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提姆当然清楚这点。
  要说和凯莎相处、有什么大地雷是需要注意的,其中之一必然是凯莎注重承诺,尤其注重‘一同出席某某场合’这类承诺。
  “如果你就是无法不在意,”提姆顿了顿,“也许,我是说,我们可以一起出席今年的元媛舞会。”
  当凯莎抬头,用揉合惊讶和担忧的目光看着他时,提姆飞快补充道:“你知道的,就是今年芭芭拉可以出席,我还不确定她和迪克会不会出席这有点取决于,嗯,相信你也听说了些关于迪克和星火的谣言总之。”
  他们可以以家庭成员、陪伴者的身份出席舞会,在舞会最后一段时间,舞池将开放给所有人。
  有大概一两秒的时间,他们只是安静地对望。
  “你的意思是,”凯莎缓缓地重述,“你正在邀请我出席今年的舞会。”
  “呃,”提姆咬住下唇;当他决定做这件事时,事情在他脑内进行的方式并没有实际发生时这么尴尬,“对?”
  “前提是如果我们能以陪伴者的身份进场。”
  “对,”提姆吸了口气,“我是这么想的?”
  当然了;要是凯莎这就答应他,那他会不顾一切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但凯莎不需要知道这么多。
  “噢。”凯莎眨了眨双眼,彷佛她没睡醒。
  “你不必这就回答我。”提姆赶忙声明,“这就是个,嗯,提议。”
  “提议。”凯莎重复这个字,眉毛微微扬起。
  提姆开始感觉自己的脸颊像是在燃烧。
  “我知道你在做什么,凯莎。别这么做。”
  他说,瞇起双眼,试图严厉。
  “我在做什么?”
  凯莎微微睁大双眼,用小鸟般无辜的方式歪过头。
  “你在逗弄,凯莎。你只是想看我……”尴尬。脸红。害羞。提姆试图找出一个不那么掉自尊的描述,而最后他说:“像这样。这不好玩。”
  突然,一道紫色的影子从他们头顶正上方掉下来。
  接着是一道黑色影子。
  “找个房间吧。”卡斯说。她是那道黑色影子。
  提姆瞪着卡斯,难掩震惊;很难想象卡斯有朝一日也会说出这种话。
  看来这些年布鲁斯给卡斯请家庭教师的钱都没白费。
  “说得对。事到如今委婉到底还有多少意义?”斯蒂芬妮赞同道。而她是那道紫色影子,“你们就是在调情,我们全都受够了。”
  提姆窒息了一秒左右。
  “我们,”他开口,卡顿,“不是在调情?”
  “我的睡觉时间到了。”凯莎骤然起身,笔直地往楼上走。
  “你们就是在调情。这怎么看都是调情。一般人都会说你们这是条情,通常的情况下我们都会将其称之为调情。”斯蒂芬妮仍然坚持她的看法,为此不惜隔空召唤杜克,“嘿杜克!你怎么想?”
  “我想我们全都该去睡了?”
  杜克没有回答,回答的是已经走上台阶的凯莎。她头也不回地朝工作台的方向,高喊:“尤其是提姆,我知道你已经超过三十个钟头没有正常休息。”
  随着这句话,蝙蝠洞内、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到提姆身上。
  “三十个钟头?”达米安不赞同地皱起眉,“关于休息,我们谈过什么,提摩西?”
  提姆抬起左手,摀住上半张脸。
  优点是:话题成功转移。
  缺点是:矛头都指向他。
  隔天下午三点,斯蒂芬妮拿着两套礼服,跳着华尔兹,进入提姆的房间。
  “所以,我听说你和凯莎约好要以白色为服装主题做配搭。”
  斯蒂芬妮边说着,边扬起她手里的两套都绝非白色的晚礼服,“我不是凯莎,我不需要和你做服装主题配搭,我的决定是深紫色,你的决定是?”
  提姆就从屏幕前分神了一秒。主要是为了确认斯蒂芬妮拿来的两套紫色晚礼服究竟有何区别。
  “你是想问我该穿长裙还是短裙吗?”他真诚地问。至少裙长上的差异他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斯蒂芬妮勃然大怒。
  “当我说深紫色的时候,当然是指这件短裙!”
