我,给我看了订好的机票,我才善罢甘休。
  在家的感觉很熟悉,就好像我之前也天天在家似的,我并不排斥这种感觉,但我总觉得呆在我的房间太压抑了,闲着没事就去笙笙的房间晃一趟。
  其实我从妈走的时候,就再也没怎么去过妹妹的房间,每次去也敲门,但是这几天去她房间总是下意识的————端了水果下意识往那边走,散步回来下意识去那边休息,全都是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改也改不掉,只得顺着来。
  我翻到好多旧照片,分别是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她和我,盯着照片我总是会恍惚一阵子,照片上的我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微笑的弧度都和我不大一样。
  对着镜子笑了又笑,无论怎样都和照片上笙笙微笑的弧度一模一样。
  就好像……这具身体早已习惯似的。
  不知不觉的睡过去,梦到有人跟我说:
  “笙笙,哥哥要你幸福。”
  “或许你可以换个称呼,比如……男朋友?”
  “笙笙!我新做的蛋糕,来尝尝!”
  “累死我了笙笙,纽约这边生活节奏好快啊!”
  好多人啊。
  还有一句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鸳鸯原罪有,七步已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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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快乐呀大家,放点猛料。
  全文都是笙笙的第一视角,不存在任何视角转换。
  笙笙不喜欢穿黑色衣服,那么文中穿黑色衣服的“笙笙”是谁?
  幸好没啥人看,不然这种狗血矫情文要被骂死的(^^)
  第26章 六步·鸳鸯
  笙笙去英国以后,没有再回来。
  原来哥哥独自一人在家时的心情是这样的,无措又无助。
  笙笙给我的药,我一直在吃,她说是类似保健品作用的,我很信任她,根本没有多问。
  只是吃了之后,头很疼很晕,一直有人在跟我说话,叫我笙笙。
  真奇怪,真奇怪,笙笙不是我的名字啊,笙笙是谁的名字呢?
  我怕我再次把自己给忘掉,于是我回想了我的一生。
  我叫卜千秋,十三岁死了妈,十七岁独身去英国剑桥边留学边打工,二十一岁带着荣誉归来,给妹妹大房子和漂亮裙子,二十四岁正式和父亲闹掰断决父子关系,从此在世界上只剩下笙笙一个亲人。
  无论如何我都要保护好笙笙。
  记忆一帧帧地闪过去,为什么都是以第三人称看我的一生呢?这是谁的视角?
  我是谁?我在虚无中懵懂地想。
  我叫卜千秋,十三岁死了妈,十七岁独身去英国剑桥边留学边打工,二十一岁带着荣誉归来,给妹妹大房子和漂亮裙子,二十四岁正式和父亲闹掰断决父子关系,从此在世界上只剩下笙笙一个亲人。
  卜千秋,那是个很优秀很厉害的人,那是个很极端很危险的人,那是个模样俊美、风度翩翩的哥哥。
  我这样子根本就不像卜千秋了。
  更像另一个人,那个人是谁呢?
  我好像不是卜千秋,那我是谁呢?算了,总之我没有演好哥哥,我也不知道我是谁,那还是去死算了。
  迷惘之中,锐利的刀锋已经抵在自己柔软的颈部上,再往前一寸,就可以解脱,去一个再也没有寒冷和苦难的世界,当一个单纯幸福的人。扮演好哥哥这种过家家再也不要玩了,我不想长大。长大了,朋友都不在了,一点也不好玩。
  房门是什么时候被打开的,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眼前人紧紧拥住的,不知道;这是谁的房间,我又是谁?统统不知道。
  眼前人有双桃花眼,眼尾上挑,带着点红晕,那是他哭了。
  他身上带着好闻的味道,不是电视剧小说里面说的“檀木香” “薄荷气息”,那是一种很安心的气息,和小时候钻到晒好的被子里的感觉一样,闻得人鼻头发酸,也想哭了。
  我的脖子在无意识之间已经鲜血淋漓,他紧紧把我抱住,硬挺的西装布料抵在我的伤口上,很疼,但是我不想松手。
  我知道我又要见到白茫茫的天花板了。
  耳边救护车的鸣笛声越来越清晰,眼前的人一直喊我笙笙,一直喊,我已经忘记我是谁了,也没有什么力气所以没有回答他。
  他说,笙笙,你是笙笙,我才是哥哥。
  他说,笙笙,先听我说爱你吗?想听就活下去。
  他说,笙笙,我们都在等着你。
  “我们”……?都有谁啊?
  迷迷糊糊在救护车上睁眼,然后流泪,好疼,好苦。
  京鸿的冬天不下雪,我的世界一直下雪。
  ——————————
  朦胧的白色中,有人喊我笙笙,叫我不要死。
  卜苍声吗?她还是去死好了,她没有必要活下去。
  可那人还是叫我不要死,说我是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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