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而金钱帮以前并没有名声,它是不知蛰伏多久,忽然之间出现的帮派,他网罗各大高手,和寻求江湖至宝都是一个道理,就是为了壮大帮派,增加底蕴。
  只是他们并不想被打成邪道和魔教,所以出手会含蓄一些,并不是只要有名声,便会无理由无条件的去抢夺,但像是金丝甲这样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主人,流落在江湖之中的,他们自然也有兴趣去争夺一番。
  而金丝甲这样的东西,对于普通的江湖人来说,用处并不大,但是在两个同样的顶尖高手之间,金丝甲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瞧瞧金钱帮的出现,作为帮主的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帮派的行使方式就是这个帮派帮主性格的体现,所以作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他是真的甘心屈居第二吗?
  这可不见得。
  就像金钱帮忽然出现,一跃成为江湖第一大帮一样,上官金虹也一定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打败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成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一的人。
  他和天机老人的差距可能不大,小到可以支持他这样的野心,所以金丝甲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他们也有嫁祸李寻欢的理由,上官金虹不会大大咧咧的找上天机老人,也不会大大咧咧的告知金丝甲这物如今被金钱帮得了,旁人不可染指。
  身外之物,要出其不意才能起到作用,要是金丝甲被金钱帮带走的消息传得广为人知,上官金虹怎么能有把握让金丝甲发挥作用?天机老人又不是傻子。
  阿飞继续问道:“那还有一拨人呢?那个使鞭子的女人和与她一道的两个男人。”
  李寻欢道:“他们……不过是真正的临时起意罢了。”
  “昔年有位用鞭高手,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七,名为西门柔,他的武器是一条鞭子,有人称呼他为神鞭,有人称呼他为蛇鞭,不管是什么鞭,他的武器非乃普通的鞭子,那女子手中的鞭子与西门柔的有些相似之处。”
  这并非来源于似是而非的消息,当年他是真的和西门柔有过一面之缘,只是未曾发生什么事,所以并不为人所知罢了。
  同为江湖兵器谱排名前十的高手,说句实话,年轻气盛的时候,谁会不对这个排名产生好奇,谁会不想着要去见识见识?
  就连他当初也想见见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只是那时遇到了别的事情,在他还没有付出行动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远走关外,这件事只好就此作罢。
  但当初他也遇到了上官金虹,事情发生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后面知道金钱帮的崛起,知道了上官金虹的身份,他多少也有一些想法,恐怕上官金虹那时候是故意出现在那里的,只是他原本的打算应该是不会露面的才对。
  不少人都以为,像他们这样排名越靠前,越在意这等排名的人,要是见面一定会是一场惊天动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大战,在这江湖,为名利汲汲而奋不顾身的人太多,两大高手相遇,必会相争。
  可事实上,没有人会是个傻子,能拥有极高的声望和名声的人,更不会是个傻子,根本不会在自己毫无准备的时候莽撞的撞过去。
  聪明人就算想去挑战获得更高的地位,在面对传闻中与自己实力差距不大的高手时,除非真的是个狂妄自大的傻子,否则一定会事先打听好对方所有渠道流程出来的消息,慎重一点的会显隐姓埋名,不经意的遇见一下。
  高手往往会有一种预感,若是觉得自己有很强的把握,见面的那一刻,就会放出自己的气势,告知对方自己来了,可若是十分没有把握,便会藏好自己的气息,只当做偶遇一般擦肩而过,所以才会不为人知。
  这样听起来似乎跟热血的江湖有些不搭边,但这事实上才是江湖上聪明人的权衡利弊,不够聪明的人是在江湖上待不久的。
  正如已经死去的诸葛雷,他的快剑其实并没有那么快,但偏偏就他有了疾风剑的称号,他似乎很狂妄,很自大,很蠢笨,但这是在他如今已算不得年轻的年纪,加上他算不得特别厉害的剑法映衬之下罢了。
