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法师 第68节
在他叫人收整马匹和物资的时候,赵传薪第一时间先把自己的手枪和步枪都重新装弹。
兵荒马乱的,必须时刻准备着。
然后,众人上路。
既然都找到正主了,刘永和就要离开了,不过临走前,还是给张榕留了两人护送。
张榕还说:「有赵先生在,不用护送的。」
而刘永和看看赵传薪,笑着说:「你到时候可能还要一个人回来,还是有人护送比较好。」
闻言,赵传薪朝刘永和一笑,还是你老小子了解我。
终究是到了鹿岗岭。
见赵传薪回来了,保险队的人全都围了过来。
「再不回来,俺们都要去找你了。」
双喜第一个说。
「让大家担心了。」赵传薪觉得有人担心的感觉还挺好的。「杨玉树和孤雁已经被抓了,诚明要给他来个明正典刑。反正咱们的东西已经到手,就不管他了。」
刘宝贵咧嘴笑:「这次,赚大了!」
赵忠义却见有外人在,捅捅他示意别胡说八道。
赵传薪介绍说:「这位是张榕,曾在京城译学馆学习俄文,日俄战争爆发,他回辽西组织人马抗俄。」
二肥子摇头:「俄文?他们的话有啥好学的?」
带着张榕先回了一趟家。
虽然他没在家,但是屋里的壁炉还在熊熊燃烧,这当然是大牙苏的功劳。
所以,刚回来就暖乎乎的,赵传薪立刻就脱了大衣。
干饭回到熟悉的地方,兴奋的转了两圈,然后趴回自己的小床上。
张榕打量了这个精致的小屋,诧异道:「赵先
生的家里十分精致啊。我觉得,这比我爹和我叔父的大宅子舒服多了。」
他背着手,到博古架前打量那些精美的摆件。
半晌,他不确定道:「这些,好像,好像是从盛京的宫城里,当初那些洋人抢走的东西。」
赵传薪也不藏着掖着:「去年到了一趟盛京,有个法国佬家里抢的。想必,那法国人就是这些强盗中的一员。」
张榕肃然起敬:「夺回宝贝,这是应当做的。把洋人全部赶出中国,中国才有希望。」
这点赵传薪很赞成。
想来可以,夹着尾巴做人,正八经的做买卖,那欢迎他们。否则,就请滚蛋吧。
不过,他还是得让张榕熄了那些心思:「你来这里也没用,我是不会跟你们一起干那些事的。如果有俄国的士兵,敢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为非作歹,我肯定是不会放过他们的。我只能保证这一点。」
张榕叹息道:「赵先生枪法如神,练兵更是好手,这一身本领,不干一番事业,那岂非明珠蒙尘?」
赵传薪也叹息道:「哎,是啊,我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明珠蒙尘。我遗憾的是,金子走到哪都发光,挡都挡不住,这令我十分苦恼。」
哪怕坚韧不拔如张榕,听了他的话,也有点不会接了。
第66章 失落的文明
两人磨叽了一整天。
最后谁也没奈何谁。
晚上,赵传薪让保险队的人家容纳了张榕三人睡觉。
第二天,张榕继续来磨叽。
赵传薪有点恼了。
他连翻日记的时间都没有了,日子没法过了。
不光是他恼火,双喜也大为光火。
他们等着分钱分物资呢,而张榕一个外人在这赖着不走,属实过于令人讨厌了。
赵传薪看着没事就在外面转悠,如同热锅上蚂蚁的双喜他们,无奈走出门去。
张榕紧随其后。
赵传薪对双喜等人说:「把人叫齐了,分钱吧。」
看看张榕,双喜不确定道:「现在分?」
「别看这位像狗皮膏药一样,实际上他们家里很富有。不光富有,而且这位公子哥视钱财如粪土,拿着他爹和他叔父的钱,像散财童子一样撒下去,集结力量对付沙俄军队。所以,不必避讳他了。」
赵传薪说坏人从来都是当着人面的。
而张榕反以为荣!
当张榕看见一堆堆的财货和枪支弹药后,整个人都懵了。
鹿岗岭村的人咋这么富有?
