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市购置完,他们去了一家diy的蛋糕店。
他们花了一下午,一起做了一个又丑又萌的蛋糕。
从蛋糕店到家正好饭点,他们一起做了顿饭。
景栩和她都心照不宣,没提分手的事。
吃完饭,两人收拾厨房,动作都慢吞吞的,妄图以此延长时间,来逃避即将面临的分手。
但时间不会给予同情和怜悯,温夏走到客厅,关了灯,只留了沙发旁那盏细长的落地灯。
“景栩,生日快乐。”她点了蜡烛,“许个愿吧。”
景栩抬眼看她:“许了就会实现吗?”
“……会的。”
“那我希望不分手。”他说。
空气里沉默被拉长,许久过去,她才听到他问:“会实现吗?”
现在这个时刻,如果她心底生出勇敢,她就可以给景栩一个肯定而坚定的答案。
但温夏甚至自己从来就不是勇敢的人。
或许在过往的某几刻她勇敢过,但她不是每时每刻都勇敢。
至少,此刻。
她不勇敢。
景栩曾窥见她的狼狈和怯懦,那些时刻他曾告诉她,伴侣的意义在于一起享受世间幸福和并肩对抗生活苦难。她可以试着信任他、依赖他,试着把那些想说却始终未言明的话告诉他,试着把解决不了的情绪交给他……
这些话还清晰如昨。
她视线在他脸上停几秒,而后似是下定决心般冷言,说出难听的话:“景栩你是不是有毛病?我都说分手了,你还像病毒一样缠着我干什么?”
景栩没见过她如此刻薄的一面。
只是,她亮出自以为是的利爪,在他看来不过是拙劣至极的伪装。
他不过愣怔一瞬便笑起来。
见她疑惑的模样,景栩把那晚她没听到的话重复一遍:“温夏,你知道自己不擅长撒谎吗。”
“……”
“我不能走。”景栩目光始终死死锁定她,“我知道有人很难过,一旦我走了,她又要偷偷掉眼泪,我得替她擦。
“你现在不想说没关系,我就陪着你,等到你愿意说为止。”
温夏环腰抱住她,脸埋进他胸口,声音闷闷,染了点撒娇:“景栩,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她把陈杏的事告诉景栩,这是她第一次,尝试着,如此坦诚地把困住她的泥沼,讲给景栩听。
她说:“其实,分手并不单单是因为她。她的事儿其实不难解决。但是景栩……”
她停住,深吸一口气才继续道:“我们之间有差距。你这个人太好了,好到让我觉得,我和你在一起像个小偷,总是霸占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想要进步,想要缩小这样的差距,我一直以来都很努力,可是陈杏又出现了。这好像是在提醒我,我的努力就在在广袤沙漠里撒了一滴水。
“它一定不可忽视,但作用微乎其微。
“你很好,你的存在很好。我和你不一样,我不太好,所以我也努力变好。可是景栩,你又能陪我多久呢?
