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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好的呢^-^,周医生~我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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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季(叉腰):给自己的表演加俩大鸡腿……
  第10章 穿得骚,有用
  季厌这声甜甜的,虽然他没谈过恋爱,但他看身边的朋友谈过。
  他是在有样学样,朋友恋爱的时候,跟对象天天黏黏糊糊贴在一起,他们跟恋人说话的声音就是跟普通朋友不一样。
  季厌刚刚这个发音,是他出门前在卫生间里偷偷小声练出来的夹子音,在这之前,他否定了很多种发音。
  “周医生……”直接的不行,声音冷漠,给人距离感。
  “周~医生……”这种也不行,太生硬,显得人很局促。
  “周医生,周医生,周医生……周……医生……”
  季厌练习了很久,他的声音不是粗狂或者低沉暗哑的男音,在男性声音里也算比较清亮那一挂的,但要夹住也不算太容易。
  总之,最后季厌才找到夹子音窍门,胸腔腹部都要同时夹紧,喉咙也要收起来才行。
  梁兴打扫完9楼卫生,回来发现310病房里没人,问了护士才找到活动区。
  一进观影区就听到了季厌的声音,他说不出来季厌说话这是怎么了,但就是觉得不太一样。
  “季厌,你说话怎么变成这样了?”梁兴直接问了出来。
  气氛原本很好,被人突然打断,季厌一扭头瞪向来人。
  “关你什么事……”季厌没发出声音,只是做了个无声的口型。
  他背着周离榛,周离榛看不到,但梁兴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梁兴心说,果然精神病的变脸速度就是快。
  变脸小季转头对着周离榛又是一个跟烟花似的笑,但是经过梁兴这么一打岔儿,他也知道了,夹子音这招不能这么用,就连梁兴都能一下子听出不对劲来。
  而且,他自己这么夹着说话也会起鸡皮疙瘩,一直夹着肚子跟嗓子说话也很难,稍微不注意就会用力过猛。
  太过了就会显得很假,很做作,不真实。
  没关系,季厌给自己打气,这招不行,再想其他办法好了。
  中午十一点整,活动区值班的护士催患者回病房,午餐跟午休时间他们只能在病房里待着。
  季厌出来透了半天气,感觉顺畅了不少,边往外走边问:“周医生,你午饭吃什么?”
  周离榛回头看看梁兴:“一会儿我让梁兴去食堂打包一份上来。”
  跟在身后的梁兴嘟嘟囔囔:“行吧,反正就是我跑腿呗。”
  他的嘟囔声不小,周离榛跟季厌都听到了,但没人搭理他。
  “周医生中午跟我一起吃吧,”季厌趁机提议,“每天小厨房给我送过来的饭菜太多了,我一个人吃不完。”
  跟周离榛吃了两顿饭,季厌也大概了解了周离榛的食量,光他自己的午饭还是少了点。
  他又补充:“今天来不及让厨房加菜了,梁医生再帮你打包一次,中午我们一起吃,明天开始我让厨房那边多准备一个人的饭菜。”
  “这样方便吗?”周离榛客气了一句。
  “没什么不方便的,”季厌说,“只要我跑不出去,季林风不管我在这里怎么样。”
  “好,”周离榛也不再客气,“那以后我跟你一起吃。”
  几个人路过棋牌桌,下棋打牌的患者还意犹未尽,约着下午继续。
  走在季厌前面的一个中年男人突然回头,挡在了季厌身前。
  季厌差点儿撞上前面的人,是周离榛反应快,把季厌往自己身边拽了拽。
  前面挡路的男人看着五十多了,双眼浑浊,一脸黑白络腮胡,天生的自来卷发也白了一多半,身上的衣服很不合身,裤腿很长,拖在地板上,看着脏兮兮的。
  “以前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
  男人冲着季厌高高举起手里的诗集,大声呼喊:“新来的,精神自由,精神自由,精神自由!”
  他的呼喊一声比一声高,旁边的人可能已经习惯了,没人多看他一眼。
  季厌知道了,这人是住在他隔壁的那个诗人。
  他还记得诗人的事迹,因为诗人觉得爱人的精神不自由,所以砍伤了自己的爱人,之后被送进了这里,见人就呼吁“精神自由”。
  季厌真怕诗人也来砍他,他还年轻,他才24岁,他还想重回舞台,他还想活到百八十岁,去看大好河山,享受大好人生,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在这家疯人院里出什么意外。
  季厌赶紧后退一步,声音高高的:“精神自由,很自由,特别自由!”
  “那就好。”
  诗人放下高举的诗集,郑重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往前走,嘴里念念有词。
  “今夜我为谁而眠,明天太阳照常升起,我又为谁而清醒……”
  “自由,精神自由……”
  等到诗人出了活动区大门,右拐之后看不到人了,季厌才发现,刚刚周离榛一直站在他跟诗人中间,左手虚虚搭在他身后,是护着他的姿态。
  季厌心里瞬间涌进一股暖流,热乎乎的,像被温水泡着一样。
  周医生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医生,对待自己的患者尽心尽力。
  “不用害怕,他身上不会有危险品。”周离榛说。
  “嗯,”季厌笑笑,“我们走吧,回去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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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兴打包回来两份午餐,自己不想站在旁边吃饭,端着自己的饭盒去了医生值班室。
  周离榛把他跟季厌的餐盒打开摆好,又把两个人的筷子跟碗都用热水烫了一下。
  季厌心情好,胃口跟着也好,吃的比之前多了。
  昨天在周离榛的引导下,他喝了半碗鸡汤,吃了几块鸡肉,今天又喝了大半碗鸡汤,小半碗鸡肉。
  季厌不光自己吃,他也一直在给周离榛夹菜,梅菜扣肉,莴笋虾仁,糖醋排骨。
  他现在不能吃太油腻,就都夹到周离榛碗里去了。
  “虾你也多吃一点。”周离榛说。
  “好,”季厌也给自己夹了两个虾仁,“我听周医生的。”
  我听周医生的,这话季厌说了两遍。
  周离榛咽了嘴里的虾仁,抬头看他:“你就……这么信任我?”
  季厌认真诚恳地点点头:“周医生不一样,我相信你。”
  要想吸引一个人,好面皮儿很重要,灵魂契合也非常重要。
  要想靠近他,必须要对他有更多的了解才行。
  一顿午饭,季厌问了周离榛不少问题。
  季厌知道了周离榛在市区有房子,但疯人院在郊区,来回开车要三个多小时,所以他住在医院的员工宿舍里。
  员工宿舍在b区病房后面,从a区出去,走路五六分钟就能到。
  a区9楼一整层以后会是他的实验室,里面自带了一间很大的休息室,这两天周离榛准备把宿舍的东西搬到9楼。
  以后他也会直接住在a区,季厌的楼上。
  他还知道了,周离榛喜欢吃鱼,但不喜欢挑刺。
  知道了周离榛喜欢看书,健身,对动物毛过敏,早上喜欢洗冷水澡。
  听到周离榛说早上洗冷水澡,季厌直接往周离榛的下半身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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