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不一定,内森只是一块肉,飞机可是肉罐头。狗都知道要挑肉多的骨头,更何况是死神呢?
  确定行程,阿萨思开始清理待办事项。直到9月25日,她腾出一天的空闲时间,换上衬衫牛仔,戴一顶鸭舌帽,静悄悄地缀在萨姆和莫丽身后。
  两人的兴致很高,眼见是留美的最后一天,他们兴冲冲地去了游乐场。
  之后,他们坐过山车,阿萨思坐在长椅上看报;他们玩摩天轮,阿萨思在研究财经杂志;他们互相投喂冰激凌,阿萨思吓到了一只哈士奇,它在她腿边发出惨嚎。
  “再叫吃了你。”
  惨嚎声不禁更响了,它在求救,但表意不明。
  阿萨思:……
  蠢到不怕死,确认了,是纯血。
  也不知哪来的,脖子上的狗绳只剩一半,看缺口是拽断的,它的主人不会被它拖死了吧?
  萨姆和莫丽去玩水上项目了,而阿萨思也等到了狗主人。是个白净的高中生,高瘦、孱弱,她吹口气就能呼死他,难怪拖不住狗。
  他先道歉,再道谢,说是想在登机前把狗交给姨妈照看,没想到它把他拽到了这里。
  “谢谢你帮我看住它,它平时没那么反常,今天不知道为什么……”
  阿萨思冷不丁问道:“你乘坐的飞机飞往哪里?”
  高中生仰头:“巴黎。”
  “今天的航班?”
  “是的。”高中生眼睛亮亮的,“很难得的研学机会,我得离开了,还有朋友在等我。”
  他想拽狗,可惜狗死死扒住地面,寸步不让。它嚎得超大声,像是生离死别,搞得狗主人十分尴尬。
  阿萨思:“它想留下你。”
  “或许,你留下来陪它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个词被她咽了下去,当此时,有熟悉的能量波动在身后传来。
  后方不远处是一辆餐车,贩售热狗、冰激凌和薯条。它背靠着一处绿化带,林木幽秘处少有人来往,也是在那里,一条空间裂缝缓慢敞开,身着现代装束的精灵落在地上。
  是莱戈拉斯。
  他披着金发,穿着一身宽松敞口的西装,不穿内搭和领带,露出精致的锁骨,颇有写意的潇洒。
  弓箭收了起来,左手戴着一块银色手表,就像华尔街刚起步的新贵,他似乎不该在游乐场,而应该在某个舞会上。
  阿萨思看到了他,本能地朝他转过脚尖,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差点忘了,她现在是“应有”,可不是“阿萨思”。从头到脚换了皮囊,还跟死神打持久战,没必要把精灵拉进来。
  一切等结束了再说。
  然而,莱戈拉斯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寻龙技巧,明明放眼望去没一个是银发,明明“应有”的外貌与阿萨思差异极大,甚至算得上是两个人,可他终是把眼睛放在了她身上,带着一丝不确定,缓慢靠近。
  保持着一定距离,莱戈拉斯没有贸然上前。
  说来奇怪,他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亚洲女孩,可在人群中看到她时总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
  他知道阿萨思有变形的能力,但也记得她从不吃人,绝不会吞噬人类的基因。
  她的原则性很强,做下决定的事轻易不会改,假如她拥有了变成另一个人的能力,那就意味着她打破了原则,可谁又能让她破例?
  只是,如果她不是阿萨思,那这种熟悉感又怎么解释?
  作为神射手,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和心,而当眼睛和心灵呈现两种不同的“面貌”时,他选择相信他的心。
  她能从龙变成人,肯定有办法变成另一个人。
  而他是精灵,他的心注定只认一个人,不论对方是何种面貌,他都不会认错她的灵魂。
  像这种光是看见就觉得欢喜的感觉,像这种入了眼就挪不开的悸动,是她!是阿萨思!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换了样子,但——
  莱戈拉斯发出笃定的声音:“阿萨思!”
  阿萨思:……
  那么问题来了,她连力场都没打开,完全泯然众人,改头换面到种族都变了,他到底是怎么认出来的?
  她回首,直接认下:“好久不见。”
  莱戈拉斯:“你刚刚,是不是想装作不认识我?”
  “……没有的事。”阿萨思反手把锅扣在他身上,“我在办事,而你的出现会引起人类的注意,所以……”
  莱戈拉斯不语,斜睨了一眼高中生和他惨叫不断的狗:“跟他呆在一起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了吗?”