“你身边将来一定会有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她样样胜我,你们样样般配。
“趁你还没有很喜欢我,我想……我们就停在这里了吧。”
反正迟早会失去,她早早学会接受,对谁都好。
温夏开始说第一句时就已经掉眼泪了。
她不想显得如此脆弱,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景栩面前已经可以放下一切防备。
她不是爱哭的人,却将所有可怜展现在他面前,掉过好多次眼泪。
——就好像默认了,景栩是她的庇护所。
她说完,房间里陷入安静。
此时已经很晚,窗外灯火寂寥,只亮着零星几盏等,光线冷白,被笼在雾里,模模糊糊,看不真切。
像现在景栩的表情。
景栩干燥的指腹在她脸上抹过,沾上湿意。
眼里溢出心疼。
他想替她擦眼泪,但更想让她快乐。
“谁说我没有特别喜欢你?”景栩替她擦着眼泪,温声细语,“温夏,你有点儿良心。”
“逢年过节想和你一起,知道你难过千里迢迢赶到你身边,送你礼物……这些都不是处于男朋友的责任,这些是喜欢。
“不是问我为什么回来么。”
“因为伦敦降温了,很冷。”
安静在沉默下蔓延,景栩手扣住她的下巴,迫使她同自己对视。
他唇瓣落在她脸颊正在滑落的那颗眼泪上,阻止了它继续往下坠。
他的唇仍贴着她的肌肤,牵出寸寸痒意。
“伦敦太冷了,我回来找我的夏天。”
第53章 及时雨 我仍觉我珍贵。
温夏说分手那天, 景栩正好交完作品集从导师办公室出来。
他当时觉得自己能做的最大挽留,就是问她是不是确定要分手。她说确定,说异地太累。
他知道这是假话, 但她宁可说谎, 也要结束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尊重她的选择, 同时也有些生气。
她挂了电话, 他也因为一时意气没再打回去。
他向来不是喜欢纠缠的人。
她选择分手,那就分。
人生漫漫, 恋爱分手结婚离婚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对他来说, 这几项甚至可有可无——这些东西,远远不及他的事业和体验世界的机会重要。
不过是分手, 对他不会有任何影响。
就算一开始他会不习惯, 会难过,但很多事情和记忆都会随着时间慢慢淡去, 不会纹丝不动待在原地。
刚开始, 他确实不太习惯和温夏分手。
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翻出聊天框想给她发消息,反应过来后又把手机熄了屏。
吃到美食看到美景他的第一反应也是打开和她的聊天框,然后想, 这些地方等夏夏放假要和她来一趟……
但分手的第三天开始他就没日没夜准备比赛,画设计稿、建模, 高强压下的状态让他根本腾不出时间再想起温夏。
他想, 走出一段感情的时间, 远比自己想象的要短。
他今年没打算回国了, 但比完赛那天, 他走在飘雪的伦敦街头,看到街头牵手的情侣,突然就想起了她。
那天是冬至, 他回到公寓,按照习俗煮了碗饺子,同是从堰青来留学的邻居还给他送了碗冒着热气的羊汤,说给他暖胃。
喝完羊汤,邻居拽着他去参加派对,在一派热闹里,他形象温润,眼神却淡,像树尖凝住的水珠。毫无情绪的眼神劝退了不少想过来问他要联系方式的女孩子。
偶尔有金发碧眼的淑女来找他搭讪,感受到他兴致缺缺后,便识趣地端着酒杯离开。
他在这场热闹里格格不入。
百无聊赖的时刻,他低头拿出手机点开相机,将这场宴会上造型最奇特的那款糕点拍了下来。
拍完,他进入手机相册,发现这段时间多了几百张照片。
他以前不是一个爱拍照记录的人,和温夏在一起后,不知不觉间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分手后他仍未保留这个习惯,即使知道这些再没有拍下来的意义,他还是无意识拍了许多……
思及此,景栩滑动手机屏幕的手突然停下。
只不过是不再分享给她而已。
怎么会觉得记录毫无意义呢?
有人说,他是天之骄子,好像任何事只要他想,都能轻松地,得偿所愿。
但他想要看懂温夏,却始终看不懂。
她好像是棵摇摇欲坠的小草,却拼命长成一棵树,扎根、茁壮、直至在春日里盎然;
她好像对谁都包容慈悲,偏偏对身处囹圄的自己下了最狠的心,她对谁都笑,偏偏对自己苛责到极致,觉得自己做什么都不够好;
她好像信任他,偶尔把自己的脆弱摊开给他看,却剖得不够彻底,他最想窥探的她偏偏掩藏得最深;
她好像喜欢他,又好像不那么喜欢他……
景栩表情不爽地按下锁屏键,手机在手指间转了一圈停下。他手指放在锁屏键无意识按了又按,手机屏幕亮了又熄灭,反复好几次。
从小到大,他鲜少有这样心乱意躁的时刻。
他在这场流光溢彩的派对里再也待不下去,猛地起身,头一次,顾不上礼仪,没打招呼便独自离席。
他在空荡荡的街道瑀瑀而行,充斥着英伦优雅的街道他也无心欣赏。走到一幢维多利亚式别墅的红砖墙下,一位年迈的点灯人刚好点亮立于街边的铁艺灯盏。
他站在灯下,看着点灯人慢慢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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