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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她的视线掠过粥棚前的一众流民,忽而笑道:“听话的人,我保你衣食无忧;闹事的人,我送你早入黄泉。”
  刚刚还乱作一团的流民此时都唯唯诺诺不敢吱声,没想到王遗策看起来瘦弱,一脚却能将一个大汉踢得半天爬不起来。
  王遗策把脚挪开,无感情地说:“拖走吧,直接砍了。”
  庞害上前来揪住猪头男的衣服,拖出去一段距离后长刀出鞘,只一瞬便让那猪头落了地,血溅三尺有余。
  这下流民是彻底不敢乱了,但是没一个因此跑了的,都是饿久了的绿眼狼,不甘心扔下几锅粥跑掉。
  王遗策转头看向刚刚被猪头男吓到的元三娘,亲和地笑了笑,说:“姐,帮你孩子报了一个仇,在场的还有谁吃了她,你指给大当家看就行。”
  大当家就是庞害。
  元三娘忽然间红了眼眶,她见过女儿在她面前被分尸的场面,早就不怕见杀人了,刚刚看猪头男遭了报应,心里只觉得畅快。
  “谢谢……谢谢二当家……谢谢大当家!”
  元三娘说着就要跪下给鸡犬磕头,王遗策赶忙指挥着三娘左右的女人把三娘架住,夸张道:“姐你可不能倒哇!你还要帮我们施粥呢!”
  闻言元三娘泣不成声地抓起粥勺,继续给伸碗的流民盛粥。
  “对了!”王遗策坐回太师椅上,想起来什么似的一拍手,叫停了施粥,“我得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让大当家杀那个猪头男。”
  接着她就细数自己和庞害从这人身上看出的业报:“此人从前就有盗窃习性,曾杀人埋尸三具,食人四人,欺妇戮孺,即使曾入牢狱,都未悔改,品行极劣。这人今日能在粥棚闹事,口出狂言,明日就可能出现在还未修墙的红尘镇内,让镇民有性命之忧。我们做当家的,会以镇民性命为先。”
  甜枣给了,就得打一棒子警示,王遗策继续说道:“如今道边食人比比皆是,也没见有官兵来管,区区杀人,就更不会有官府管了。但我管,你们想试试大当家的刀,或是三当家的毒,可以随便杀人试试。”
  王遗策右手手肘撑在扶手上,她撑着下巴,望向早已在庞害杀人时便自动排好队的流民们。
  “好了,现在你们身上背过人命的可以转身走了——把碗给我放下。”
  陆陆续续地有些人放下碗离开了。
  一个左眼上带着一条竖直刀疤的中年男人缓缓放下了碗,转身要离开。
  男人的骨架很大,在人群中比较显眼,引得王遗策多看了两眼。
  王遗策站起来喊道:“等等!那个长得很高的刀疤脸不用走!你回来!你杀人是为了救人,以杀止杀,你这种的不算!”
  男人的脚步顿了顿,随后有些迟钝地转身,指了指自己:是在说我吗?
  王遗策招手:来来来!
  她在这个男人身上看见了浅淡的功德光,这玩意儿在出家人身上都很难见到。
  功德光会出现在一个凡人身上,有三种可能:一是祖上积累了大功德,为子孙留了福报;二是神佛转世,不过这个王遗策只在书上看过,对这种可能的真实性存疑;三是这个凡人干过惊天动地的大善事,或者这辈子一心向善没有作过什么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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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最忠实的守护者!骑士一般的存在!狗可能是人类驯养的第一种动物,在时间上远远早于家畜!犬的嗅觉听觉灵敏度位居各畜之首,是真正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存在!看家护院,驱邪避凶,狩猎畜牧,上山下水,当之无愧的六边形战士!谁不喜欢可爱听话的狗狗?谁!不!喜!欢!
  追禽赶兽不惧险,腰长足硬兼才鼻;十个养来九个好,能破诸邪第一功。——古书《相犬经》
  庞害原形的具体样子可以参考全黑西德成年体(毛色全黑的德国牧羊犬,西德的,网上可以搜到图片)
  ps:这一章,王遗策和庞害直接杀这种对她们要维护之地有潜在危害的人,是吸取了“正与邪”时的教训。
  第80章 红尘雪(3)
  刀疤脸男人身上的功德光更倾向于第三种。在这个世道,“杀人”有时被写作“除恶”,并不完全是个坏事,时代所迫,必要时刻,须得以杀止杀。
  这时候有些没走几步的背了命债的人就开始嚷嚷了:“我杀人也是为了救人!”
  王遗策嫌弃道:“你可拉倒吧!‘以杀止杀’是指别人想加害于你或他人,而你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进行反杀。人没招你惹你,你就杀了人家,那不叫以杀止杀,那叫你就是个人渣!快滚!!”
  还有些杀了人的以为王遗策不会知道,抱着侥幸不肯走,结果坐在太师椅上的两个妖怪一眼就看出来了,以心术不正为由削了几个脑袋,把威慑做足了。
  在王朝压迫下的人们有着天然的服从性,百姓不会因为官府除掉了几个恶人便对官府生出恐惧,心术正的自然不会怕,安安心心地继续生活。
  流民中最安心的就是女人,因为红尘镇的五个当家的都是女子,不会欺压或迫害她们。
  人力有限,是先修墙还是先建屋,这是个问题。
  按理来说,应当先建屋,让人们有个能安生住着的地方,但王遗策听土地神说,这附近的强盗土匪不少,她这几天施粥的名声传了出去,可能遭匪徒觊觎,来趁弱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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