  提姆抽了下脸颊,以此掩饰自己的白眼,并决定继续埋首于工作。
  他拒绝和前女友讨论这种……这是白色裙子还是蓝色裙子的愚蠢问题。他情愿直接承认自己是色盲。
  斯蒂芬妮在他的衣柜内挑挑拣拣,霸道地直接为他决定今晚的衣着。
  好处是,如此一来,提姆无须思考,可以专心工作。
  坏处是,当你的前任在分手后成为你的姊妹、还有点成为你未曾有过的母亲(?!)时,这很容易吓跑新对象。
  不过,这就是斯蒂芬妮。她照顾所有她爱的人,以她独到的方式。
  换句话说,斯蒂芬妮也会这么照顾凯莎。
  “你到底想说什么?”半晌,提姆开口。
  衣柜被翻动的声音停了下来。
  “你确实知道我有话想说。”
  斯蒂芬妮转过身来,一手插在腰上,用锐利的目光审视他。
  提姆耸了耸肩,从屏幕反射和斯蒂芬妮对视。
  “我发现最近达米安对凯莎态度好多了。”斯蒂芬妮说。
  “我们都发现了。”
  “这意味着他们关系会变好。”
  “也许?”
  但凯莎不能习惯这些;提姆心想。
  他很清楚,凯莎不可能习惯的。因为,当你不想继续迷恋的、孩提时期的迷恋,突然毫无理由毫无征兆地以全新的温柔姿态重回你面前时,和对方吵架也许会让事情变得更容易些。
  因为凯莎不想喜欢上达米安。
  提姆完全能理解这种感受。
  斯蒂芬妮发出一个弹舌音,沿着床坐下。
  “你说你已经在派对邀请的回复上填了凯莎的名字,但其实你没有,对吗?提姆。”她说,“昨天你很忙,你根本不会有时间做这件事。”
  “为何我要这么做?”提姆漫不经心地反驳道。
  “因为你想让凯莎感到愧疚。那就是你,提米。我比谁都清楚你实际上是个怎样的人。”斯蒂芬妮顿了顿,“而这都是为了,哦,什么,邀请她出席今年的元媛舞会?”
  “当你这么说的时候,我听上去像个坏人。”
  提姆暂停工作,快速存盘。他转过椅子,盯着斯蒂芬妮,干巴巴回道:“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不是想让她再伤心一次。也许我只是想纠正一个错误。”
  斯蒂芬妮的眉毛拧了起来,手开始交叉在胸前。她看上去对提姆关于“纠正错误”的这个说法挺有意见,不过最终她只是悲伤地叹了口气。
  “搞错了,你个傻帽。”斯蒂芬妮说着,伸手戳了一下他的前额,“我不是担心你会让凯莎伤心,我是担心你们会让彼此伤心。”
  这件事的精妙之处就在于:当提姆可以和凯莎公开约会的时候,他选择做凯莎的家人和朋友。
  时日至今,提姆仍不敢置信,怎么会都没人考虑过这个问题。
  凯莎可以离开哥谭的。她可能真的会这么做,想想她的四分之一希腊神血统(天堂岛在呼唤凯莎),想想斯莱德对于把凯莎送出哥谭会有多赞成(和站在角落里的温特格林)。
  她会离开,头也不回。没有任何事能让她回心转意,毕竟她在哥谭已经没有家人,再也没有。
  那是当杰森意识到他不能再和凯莎做家人,自负又自卑地将凯莎往外推的时候。
  那是达米安认为凯莎背叛信任,对凯莎恶言相向的时候。
  提姆又有什么选择?
  他半点机会都没有。
  第27章
  “现在大家都说他们肯定是分手了。”
  提姆皱起眉,关上置物柜的铁门,看着侧身靠在置物柜上、一脸阴谋对他窃窃私语的艾夫斯,露出介于困惑和质疑之间的眼神。
  “谁?”提姆问?
  “当然是你的新朋友。”艾夫斯挑高眉,做出滑稽的表情,“那个托德小子和珍珠女孩。”
  提姆不想对朋友发脾气,可他不能控制自己为此板起脸。
  “他们有名字,艾夫斯,礼貌些。”
  “好吧好吧,可这又不是我先起的头。”艾夫斯耸了耸肩,往旁看,“那儿还有很多更糟糕的称呼在外头呢。”
  坦白说,提姆对这样的回答并不满意,不过他会放过这次,只是因为他今天已经太累了、没力气和朋友争论任何事。
  天啊,身为义警,却要上学?这个事实太叫提姆筋疲力竭。他就不明白为什么斯蒂芬妮还能每天早上朝气蓬勃的来学校。
  “不论如何,”提姆叹了口气,一边将书收进书包,一边问:“这八卦又是从哪来的?阿丽亚娜?伯纳德?”
  尽管就客观立场上看,阿丽亚娜身为女孩,又是青春期女孩,应该是会比同龄男孩更喜欢八卦些;事实却是,不,伯纳德才是他们这伙人中最热衷于传播八卦和阴谋论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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