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而随手让那个浑身缠满死气却偏要假装自己是个活人的烦人玩意儿物理性闭嘴之后,吉尔伽美什对于藏在黑暗中的其他人理也不理,便自顾自的坐上“光辉之舟”维摩那,直接飞上了天际。
  此时的吉尔伽美什才刚刚参加完连着两届万能许愿机友好争夺赛,一次也没有获得胜利不说,还因为傲慢轻敌而落入了某个知名不具的黑皮archer的算计,最终含恨退场,恼怒不已。
  他本想回到英灵座后就去找那家伙本灵的茬, 哪怕明知对方只是个打工人,也誓要把那家伙暴揍一顿出口恶气。
  王的脑袋,是那么容易给你碰的吗? !
  洗干净脖子等着吧杂修!
  吉尔伽美什气势汹汹,余怒未消,却没想到自己并未如预料那般回到英灵座。再度睁开眼睛, 竟是来到了这样一个全新的世界。
  一个能够感知得到灵脉存在, 能量却非常驳杂不纯,显而易见并不适合英灵存在的世界。
  而召唤他的人——如果那种浑身死气与诅咒的东西也能称作“人”的话——身上不仅没有半点魔力或者灵力, 甚至就连用以召唤英灵、结成束缚的最基本的“契约”都并不曾拥有半分。
  ……有趣。
  永不停歇的好奇心再度冒头,追求愉悦与乐趣的本能一时压过了心底未消的余怒,任性的英雄王很容易便转移了注意力,甚至都懒得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便随便选了个最近的繁华城市无声降落,而后熟练的将一身引人注目闪闪发光的黄金铠甲换成了现代的装束。
  黑衣黑裤黑皮鞋,金色背头搭配纯白无暇的大衣,又有气质又神秘。
  吉尔伽美什很满意自己的品味。
  顺手再给自己戴上大金链子大金手环,配上本就挂在耳朵上的大金耳坠,他便愉快的开始了自己最喜欢的一项休闲活动——
  散步。
  夜晚的东京远不如白天热闹,何况还是寒冷的初冬,英雄王逛了一圈都找不到什么乐子,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勉为其难的走进了一家金碧辉煌的大型赌场。
  两个小时后,赌场倒闭了。
  一直不停赢来赢去的吉尔伽美什无趣的喝了一口半个小时前赌场恭恭敬敬送上来的罗曼尼康帝,瞥一眼满脸天崩地裂的颓坐在自个儿对面、默默的自抱自泣、挺大个男人却硬是哭成了个两百斤的孩子的赌场负责人,颇为嫌弃的咋了下舌,随手又把身后堆积如山的筹码丢了回去。
  乌鲁克之王从不缺钱。
  世间一切宝物尽数归于他的“王之宝库”,外界的金钱也总会主动到来,源源不绝,而今他所追求的,不过是一点乐趣与愉悦而已,至于钱财这等身外之物则从不放在心上,在他心情不错的时候,也并不介意赏赐一些给努力愉悦他的凡人们。
  就比如此刻。
  懂事的赌场负责人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在确定这位被胜利所眷顾的重量级客人真的不会兑换那些筹码以后,当场表演了个转悲为喜,喜出望外,喜笑颜开,喜不自禁。
  ……啧,有点辣眼。
  吉尔伽美什又浅啜了一口杯中红酒,懒洋洋的移开视线,漫不经心听着瞬间恢复精神的负责人殷切的为他介绍各种他还没来得及去尝试的各项娱乐活动,在对方的舌绽莲花卖力安利之中,总算又渐渐有了点兴致。
  赌场负责人察言观色,当即精神一振,麻溜的掏出手机迅速联系了刚刚提到的几个娱乐会所的负责人,一通操作行云流水,很快就为英雄王定好了最完美的行程,然后亲自开了一辆豪车,毕恭毕敬的将吉尔伽美什送到了目的地。
  待傲慢的王者一如进入赌场时那般不疾不徐的踏入大门,高挑的背影终于再看不见之后,一直在外恭敬低头的赌场负责人顿时长长的松了口气。
  好了好了,总算把这尊大神送走了。
  妈妈耶,这到底是哪里来的神仙啊?逢赌必赢不说,气场还吓人得要死,要不是他的直觉告诉他不好好招待的话肯定会死得更惨,在对方进来的那一瞬间他都想拔腿就跑了啊喂!
  还好还好,他的直觉依旧敏锐,总算是熬过了这一劫。
  接下来,就让他的竞争对手们去战战兢兢去吧!
