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阿尔弗雷德家族执掌皇族权柄,和与教会一体两面的罗斯戴尔家族关系密切。欧尔佳的父亲安德鲁公爵和现任国王,都是阿尔弗雷德和罗斯戴尔家族通婚的后代。甚至连安德鲁公爵的夫人、欧尔佳的母亲,同样也出身与罗斯戴尔家。
“罗斯戴尔家的家族主脉仍然世代居住在冰城,只有最被看重的子弟会留在帝都参与教会的管理。如果你想要探听更多消息,我想你需要先去冰城一趟。”
第94章 策马飞驰 这些马好漂亮
“冰城?”李侑欢带着点疑惑问, 她曾经在露丝口中听到过这座城市的名字,但是了解不深。
欧尔佳点点头:“目前罗斯戴尔家的所有根基仍然在那里,如果你要沿着这个方向去寻找消息的去处, 我想最终一定会在冰城找到些东西。”
“只是……”她的目光中流露出几分犹豫, “冰城那里的自然条件并不好,我也曾经随母亲回罗斯戴尔的祖宅居住过一段时间, 那里基本只能终年蜗居在城内, 如果你去那边,一定要注意安全。”
“并不好指的是什么?”李侑欢有些好奇。
“冰城城内设置了保温结界, 因此城内温度尚不算低,但是城外却终年被坚冰和积雪覆盖,人们只用雪橇和冰刀来通行。”
“整座城的保温结界?那要消耗多少魔晶石啊?”李侑欢前世鲜少踏足极北之地, 对这座城的了解非常有限。
“那当然是因为时至今日, 冰城附近仍然全是魔晶石的富矿, 才禁得起这种消耗。”欧尔佳莞尔, “不然, 罗斯戴尔家为什么死都不肯撤出冰城?”
欧尔佳想了想, 提笔在纸上写下几个地址,递给李侑欢。
“第一个地址是罗斯戴尔家的主宅, 第二个地址是当地最大的魔法市集, 第三个地址是罗斯戴尔家旁枝一位小姐的住址, 不在冰城,在帝都。”欧尔佳指着地址,一一向李侑欢解释。
“帝都有传送到冰城的直达传送阵, 传送处不远就是这个魔法市集。如果你想去冰城,可以先去帝都找她领她的侍女令牌,这样用传送阵会方便些。关于罗斯戴尔家的消息, 也是她传给我的。”在李侑欢不在的几天里,欧尔佳已经提前为她细密地思量过了路上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提前联系好了接应的人。
“去帝都的路,我想你就不陌生了。”欧尔佳眼神亮闪闪地看着她,“欢,我有帮到你吧?”
“当然!”李侑欢收下纸条,心里也不禁泛起些感动。
看来,去冰城的这趟旅程也要起航了。
时间很快过去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里,李侑欢帮助精灵们重建了新族地,又重新改建了新族地和东符、安斯城的传送阵。精灵们的餐厅也在这半个月里准备的有声有色,很快步入了正轨。
明天,就是精灵族协助瑞贝卡举办宴会的日子。
李侑欢坐在公爵府一座高塔的尖顶上,暖洋洋地晒着阳光。她新做的白色丝绸法袍在高空的风中飘动,在阳光的映照下像是一阵流动的华彩,熠熠闪光。她的脚下,则是公爵府今日熙攘来往的车流。
这几日入城参加宴会的贵族都会在今日先来公爵府拜会,她则负责在这里观察这些人,也算提前为宴会镇镇场子。
许多人在出入公爵府时都会注意到坐在半空的李侑欢,在一番探问后又都默契地闭上嘴,收回好奇的目光。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大魔导师都是一个让人不敢正视的存在。
因为年少时做孤女的经历,李侑欢对旁人目光中的善意和恶意都格外敏感。在这些人打量着她的时候,她也基本把明日到场宾客的情况摸了个大概。
等到人群差不多散去,李侑欢才从高塔上一跃而下,在微风的承托下落到了大厅前的门口。
瑞贝卡刚刚送走一位客人,回头正好对上李侑欢的视线。
“欢!上面风景怎么样?”她笑眯眯地对李侑欢挥了挥手,快步走了过来。
“今天阳光真好,如果你没事也应该和我一起上去看看。”李侑欢也笑着回答。
“其实我有点恐高,下次再说吧。”瑞贝卡吐了吐舌头,“我们要一起去精灵族那边看看吗?”
因为精灵们最近在试菜,瑞贝卡这几天的晚餐都是在精灵们的新餐厅解决的。络绎不绝的好吃的让她大大开了眼界,也养刁了胃口,这几天在公爵府总是觉得食不下咽。
可是这几天来往的宾客又不少,为了保留惊喜,她只能每天陪着宾客们在公爵府吃安斯城的“正常料理”,只有晚餐才能借着试菜的名头溜出去吃一顿好吃的,有时还缠着李侑欢蹭一顿早餐或者夜宵。
李侑欢对她的小心思一清二楚,也并不戳穿,只是点了点头。
“对了!我们今天不坐马车!”瑞贝卡神神秘秘地领着她往公爵府花园的一个角落走去,“有客人送了我三匹有翼白马,我们今天骑马去!欢,你会骑马吗?”
“当然。”李侑欢有些惊喜,她已经很久没有自己骑过马了。骑马,也是来到达帕大陆之后才学会的技能,在她当时还没能熟练掌握短距离传送却需要各处寻找遗迹时派上了大用场。
达帕大陆许多马匹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马”,而是一些和魔兽杂交过或者干脆就是魔兽的类马生物,只是被笼统地都归类为马。有种健壮且脚程飞快的小型魔兽杂交马是李侑欢的最爱,曾经陪她踏足过许多森林和原野。后来她对于空间魔法的研究愈发精进,已经很久没有自己骑过马了。
瑞贝卡带着李侑欢来到一处专门开辟的马厩,伊丽莎白已经牵着三条缰绳等在了那里。
这种白马看上去恐怕可以被归类于巨马的行列,个头足足有一人多高,李侑欢觉得自己的头顶比马鞍恐怕也高不了多少。马通体雪白,鬃毛是灿烂的金黄色,两只并不算大的飞翼从马鞍两侧延伸出来,看上去有些微妙的不协调。
李侑欢尽力摸了摸自己眼前这匹飞马的鬃毛,柔顺强韧。感受到她的抚摸,飞马温柔的看了她一眼。
“这种马能飞起来?”李侑欢有些疑惑,转头问瑞贝卡和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摇了摇头:“飞翼更多的是助力这种马在跑的时候更轻盈,或许能够在高处滑翔一小段距离,但是指望它们飞起来倒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马性格温顺,跑的也快,耐力又强,是很好的赶路品种。”
“它们真漂亮。”瑞贝卡欣赏着飞马的毛皮,边夸赞边拍了拍马身上壮硕的肌肉,“一看就很能跑。”
“这是西部贵族喜欢豢养的品种,这里很少见,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马。”伊丽莎白笑着对李侑欢说,“那我们就上马吧?”
“好!”李侑欢颇有些跃跃欲试,这么强壮的马她也是第一次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