  阿萨思:……
  第308章
  粗看的组合:高中生、狗、金发帅哥、华裔少女。
  细品的组合:漫画中脆皮但难杀的高中生, 存在一定的奇遇体质;受动保协会庇护的狗,敢杀就会遭受强烈谴责,但在恐怖电影中总是第一个死去。
  金发蓝眼大帅哥一般是电影主角标配, 多半能有惊无险地活到最后;年轻亚裔女性,会功夫的是辅助,搞研究的打酱油,要么当个炮灰, 要么走在成为炮灰的路上。
  简言之,该剧场要素齐全, 各人物非常吸睛,阿萨思拿的还是炮灰剧本。
  绝!
  可在大众眼里,这组合不一定出自奇幻电影,大有可能来自hbo。
  他们无法从外貌判断华裔女性的年龄, 只能从她的穿着推测出她还是个学生,与拖着狗的高中生大概在一个年纪。
  看那只狗对她的“熟稔度”,想必有着深厚的感情。一见她要跟华尔街新贵走,狗是万分不舍, 也象征着狗主人对她的一片痴心。
  可青涩高中生怎么比得上华尔街新贵?金钱和权力才是爱情的补品!
  女孩的选择没有错,但她的选择一定会对高中生造成暴击。
  好了, 他们懂了!想必再过十年高中生必定逆袭, 他会和情敌在顶峰相见, 也会和她再续前缘, 而他们——只要等着八卦头条就行了!
  激动!
  狗嚎五分钟, 脑补两小时。
  感知到周遭氛围不对,阿萨思无奈道:“换个地方说话, 这件事有点复杂。”
  莱戈拉斯意有所指:“不带上你的新朋友,嗯?”
  阿萨思:“我不认识他。”
  不认识?
  也是, 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阿萨思的好友,对方起码得是超级英雄。
  那就没必要在意了。
  说起来,他为什么要在意,连他都觉得奇怪。
  当阿萨思还是银发金瞳的模样时,就算有意遮掩,也盖不住她出众的气场。她跟谁站在一起都是boss,上下级分明,他完全不会多想。
  可她换上了无害的皮囊,身高矮了一截,体型小了一号,变得与人类近乎一致——当她戴着面具与他人接近时,她的非人感消融了,距离感也薄弱了,他们之间的气氛是该死的融洽,那个高中生更是……该死的碍眼。
  对,碍眼。
  他第一次觉得一个连他的年纪零头都没活到的毛头小子非常碍眼,很难用“慈爱的眼神”和“祖宗的心肠”看待对方。
  而在阿萨思的一句“不认识”中,他顿时觉得这高中生又顺眼了起来,虽然他长相一般身形瘦弱没有肌肉还有点哆嗦,但他爱狗,勉强算是个人了。
  真是种诡异的心理,他是不是哪里不正常了?
  莱戈拉斯一言不发,只是盯着阿萨思的侧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阿萨思没做停留,她留给高中生最后的提醒是:“今晚,跟你的狗呆在一起比较安全。”
  之后,她循着萨姆和莫丽的气味,转身往水上公园走。
  “啊?”
  高中生发出疑惑的声音,而他的狗一见阿萨思离开,立马想跟上。高中生哪能让它胡来,一个飞扑抱住它,接着一人一狗打了起来,滚了一地毛。
  瞅准机会,狗蹿了出去,结果被后赶来的一群高中生摁倒。他们帮忙把狗装进笼子,送到狗主人的姨妈家里,眼见他们离开,狗在笼中焦躁不安。
  另一端,等萨姆和莫丽走出游乐场,天色已近黄昏。
  阿萨思缀在他们身后,把“死神的游戏”告知莱戈拉斯。
  在得知对手是死神后,他的神情没有异样,反倒是盯着她的发旋看时,那眼神颇为好奇,像是猫看到了逗猫棒,忍不住想比划两下。
  这目光坦率又炽热,想忽略都不行,阿萨思只能问:“你在看什么?”
  蠢蠢欲动的手终是没忍住,莱戈拉斯抬起来,持平,从阿萨思的额头移到自己胸口:“阿萨思,你变矮了。”
  阿萨思:……
  你皮痒了是吧?
  好在莱戈拉斯皮一下就撤,切入正题:“怎么换上了人类的皮囊?我记得你一直抵触吞噬人类。”
  “她不一样。”阿萨思指着自己,“她是我的过去,接受她的全部,我不会抵触。”
  “她是你的过去?”
  “你可以理解为‘前世’。”阿萨思道,“她是没有变成恐龙之前的我,而现在,她是我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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