  而在李寻欢认识他的时候,那时的他还很年轻,那时的他剑也很快,一个年轻人拥有一把快剑,意气风发,能闯出疾风剑这样的称号并不算很意外。
  而这样的人,要么剑术精进,直至真正配得上疾风剑的称号,要么剑术就此止步,须得靠着小聪明才能活下去,就如同对那碧血双蛇跪得如此轻易,将尊严抛弃得如此容易,所以李寻欢才说出他如今已变成这样的话来。
  “江湖上未曾流传西门柔的门派,事实上,江湖上很多人的门派和背后势力都不会太过于大大咧咧的摆出来。”
  行走江湖难免会杀人,也难免会遇到仇敌,难免会被追杀,都说了能够混迹江湖已久的人,必然是有些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那么大大咧咧的将自己背后的势力摆出来,除非一整个背后的势力都让人难以招惹,不然这样只会给自己惹祸而已。
  “而那女子看起来像是与西门柔同出一派,她虽然未曾出过手,但她身上的气势与西门柔十分相似。”
  “而另外的那两个男人似乎是听她号令……这女子虽然很端得住,但那两个男人的眼神可没那么端正,在知道碧血双蛇找上诸葛雷是为了一件货物的时候,他们的眼神没能控制住,他们也心动了。”
  李寻欢讲话太多,咳嗽了两声,随后继续道:“他们心动了,并且那个女人没有制止他们,没有表态便是一种态度,他们也在诸葛雷出发之后离开了客栈,若说他们不是为了那件货物而行动,我是不信的。”
  说了这么多话,李寻欢和阿飞两人已经快要靠近那处小镇外的敞轩。
  因为连日的风雪未停,所以这路上的痕迹很容易被新下的雪花覆盖,前往那处敞轩的路上,看不出究竟有多少人路过的痕迹。
  阿飞默默听着你寻欢的分析,没有说话,忽然走在前面的他停住了脚步,微微皱了皱眉,抬头看向远处的敞轩。
  外面停着马车,还拴着几匹马,看上去生意很好的样子,可是他们已离得算尽,却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什么喧闹的声音。
  李寻欢皱了皱眉,也跟着阿飞停住脚步,风的方向突然变了,自敞轩之处向他们吹来,李寻欢忽然变了脸色。
  风中带来了血的味道,很浓重。
  浓重的有些不太寻常,阿飞的眼神也冰冷了下来,这样的血腥味已经超过一两个人血液流尽的浓重味道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看样子我们来晚一步。”
  阿飞面无表情,淡淡道:“看来你说的酒怕是喝不成了。”
  第88章
  两人一同往前方飞去。
  近了,眼前是一片血色,明明是冬日,按理来说,便是再大的伤口,在人死之后,在这寒冷的天气之下,血液应该很快凝固,不会造成如今的状况。
  可是两人到了近前,整个敞轩之内没有一块没有血迹的地方。
  最近之处,便是厂敞轩的台阶,一具高大的尸体被钉在梁柱之上,而定住他的,正是他喉咙的一把木桩。
  那木桩看起来一点也不锋利,并且十分脆弱,它就是这敞轩里随处可见的桌子腿,以这尸体的高大的身板和结实的肌肉,这脆弱的桌子腿若是被人用来打在他身上,只怕是会折断才是,如今这样毫不锐利的桌子腿,就这样穿透了他的喉咙,将他牢牢地钉在了梁柱之上。
  “竟然是他。”阿飞的语气有些惊讶。
  此人正是才见面分开不久的金狮镖局查总镖头查猛!
  他的面目可憎,双眼瞪得大大的,似乎十分惊讶又十分惊恐的表情,就这样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双脚站立在地上,双脚叉开,与肩齐平,双手就那样垂在身侧,可是却牢牢地捏紧了拳头,这样的站姿让他看起来十分的滑稽。
  可是金狮镖局的张总镖头在江湖上也是有点名声的,如今看他这副模样似乎是被杀之时,竟然毫无还手之力,甚至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而明面上的伤口似乎只有他喉咙的那一处,一个血洞就那样出现在他的尸体之上,明明被桌子腿给堵住了伤口,可是血液仍旧流淌了满身。
  这十分的奇怪,因为若是用钝器,那他喉咙上的皮肉和骨头必是被暴力碾碎的,他的伤口血液不应该是流淌而出,而是应该四处喷溅,可偏偏他的血液就是从那个血洞之中涌出,并且侵染了全身,将一身的衣服都染成了血衣,并且流淌了满地。
  这说明这血液甚至没有凝固的流淌了很久,直至尸体的血液流尽。
  阿飞只凑上去瞧了瞧伤口,便道:“他的血液有奇怪的味道,他应当是中了什么毒。”
  而与他同路的虞二先生还有那四个童子,却不在此处。
  地上的血液早已凝固,两人踩在上面,除了感觉有些滑以外,并不会沾染上身,于是又往里面走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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