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我们称之为‘龙病’。”
  阿萨思:“龙病?”
  莱戈拉斯:“黑暗的造物直到死去,也依然带着黑暗的力量。比如龙肉,食用过它的人都会受到诅咒的纠缠,他们说巨龙的亡魂缠绕在他们身上,钻入他们的脑子,想要借助他们的躯体重生。”
  “他们试过焚烧和净化的仪式,可依然无法驱赶巨龙残留的意识。到了最后,他们发疯癫狂,变得狡猾且贪婪,越来越像一头巨龙……直到被杀死为止。”
  泽菲尔:“即使是巨鹰,也不会轻易尝试龙肉,黑暗的力量也会侵蚀迈雅。”
  迈雅并不是不会堕落,比如索伦,曾经最强的迈雅还不是追随魔苟斯而去,成为黑暗最忠心的仆从。
  因此他们不会尝试,哪怕只是一小口。毕竟堕落的初始,往往与食欲相关。
  就像第一纪元中物资不丰的人类,要不是饿得受不了,谁会去吃巨龙的肉呢?
  莱戈拉斯:“龙病不止存在于巨龙的血肉,还存在于它们的财宝。人类因食欲染上龙病,而矮人因贪欲染上龙病。”
  “在漫长的历史中,矮人的国度一般会毁于他们得到巨龙的财宝后,可每一代得到财宝的矮人,都认为自己不会重蹈先辈的覆辙。”
  “能吃巨龙的只有巨龙,只有同源的力量才能互相融合,不是吗?”
  吃龙肉得龙病,敛龙财也得龙病……思及两次出现在她梦境中的黄金巨龙,阿萨思终于意识到她“得病”了。
  不过不影响,黄金巨龙第一次出现在她的梦境中,态度十分嚣张,恨不得一口吞了她。可结果呢,她把它吃了。
  干掉这家伙一次后,黄金巨龙第二次出现时明显识相了不少,一开口就唤她“我的继承者”,仿佛它们的关系有多亲近似的。
  她再次吃了它,她能感觉到它比之前虚弱不少。想来再吃几次,它就会从她的意识中彻底消失。
  与之相对的是,黄金巨龙越虚弱,她的进化程度就更深。看来,龙病之于他人是剧毒,之于她却是大补。
  既如此,那她还怕什么?就让龙病来得更凶猛一些吧!
  阿萨思:“告诉我,这头死龙的巢穴在哪里?”
  “我要收回我的战利品。”
  *
  在甘道夫和泽菲尔的见证下,深渊领主·德拉克萨尔是阿萨思的所有物,它的巢穴自然也是阿萨思的战利品。
  有两位迈雅插手,又有银龙的战力震慑,无论是矮人还是人类都不敢捡现成的便宜,只能在精灵回收龙尸时捧着钱袋上门,表示想交换一些龙牙和鳞片回去,好锻造护身的武器。
  然而,精灵没有与任何人进行交易,他们认为黑巨龙属于阿萨思,也只有阿萨思有资格支配巨龙的尸体。
  矮人:“所以我们要等它回来是吗?万一它一走就是几年,巨龙都腐烂了!”
  精灵:“只是等几年而已,如果你没有耐心,或许腐烂的人就成了你。”
  人类:“我父亲是一个铁匠,只剩三天能活,死前的心愿是拥有一块龙鳞,恳请你们同意这笔交易吧!”
  精灵:“我们也想答应,可我们怕答应之后,整个长湖镇只剩三天能活,恳请你的父亲换一个心愿吧。”
  矮人和人类:……你们是油盐不进呐!
  与此同时,阿萨思抓着莱戈拉斯,而精灵带着地图和武器,他们飞过群山旷野、森林大湖、荒漠戈壁,直接抵达了一处荒芜之地,据说这在以前是属于矮人的矿脉之一。
  它跟北方山脉一样,因产出黄金而被巨龙占据,一占就是几百年。
  莱戈拉斯:“它曾是一座高山,几乎接近天宇,被称为‘席尔法里昂’,意为风与天空的主宰。”
  “可当溪水冲下第一块矿石,被一位矮人工匠提炼出黄金后,在之后的六百年里,这座高山被铲成了深渊,变成了一堆堆金子。而附近建立起矮人的王国,他们一代代守护着深渊,以为能长久地占据财富。”
  “但,他们的贪婪引来了巨龙,也就是德拉克萨尔。它摧毁了矮人的王国,占领了深渊,坐拥了所有的财宝。”
  深渊漆黑一片,越往下风越冷,直到阿萨思吐出一口龙焰,将温度点燃。
  莱戈拉斯:“矮人的宝库总是设有很多机关,我不清楚进入宝库的门扉在哪,这需要寻找。”
  阿萨思:“总之,宝库是在山中,对吧?”
