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对阿萨思来说,山羊跑出几百米和几千米都没有差别,它们依旧在地上,仍存于版图中,根本没逃出她的狩猎范围。
  她只消一个转身,调整角度向下俯冲,就没有猎物能逃过她的追捕。尤其是当她一爪抓住猎物,将它带上高空往下丢时,即使是强大的掠食者,在遇上她后也毫无反抗之力。
  由此,她懂得了飞行不单单是一项能力,也绝不是比速度、走直线、缩短前进时间的所谓捷径。
  它更多的是一种霸权,是天空单位对陆地生物的降维打击。
  只要她想,她完全能肆意攻击、毁灭一切,于她不过是事后拍拍翅膀飞走,换个地方狩猎,可对于陆地生物来说却是致命打击,或会生灵涂炭。
  这么一想,被飞船创死的巨龙还真是一种恐怖的生物……
  大吨位、有战力、会飞行,可大概是它死得太窝囊了,给了阿萨思挥之不去的“脆皮”感,让她没把巨龙的战力放在心上。
  但当她逐渐成为巨龙,理解了巨龙的强势,她才真正领悟到——坎库斯死得是真憋屈!难怪死不瞑目,换她也一样!
  试想,天空之下皆是大地与海洋,天空无限延展、包罗万象,任何人事物都逃不过天空的包围,只要坎库斯是天空之王,它就是绝对的霸主,谁也杀不死它。
  但它被砸死了。
  死在了它最得意的时候。
  阿萨思:……
  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从别人的悲剧里吸取教训。
  有了坎库斯这个前车之鉴,阿萨思可不想成为后事之师。因此,她并没有因为成为“海陆空三栖王者”而骄傲自满,反而更谨慎地躲藏起来,抹去了所有痕迹。
  她记得“命定之人”的提醒,也记得“矮石墩”的戒备,要是没猜错,类似坎库斯一样的巨龙十分可怕,就连幼龙也能让他们提高警惕。
  他们或许会因为一时糊涂而放了她,却不会与她长久地和平共处。
  为了防止下一个掠食者的长成,所有被巨龙欺压过又有能力猎龙的族群都会联合起来,为消灭巨龙而出力。
  很不幸,她是下一头巨龙。
  而关于她是巨龙的消息多半已经传出,既如此,一个固定的栖息地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她离开了森林。
  *
  矮人与人类的战争持续了两个月,以矮人的胜利告终。
  龙穴的宝藏被矮人分批运回孤山,而龙鳞与龙蛋则被送往地下国度锻造。他们进入了被坎库斯占领的山脉,找到了一整片“湖”的金子。
  矮人们兴奋地在金子中翻滚,再圈地开凿,把所有黄金送进矮人的库藏。
  他们与人类保持着同样的观念,认为黄金增多象征着实力和国力的增强。大抵是觉得超越了精灵一大截,心里藏不住事的矮人立刻秀到了精灵面前,他们本以为会收获精灵的羡慕,结果被泼了一盆冷水。
  无法,精灵是永生的物种,他们活得太久,实在不理解矮人对物欲的执着。
  孤山之下长湖镇,是人类聚居之地,也是多方贸易的场所。
  莱戈拉斯与精灵卫队同行,带来了密林的果蔬和草药,与人类交换布匹、种子和罕见的木头。
  以物换物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精灵不常来、不逗留,交易一结束便准备折返,不料在这时遇到了凯旋而归的矮人,他们来喝酒。
  一个照面,两厢对视,三句话起,四方恼火。
  矮人:“你们精灵一定是没有找到龙穴,才放弃了龙穴的财宝。不然,你只要看上一眼,就会想方设法地得到它。”
  莱戈拉斯:“得到它有什么用?”
  矮人:“你居然问财宝有什么用?哈哈哈,它将丰富矮人的库藏,增加我们的实力,让我们拥有最强大的兵力和武器!”
  莱戈拉斯:“能挡住巨龙吗?”
  矮人一下失声,后又粗声粗气道:“当然能!”
  莱戈拉斯:“一百年前我来到长湖镇,那个矮人给了我同样的回答。”
  陶瑞尔:“两百年前我来到孤山,有个矮人也这么说。”
  另一个年长的精灵:“三百年前我在河谷,一个矮人是同样的说辞。”
  于是三百年过去了,巨龙坎库斯最近才死,而矮人的牛吹了一代又一代。是以,财宝增多并没有大用,只是让矮人吹牛的声音变得更响亮而已。
  离开前,莱戈拉斯给出提醒:“贪婪会招来巨龙。”
  孤山的黄金有坎库斯的气息,再一年年地积累下去,一定会引来下一头巨龙。
  可矮人不信邪:“不会有巨龙了,坎库斯留下的龙蛋孵出了一头不爱黄金的银色幼龙,山丘之子不会招来任何灾祸。”
  “银色幼龙?”莱戈拉斯承认这段话的信息量有点大,“坎库斯的龙蛋?”
