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目的达到了,她靠接生在小镇获得极高信誉值。
完美。
另外,有个好消息是她确认了,这个维兰德还处于“纯洁”状态,不做非法实验,也不研究外星生物。
它唯一在运行的实验室正全力攻克“肺癌”这个难题,但她翻看了他们的实验报告,觉得希望渺茫。
维兰德目前的掌权者是查尔斯,他虽然年事已高,但行事保守稳重,是个有点良心的首富。在他死亡之前,维兰德应该不会触碰禁忌领域,可在他死后,那就不好说了。
而坏消息就是这个,查尔斯得了肺癌,恐怕没两年能活。也不知道他的继承者是个什么人,万一喜欢搞基因实验,那乐子就大了。
以维兰德“昨晚被入侵,今天就通缉”的办事效率,他们绝对能搞出鬼东西。
阿萨思喝了一口精灵酿的果酒,放下今天份的小镇报纸,静待火炉边的鸡鸭鹅兔熟透。不久,外出采买的莱戈拉斯开着新买的皮卡,带回一车的牛羊生鲜。
两个非人类过着平静的日子,生活中最大的开销是食物和颜料,一个月下来总能省很多钱。
当过首富的阿萨思对“财富自由”早已无感,不准备攒钱买股,反而对消费有了兴趣。
她开始收集刀具、枪械和工具,购入书籍学习“服装设计和制作”,并掏出攒了许久的龙蜕和龙鳞,照着买来的实物模具打造出一套手术用具,裁剪出战衣和日常着装,把日常过得更忙了。
莱戈拉斯看着一地龙皮:“这些散碎的龙蜕你打算怎么处理?”
阿萨思轻描淡写:“烧了。”
“如果你不需要了,可以送给我吗?”莱戈拉斯笑道,“它们是不可多得的魔法材料,而我们住的地方正好接近森林——你喜欢什么样的魔杖,我给你做几根?”
阿萨思的想法一向现实又朴素:“能打人的。”
“……好。”
莱戈拉斯将龙蜕收到银盒里,背着手工编织的筐进入森林,在日落前带回了一根深黑色、手腕粗细的树干,以及一些果实和蘑菇。
是夜,阿萨思窝在床上看书,莱戈拉斯则在打磨树干。
数夜灯火通明。
第318章
龙蜕少有, 是一种极其强大又不可多得的魔法材料。
它可以用来撰写符文,令传承不朽不腐;它可以制作魔法卷轴,令力量永久稳固;它还能做成护符, 抵御邪祟入侵;更能作为引子通灵,获得远古龙族的庇护……
即使龙蜕只有一小块,在识货的人眼里也是价值连城。可这样“一小块”的边角料,莱戈拉斯却有一桶, 而其中的一半还被龙焰烧成了灰。
彼之珍宝,此之余赘。要不是他拦得快, 阿萨思能把另一半也烧了。
“如果你想要,我可以给你一张完整的龙蜕。”阿萨思道,“你是我的朋友,用得着捡这些边角料用吗?”
莱戈拉斯:“……你知道你的龙蜕有多大吗?”
“你做了那么多衣服, 有用完一百英尺的龙蜕吗?”他只是做个魔杖,不是拿来当地毯。就算拿来铺地毯,那也铺不完啊。
“这里有一整桶,阿萨思, 一整桶!”
阿萨思没话了。
龙蜕是宝,哪怕被烧成灰也能用。
莱戈拉斯钻空了树干, 留出一个内槽填入龙蜕的灰烬, 再用魔力将其振荡均匀, 与树干中残存的水分融在一起。
接着, 他透过钻出的小洞往里看去, 就见里头漆黑如夜幕,却有“星辰”闪闪发亮。他明白, 灰烬已与树干融为一体,呈现出星空的异象。
算是成了一半。
打磨三五日后, 他又从桶中捡出大一些的龙蜕,向阿萨思借了她裁剪的工具,细心地将坚硬的龙蜕收拾整齐,绘上一个个古老的符文。
成咒、祝祷、祈福,他将龙蜕小心卷起,塞进中空的树干当作杖芯,这个步骤意为“注入灵魂”。
在精灵魔法中,树木是独立的个体,拥有强盛的灵魂。而魔杖以树木为基,借树而生,是会行走的树,也是被赋予了灵魂的武器。
魔杖是活的,是战斗伙伴,创造它要慎重对待,因为这等同于在创造一个生命。
莱戈拉斯用空白的龙蜕包裹住一枚宝石,封堵钻孔的部位,又用天然蜂蜡将其浇灌,并在蜂蜡中种下了一颗树种。
末了,他团起剩下的龙蜕一下又一下摩挲着树干。
伴着意念的引导和魔力的注入,那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龙蜕竟然一点点消散开去,它化作无形的力量融入树干,而树干的表面浮现出细腻的龙鳞。
树种逐渐发芽,根系通入杖芯,顶部长出龙形的树。
它的枝干往下延伸,盘缠着树干绕成龙纹。上端拱起的木质像活物一样挣扎着,拼命撕开一层棕色的膜,随着木屑散落,一条木龙跃然其上。
莱戈拉斯往龙爪中塞了一颗水晶,龙爪扣合,水晶的能量灌入其中,活了。
如此,魔杖总算完工了,耗时一月整。
目前是午后三点,距离阿萨思回家还有一段时间。
莱戈拉斯设想了一下该如何把魔杖交给她,是她一回来就送到她手里,还是搁在餐桌上让她一眼看到……
可他发现,这都太随意了。
从他认识阿萨思至今已三百多年,他似乎从未正式送过她什么东西?