  莱戈拉斯:“是的,我们找找有没有入……”
  一如阿萨思不理解永生族“慢条斯理”的寻宝思维,莱戈拉斯也不理解最强战力“暴力推平”的省事行为。
  他本想与银龙一起进入深渊,抚摸时光的痕迹,欣赏历史的遗作,体验匠人的机关,再摸索石壁上记录的文字,与数百年前的灵魂进行一次跨越时空的对话——
  却不料,阿萨思喷出龙焰,集中火力灼烧山体,将一切碍事的石头藤蔓尽数剥离。
  接着,她扇动翅膀,一头撞上渐渐崩毁的山体,就听得一阵轰隆巨响,她直接从外闯入内部,再一口龙焰喷出,点亮了腹地。
  但很快,银龙和精灵意识到,山体的腹地压根不需要被点亮,因为它盛满了黄金宝石、珍珠矿藏,多的是发亮的宝物,也多的是贵重的古卷。
  他们看到漫山遍野的黄金,它们高高堆起,垒成一座金色的大湖,每一块金币都沾染了黑巨龙的气息。
  珍宝美丽,发出无声的诱惑,吸引着寻宝者进入其中,再渐渐吞噬他们的心智。黄金迷眼,宝石晃神,可惜的是,宝库新换的主人对财物并不痴迷,而主人的伙伴也仅是欣赏,对“拥有”是毫无兴趣。
  阿萨思张开翅膀,在金币堆里滚一圈,觉得鳞片被磨得很舒服。她忽然明白了巨龙为何喜欢黄金,原来黄金是龙皮偏爱的床垫啊。
  她钻进黄金堆里,只露个头在外面:“莱戈拉斯,我要把它们都带走。”
  密林造的龙穴很大,应该够放这堆黄金了。实在不行还有山谷,山谷放不下还有北方山脉,她多的是领地。
  莱戈拉斯捡起一份古卷:“第一纪元的火魔法古卷……阿萨思,先带走这些古卷,我想你用得上,学吗?”
  阿萨思的竖瞳凝在古卷上:“学。”
  比起黄金,她果然还是偏好变强。黄金无论放在哪里、无论过上多久,都将属于她,可古卷不同,有些变强的法门一旦错过,那是再多的黄金也换不来了。
  她知道轻重。
  莱戈拉斯笑道:“那么,你得先学精灵语。”晃了晃古卷,“不是辛达林语,而是昆雅语。”
  阿萨思:“精灵语……分两种吗?”
  “还有诺多精灵的方言、阿瓦瑞语、塔勒瑞语……昆雅语古老而尊贵,不少古卷都用它做记录,而辛达林语是我们辛达精灵的语言。”
  于是,在龙病四溢的宝库中,在金山银山的堆积下,精灵与龙完全无视了泼天富贵的诱惑,只专注于教学和升级的内容。
  末了,他俩还真只搜罗并带走了一大堆古卷,唯余冰冷的财宝躺在原地,连炽热的龙焰都无法温暖它们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二者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直到把古卷搬空才总算轮到金币。
  阿萨思:“它们最大的用处是什么?”
  莱戈拉斯:“能吸引龙吧?”
  “搬!”
  第93章
  长途搬运是一项艰苦又单调的工作。
  来回往复、日晒雨淋、风餐露宿——数趟下来, 阿萨思干脆把它当作了一场修行,归入锻炼计划,日复一日地强健体魄、训练能力。
  应她的要求, 精灵为她编织了三只大筐,一只叼在嘴里,一只挂在颈项,一只抓于后肢。
  每当她食用完龙肉, 便会抓起空筐飞向深渊,前往龙穴敛财。不久, 她会带回三大筐金子填进密林的龙穴,铺成舒适的床垫。
  躺在黄金上,啃食巨龙肉,阿萨思难得享受了一段惬意的时光。
  或许是龙肉蕴含着黑暗力量的缘故, 它们不易腐烂,倒是成了她现阶段的口粮。不仅没谁敢跟她抢食,精灵还会把捡回来的龙肉带给她,全部。
  陶瑞尔告诉她, 龙肉与巨蛛一样会逸散力量、侵蚀森林和水源,与其留它们在外腐蚀土地, 还不如捡回来喂龙, 毕竟精灵闲着也是闲着, 总得找点事做。
  顺便, 她还给她带来了一条生财之道。
  “阿萨思, 对于深渊领主的鳞片和爪牙,你想怎么处理?”
  能怎么处理?能吃就吃, 吃不了就扔。
  陶瑞尔:“矮人和人类愿意花重金交易龙鳞、龙骨和龙牙,如果你愿意的话。”
  阿萨思难以置信, 被她吃剩的残渣居然还能拿来卖钱!对方还愿意出重金,到底是她见识少还是对方认知不高?
  蓦地,她想起了被她扔在火山的龙鳞和旧皮,难不成被她抛弃的“低硬度”旧物也能拿来换钱吗?
  阿萨思不知己富:“巨龙身上的东西很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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