  预言说过,当最后的联盟之战结束,中土不会再有巨龙诞生,它将与黑暗一起消亡。可矮人却告诉他幼龙的诞生……说起幼龙,他只能想到那一头。
  眨眼两个月,它还是遇上了矮人,那么……
  莱戈拉斯:“你们对那头幼龙做了什么?”
  矮人:“能做什么?我们还来不及把它抓起来卖给你们精灵,它就走了!”遗憾的语气,“差点就能让你们这群嘴上没毛的精灵欠我们债了!”
  矮人想赚所有人的钱,就连死对头兜里的也不想放过,着实让一群精灵无语。
  话不投机半句多,精灵离开了长湖镇,矮人聚众拼酒。
  而后者的酒量与嗓门成正比,越喝越嗨,他们扯着嗓子大喊诗歌是胡编的,巨龙有四条腿,对黄金没有爱,因为他们亲眼看到幼龙是怎么出生的。
  *
  阿萨思找到了一座火山。
  活的,即将喷发,火山口浓烟滚滚,下方是翻滚的岩浆。
  她趴在火山口沐浴高温,呛了几口浓烟、沾了几滴熔岩,心生无限感慨,只觉得物是人非。
  犹记得努布拉岛的火山全面喷发,她还是疲于奔命的恐龙之一,费了好大的劲才逃出生天。没想到才过了几年,她已经进化到不再畏惧火山的地步,如今还能趴在山口,思考着要不要跳进岩浆洗个澡?
  简直离谱,偏偏她是离谱本谱。
  她试过了,新长的龙鳞能抵御岩浆的高温,鳞片如此,她的身体强度应该也可以,毕竟她已经不怕烈火了。
  即使岩浆与烈火不同,她贸然飞下去存在被烤焦的可能,但不尝试她心有不甘,难道她千里迢迢地飞到火山是为了吃几个烟圈?
  不尝试怎么淬炼筋骨?不置之死地又如何后生?
  她的经验告诉她,跳下去,别犹豫。
  只能说极限运动做多了容易养成“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性格。阿萨思也是如此,她振翅飞上火山口,垂直往下降落,逐渐靠近沸腾的岩浆——
  牙一咬,心一横,她收敛翅膀、囫囵遁入其中,毫无挣扎,放开感知赌上一把,任由几千度的岩浆将她吞没。
  下沉、下沉,热能钻进鳞片,沿着经脉升腾,奇怪的“饱腹感”升起,体内似乎有一股热气在囤积……
  阿萨思屏住了呼吸,越沉越深。
  不知过了多久,活火山慢慢变得平息,喷发的压迫感越来越小,直至于无。
  山体之下,翻滚不息的岩浆之中,突然波澜大起,阿萨思猛地仰头甩起火红的液体,在高温环境里发出一阵愉悦的叫唤声。
  “昂!”清晰好听,振动的能量涤荡心灵。
  阿萨思没想到,在继雷暴、水压、重力之后,她又克服了一样自然伟力——岩浆!
  她曾在它的喷发中逃得多么狼狈,如今就有多么畅快。
  她像是走在一条征服自然、与之共存的路上,感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也是在这时,她真切地体会到自身的强大,明白自己不容易死了。
  只能说,巨龙的基因真是好使,几乎给她填上了所有短板,比如飞行,比如身体强度。
  如无意外,她应该能活上许久,而被她吸纳的基因将与她共存。
  可见,坎库斯谈不上白死,它死得物尽其用,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第80章
  平静的生活只维持了三个月。
  待阿萨思飞离火山、前去寻找下一个落脚点时, 看似安全的世界褪去了无害的面纱,将不可思议又格外狰狞的一面暴露在她的眼前。
  *
  飞了一整天,阿萨思只想找个歇息的地方。
  她穿越狭海、掠过高山、俯瞰荒野、跋涉大川, 不知飞往何处,不知飞了多远,只知这个世界大得离谱,她所见的不过冰山一角, 未知的仍在冰山之下。
  约莫是飞偏了,她闻不着“矮石墩”的气味, 也找不到人类的痕迹。
  她本想故技重施,藏身于他们的聚居地,探听一些消息。谁知他们的住处还挺难找,她飞了那么久, 居然没看到半个人影。
  目之所及皆是荒山,阿萨思也不挑,随意寻了一处山谷降落,准备对付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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