至于给出去的钱、黄金、魔法卷轴……这能算礼物吗?只是投其所好罢了,多庸俗。
礼物是用心意和真诚造就的,与俗物不同。俗物给的分量再重,放在龙爪里也是轻的;礼物的包装再轻,放在龙的库藏里也是重的。
他想送给她一份光是平日里看到就会想起他的礼物。
她的永生无比漫长,会收到各种各样独一无二的礼物。可他就是有这个攀比心,他要这份礼物像他本人一样,就算进了龙的库藏也是其中独一份的。
而他为什么会起这种想法……
莱戈拉斯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想到以“阿萨思男友”的身份度过的上一个世界,想到一大群男女跟他说“我不是来拆散你们,我是来加入你们”时的心情,以及阿萨思没有否认他们是伴侣关系时的雀跃心情——
他顿时没心思处理晚餐食材了。
原地怔愣,回神后,他取过剪刀从屋檐下挑来一大堆玫瑰,去刺,飞快地将它们编织成一个礼盒,把魔杖放入其中。
准备好了,那么接下来,放哪里?
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往阿萨思的房间看。
虽然他知道阿萨思不会介意,但未经她的同意就进入她的房间,实在冒昧得让他心生忐忑。
说来也怪,当阿萨思还是一头龙时,他在龙窝七进七出都不会感到不安。可现在,光是手握上门把,轻轻摁下,他的心就跳得飞快。
“咔哒”,门开了。
但似乎被打开的不止一道门。
熟悉的悸动,无声的紧张,若说一开始他对这种感觉还会感到迷茫,那么当下,他突然回过味来,觉察了他的心之所向。
道理其实很简单,他就是……喜欢跟她呆在一起。
他喜欢她的气味,喜欢她的磁场,喜欢她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
他喜欢跟着她,围在她身边,被她的羽翼庇护,就像生物具有趋光性,他身上总有过量的“趋龙性”。
可追溯他的父母、祖辈,没谁是喜欢跟龙呆一块儿的。比如他的父亲,自打史矛革盘踞孤山,把他母亲的遗物占为己有,他父亲对龙就没有好感。
受他父亲的影响,他也该讨厌龙才是。可是,阿萨思是特别的。
对,阿萨思之于他是特别的。
初见她时,她破破烂烂,几乎是一堆白骨腐肉,他甚至还弄错了她的性别。可她眼中迸射的求生欲和生命力量,直到今天回忆起来,依然震撼着他。
那时的她,是生命本身。
如今的她,是人间理想。
她就像一片大海,让他愿意化作一滴水融在海里。海是水的归属,好比他踏入她的领地,当被龙息包裹的那一瞬,总会感到莫名的心安。
她在……
她在他身边。
永远。
莱戈拉斯放下玫瑰花盒,轻嗅着她留下的气息。片刻,空气中浮动着馥郁的花香,他轻手轻脚退出去,带上了门。
*
下班回来的阿萨思累到连物种都变了,是一条死狗。
她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但心累是真的。医院接了一个重伤的女孩,因家长大意,她把手放进了切割机,削掉了半个手掌,被紧急送到医院来,而给她动手术的医生就是她。
先麻醉,再把断掌一点点接上去。骨接骨,筋连筋,她甚至为她接上了每一根神经。为了给这个孩子一只完整的手,她工作了整整7小时,不吃不喝,直到回家才歇。
“这原本不是我的手术……”她啃着羊腿,吐槽,“可除了我,没人能让她完全康复,而她长得很像纽特,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