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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相反的,另四个当家看着就亲和多了。
  二当家王遗策,在红尘镇居民的心目中就是财神爷兼父母官一般的存在,金发金眸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一些美好的事物,比如金子,比如阳光,因而由此心生欢喜。人们对这位总是笑眯眯的二当家都十分亲近。
  三当家柳叶是红尘镇中女子们的主心骨,谁家女子有个什么事都去找柳叶,有点什么好东西也都想着给柳叶送去。今天送新出炉的煎饼,明天送山里鲜采的野桑葚,让另四个女妖吃的是膘肥体圆,根本不用自家做饭。
  可能因为柳叶以前做过被女人们供奉的“娘娘”,身上带着点野神的神性,所以即使修为高、年龄大,也不会让人们觉得有距离感。
  全镇靠卖力气吃饭的男子都把四当家黄纵美当头儿。潞河位于红尘镇的那一段水路被黄纵美控制起来了,码头上载人的船和载货的船全是归她管的。
  又或者说,全是她的。
  她还组建了船帮,船帮里的弟兄都是她手底下带出来的,佩服她佩服的不得了。基本每天都有人需要用船,只要有人用船,他们就有钱赚。
  因为红尘镇还不具备和别处通商贸易的前提条件,五当家灰宝暂时还没有出去行商,但是红尘镇中家家户户都知道五当家的本事。五当家看着年纪小,一手算盘却打得又快又好,还时常走街串巷地体察民情,谁家有什么难处,带消息回去上报大当家和二当家,过不了多久,相应的解决方案就会发下来。
  某天正伏案奋笔疾书的王遗策突然抬头,朝靠在她左侧打盹的庞害说:“我怎么感觉这是报应?”
  庞害被她一抖肩弄醒了,满目茫然地看着王遗策左眼角下的小痣。
  然后情不自禁地凑上去舔吻了一口。
  王遗策撂下笔,上身后倾拉开距离,捏住庞害的两颊,认真道:“我真觉得这是报应。以前我有锦王之名却不履行职责,如今虽无官位却要履行地域管理之责。“
  庞害笑说:“天道好轮回。”
  王遗策叹息:“我自找的,不过管着还挺开心。”
  适时窗外有稚童嬉闹之声,王遗策金睫颤动,缓缓将视线移向窗外。
  人间又一秋,稻禾清香与桂枝余芳随着西风入窗,午后的光亮被窗格切分开来,稀碎地落在两妖交叠的衣物上,如阳花离枝,坠在衣襟。
  王遗策太衬光,日光打在她身上,反倒让人觉得发光的是她本身。
  犬性使然,待在自认为安全舒适的地方,本性流露的就更多。庞害忍不住伸手,傻傻地去捉落在王遗策衣襟上的碎光。
  忽而,王遗策轻笑,呢喃似地说道:“我喜欢这种声音。”
  这种孩童嬉闹声令她安心,好像时光不曾流逝,她不曾离家,正钻过狗洞,悄摸着去宫外玩耍,买了大把的东西藏在衣服里,想要带回去给父母兄妹,结果刚从狗洞冒头,就被守候多时的娘娘们逮了个正着。
  那时,刚学会行走的妹妹们见她被拎着的模样滑稽,纷纷笑出声来,声如碎叶,悦耳明心,她被抓包挨训的委屈都让这笑声冲散了。
  大概就是从那时起,王遗策喜欢上了孩童笑闹的声音,为了这种声音能够常在,她干出了一月爬八十次狗洞的壮举,带回来哄小孩的东西堆了她哥满书房,什么草扎的蚂蚱、纸折的兔子,平凡人家逗小孩的东西都让她搜罗了来,甚至还抱了条小狗回来。
  对,她养过一条小狗来着。
  王遗策的思绪飘回三百年前,她靠在椅子上,两手轻轻拨弄着庞害鬓边显露出的犬类绒毛。
  柔软的,带着温度的犬毛。
  ……
  人类外貌看着不过十二三岁的王遗策呆坐在地上,看着面前被开膛破肚的大犬。
  这只黄色皮毛的黄犬被刺客一刀划破了肚子,肠子都漏出来了。它拖着血淋淋的肠脏,一路嗅着气味去找躲藏在贤妃宫中的王遗策和王遗风。
  走到殿门口时,它终于撑不住地咽了气。血淅沥了一路,在墨黑的宫砖上画出一条鲜明的颜色,越过重重亭榭,指向贤妃的居所。
  人们是因为这条奇异的血线,才及时找到了王遗策和王遗风。
  王遗风本来就体弱,又受了惊,发了高热,很快被大人抱走了。王秩见王遗策缩在血被里,看着也吓得不轻,伸手要去将她抱起,可这只小鸡妖忽然动了动鼻尖,问王秩脚下踩的什么。
  王秩看了看自己的鞋底,是些含混在一起的血,已经干枯到发黑了。
  小鸡妖爬过去,抓着王秩的裤腿,想要去嗅闻,却被王秩拦下。于是她调转了方向,去嗅空气中的味道。
  小姑娘长的近妖,又像只野兽似的嗅闻血气,场面实在是太诡异。王秩以为王遗策吓得认知出了点问题,没敢拦,看着王遗策爬到门外,爬到黄犬的尸体前。
  “金桂。”小遗策轻声唤道。
  可这只名为金桂的黄犬没有像往常一样闻声凑来,摇着尾巴向王遗策讨要抚摸。它躺在地上,身下铺着一层血液凝结成的红毯,一声不发。
  虽然这条狗本来就不会发声。
  王遗策以前很奇怪,为什么这只黄犬长大后不会像宫外的狗一样吠叫,也不会激动地舔人,只在看见她时会不停地摇尾巴,明明刚抱进宫里来时还经常舔她来着。
  后来王遗策掰开了金桂的嘴,这才知道,皇权威仪,大内禁地需安静,不可传出犬吠之声,侍从们背着她将黄犬的舌头割了,所以金桂不会吠叫,也从不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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