  嘻嘻。
  已经进入了新娱乐场所的吉尔伽美什并不知道外面的赌场负责人已经一脚油门逃命似的跑了回去,就算知道他也并不在意。
  但很显然的是,并不是每一家店的负责人都能有赌场那位的敏锐直觉,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他一样乖觉。
  当发现这个走vip通道过来的金发青年无论做什么都会让大笔金钱向他流去,自进门开始便逢赌必赢,不管什么类型的游戏在他面前都是同样的结果之后,这些背景本就不怎么干净的会所负责人,下意识便想要采用一些不那么文明的小手段,来阻止这一场肉眼可见的巨大损失。
  被打扰了兴致的吉尔伽美什淡淡一瞥包围自己的一圈人,轻轻笑了。
  天明时分,东京都最大的四家地下赌场,连带着背后的几个黑色势力,一个不留,全数覆灭。
  衣着简单装饰华贵的金发青年依旧一身清爽,淡定的漫步逐渐喧闹的城市街头。
  他喜欢散步,也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
  但是对于“学校”这种向来严肃的地方,他却无甚兴趣。
  城市的街头总是格外热闹,普通的人类来来往往,总是散发着或明亮或阴暗的气息。
  梦想,喜悦,希望,期冀,倦怠,厌恶,失落,迷惘……
  无论什么时代,无论见过多少次,这些人生百态,挣扎与绝望,都总会让英雄王感到愉悦。
  人类这种存在啊……
  愉悦的英雄王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完美无瑕的外表与漫不经心的特殊气质,在他人眼中是何等的令人惊叹。
  不过就算注意到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就是了。
  ——完美的王,被世人敬仰万人瞩目,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然而他不在意,某些有心人却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已然移不开目光。
  瞧瞧那大金链子!瞧瞧那大金耳坠!还有那一对在袖子底下若隐若现的大金手环!
  这是何等的肥羊啊!
  几个成天游手好闲不是偷鸡摸狗就是敲诈勒索的小混混眼睛“唰”的一亮,彼此对视一眼,悄悄摸摸的跟了上去。
  在一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跟踪观察之后,他们确定,那个金发青年的确只有一个人,且又矮(指182cm)又瘦(指68kg八块腹肌无一丝赘肉)一点也不能打(指英灵战力天花板)的亚子,肯定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小白脸(……)没错了!
  小混混们互相看了看,纷纷激动的暗暗握拳。
  没问题!这把稳了!
  上吧!
  ——然后他们就被那个“又矮又瘦一点也不能打娇生惯养的金发小白脸”秒杀了。
  _(:3 」∠ )_
  最夸张的是,对方压根儿就没有碰他们一下,他们却莫名其妙的齐齐趴在了地上,五体投地要多实诚有多实诚,背上明明空无一物,却如有千钧之力死死压下,令他们动弹不得,面色煞白,甚至都要喘不上气来。
  而金发的青年就双手插兜站在他们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他们。
  “就凭你们,也想从本王手里抢东西?”
  他仿佛觉得颇为好笑似的,低低笑了一声。
  磁性的声音叩击着耳膜,心跳似乎都因这笑声而快了几拍,宝石般的鲜红眼眸之中,却泛着某种漫不经心的淡漠。
  就仿佛他看着的并不是“人”,而是微不足道的“蝼蚁”。
  “敢觊觎本王的东西,你们做好受死的准备了吗?”
  他说。
  “杂修。”
  ——哐当!
  什么东西翻倒在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吉尔伽美什淡淡的侧头看了一眼,就见一个穿着西式制服人高马大,一手拎着书包一手拿着本翻开的小册子,约莫是个高中生的黑发男生呆呆的看着这边,脚边还倒着一个无辜的垃圾桶,整个人却一动不动看都没低头看一眼,像是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般。
  哦,普通人。
  吉尔伽美什面无表情的想。
  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魔术的隐秘原则,不能让普通人察觉魔术侧的存在,使用魔术时要避开普通人,不然就弄死他们blablabla……
  嗤。
  无聊。
  这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吉尔伽美什平静的转回头去,再度看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唯有脸色越来越苍白,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了一地的几个小混混,颇感无趣的抬起了手。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要捏死这几只胆敢冒犯自己的蝼蚁的时候,呆立身后的男生忽然一个滑步冲了过来,一双木楞的眼睛此刻却是闪闪发亮,手里举着不知写写画画了什么的小本子,一脸惊喜的看着他,声音之中竟带着某种虔诚。
  “哦哦!这就是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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