那天,在赵传薪走后,刘宝贵他们回去搬了两刻钟也没搬完。刘宝贵,双喜,二肥子,这些都是见财眼开之辈,竟然违背赵传薪的话又搬了一刻钟,最后才赶着大群驮着货物的马匹离开。
不但有枪支弹药,那些牛子厚的货物,其中贵重的也被他们给搬空了。
还是老规矩,其中三成归赵传薪所有,其余人按功劳分配。
德福这小子两眼放光,财货越多,他挣的越多。
一整天,所有人跟着忙活,最后才将财务处理好。
赵传薪拿着他那两成钱,分出来一部分交给张榕:「钱,我给!枪支弹药,我也给你提供一些。这算是我个人对你们的事迹的肯定。至于鹿岗岭村保险队,你就别惦记了。一共就十多人,我不会让他们去送死的。」
「怎么能说是送死……」
赵传薪打断了他的话,意志如铁的说:「你多说一句,我就少给一杆洋枪。这些都是崭新的莫辛纳甘,也就是水连珠。」
俄国虽然也可恨,但赵传薪还是希望积蓄力量,将来就算参与,也要参与抵抗小日本的侵略战争中。
张榕叹口气,他确实不敢说了。
钱和枪支弹药,都是好东西,都是他急需的物资。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历史会记住你做出的贡献的。」..
「那不用,赵某做好事从来不留名,留名你就宣扬是一点红干的好了。」
总算送走了张榕。
赵传薪坐在家里惬意的喝了一口茶,翻开了日记。
【我终于到了鲜血荒地。】
【生物科技曾在此繁荣,也最终于此落幕。】
【而留下的,除了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还有的就是曾经生物科技改造失败的种种怪异诡异生物。】
【我甚至现在还能看到泥土中暗褐色的斑斑点点血迹。这里的屠杀,令全世界的人类为之触目惊心。】
【低矮的石头墙连绵无际,人类曾企图用石墙挡住怪物侵袭,可惜失败了。于是,邪恶蔓延。】
【我的运气很差,才刚踏入这片让人心寒的土地,就碰见了一个鲜血之殇。】
【当初,沉迷于生物科技的科学家们,自始至终朝着灭绝人性和思维的方向开展研究。他们想要没有任何思想,甚至连动物那种低等的情感都不允许存在的生物机器。
他们企图培育
出一种不知道食物的美味,不知道重复工作的枯燥,不知道疲惫的人形生物,代替人类进行劳作。
他们失败了,培育出的正是鲜血之殇。鲜血之殇没有人性,没有恐惧,不知道疲惫,但是唯独有杀戮的欲望。它们尝不到鲜血的滋味,但它们却渴望鲜血。
这只是生物科学家们的成果之一。】
【鲜血之殇个头不高,但速度很快,它拎着一把石斧朝我跑来。】
恐惧其实是人类文明诞生的重要因素。
怕死,所以要护具,要保暖,要建造,要种植……
不怕死,意味着只懂得横冲直撞,不知道躲避。
如此,就算是速度快,也没什么可怕的。
赵传薪赶忙让自己做好准备,利用身高臂长的优势,拿蜘蛛腿先给它来一记狠得。
由于现实里他已经有了些利用蜘蛛腿的战斗经验,他便将这些经验付诸于纸上。
同时,他也想试验一下,一次教会了日记中的「我」,以后他不必自己操作,「我」能不能学会这些经验呢?
【我站好,紧张的握着蜘蛛腿等待。】
【我甩出蜘蛛腿,直接将矮小的鲜血之殇撞飞。我跑步向前,弹射出蜘蛛腿的刀刃,狠狠扎进鲜血之殇的脑袋。】
【我的勇敢让我取得了胜利!】
然后,没多久,赵传薪的试验就得到了证实。
【到处都有鲜血之殇在鲜血荒地游荡肆虐,很快我又碰上了一个。我按照之前的经验,再次成功将它杀死。】
赵传薪就在想,还有哪些经验可以利用呢?
【这次,我非常不幸的碰上了五个鲜血之殇,它们懂得点燃篝火来取暖,篝火上烧着一锅热水。我敢肯定,它们想把我丢进那热水里蒸煮果腹。】
【我害怕极了,我开始转身向后跑去。】
【但是,它们的速度太快了。】
它们速度快,不怕死,赵传薪想象一番那个场景,登时指挥「我」起来。
一招「横扫千军」,不知当用不当用!
【我站定,将蜘蛛腿完全伸展开,横扫着挥舞。它们一边用石斧劈砍一边企图接近我。但是,它们个头太小了,而我的力气很大,扫飞了两个鲜血之殇。
它们无法接近我,只是一直在朝我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