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但反正她不会为此抱怨就是了。
要找到机会再次潜入达米安的画室并不难。
凯莎忍了两晚,在第三个晚上找到最佳时机。
这个晚上,月黑风高(哥谭哪个晚上不是了)。
凯莎在夜巡结束后留在庄园里休息,三点半上床后,就开始等。
她等。安静的等。等到清晨五点。
这个点,大家都在睡觉。就连布鲁斯也是,因为他们只是一群打扮成蝙蝠或鸟的人类。仍然是个人,需要睡眠。
凯莎悄悄溜下床,摸黑钻进画室,在清晨的薄雾和微光中,打开光线比外头晨光更微弱的小照明灯,开始地毯式搜索。
就像在玩寻宝游戏,或侦探游戏;一方面凯莎很提心吊胆,深怕达米安突然出现,把她逮个正着。
可另一方面,她又很亢奋很激动,因为这真的好好玩,好刺激。
画具柜的后方?
摸出两本旧日记。
凯莎噘起嘴,把日记塞回原处。这不是她要的东西。
盖着防火布的可疑箱子?
盯着箱子里的一大堆画,凯莎歪过头。这也不是她要找的东西。
莫非是藏品柜?
左翻翻右找找,没有。没有任何体积相似的存在。
然后她踢到一块有点被掀起来的地砖。
这,可疑。凯莎蹲下身,小心翼翼的撬开地砖。
发现目标!!
地砖下方藏了好多东西。有一柄深具联盟风格的华丽匕首,一个八音盒,一袋密封的火红色动物毛,一面被撕裂的、原主目测是小乔的红披风,和……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冷不防擦过凯莎的脚踝。
凯莎倒抽了口气,手里装有玫瑰的玻璃盒一个没捧好,摔在地上。
黑色玻璃应声碎裂。
“喵敖!”猫阿尔弗雷德吓得大叫。
一个脏到不行的脏话从凯莎的牙缝里蹦出来。她回头,欲哭无泪的看着猫阿尔弗雷德。
猫阿尔弗雷德早蹦得远远的,逃到贵妃椅上,从远处观察这场由牠间接造成的灾难。
“现在怎么办?”凯莎自言自语,都快哭了。她只想找到玫瑰,拍个照存证即可,不是想来搞破坏。
仓皇中,凯莎想拾起玫瑰,却被玫瑰的刺划破手。
一点点血沾到玫瑰梗上。
尽管照明灯的光很微弱,凯莎仍然能看见,那朵玫瑰在吸了她的血之后,一点,一点的,从原来的白色,变为极淡的粉色。
…………
死了。
她死了。
妥妥的。
现在就回家打包行李吧。凯莎冷静地告诉自己,她可以和斯莱德一起躲到欧洲,改头换面,从此隐姓埋名。
如果说接下来还发生了什么、让凯莎的这场小小冒险游戏变得更糟?莫过于在她怀着沉重的心情溜出画室时,和阿尔弗雷德撞个正着。
人类阿尔弗雷德一手拿着扫具,一手提着医疗箱。他的眼神从凯莎藏起的右手,到她拿着玫瑰的左手,再到她头上绑了照明灯的帽子。
阿尔弗雷德挑了挑眉。
凯莎忧愁地闭上双眼。
“有什么是我需要知道的吗?”阿尔弗雷德问。
凯莎用力摇头。疯狂摇头。
“好的。”阿尔弗雷德说,“别忧愁,凯莎小姐。我不会告诉达米安少爷。”
凯莎睁开双眼,满怀希望。
“你不会告诉他?真的?”
“是的,我不会,因为我相信凯莎小姐明白,自首这种美德,是种人人都需要学会的品德。”
凯莎再次盘算起该如何说服斯莱德带她逃离哥谭。她可以只用三十分钟就打包好她全部的行李。
“现在,请和我过来,凯莎小姐。”阿尔弗雷德又说,“我们得给你的伤口消毒。”
第38章
周五早上八点。纽约市,皇后区。
玛莉简睡眼惺忪的接起电话。
“谁?”她问。
“我要死了。”电话那头的人说,“别救我,没救了。”
有一部份大脑最深处、属于理智和清醒的那部份提醒玛莉简,这人声音听起来距离垂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嘿,她才刚熬过一整周马不停蹄的宣传活动、和酒吧的大夜班,玛莉简认为,这足以成为她做出任何不理智决定的最佳借口。
所以她说:“嗯?”
“对啊,我也这么想。”电话那头的人忧愁地叹了口气,伴随着断断续续的抽泣和哽咽。“现在我明白了,这是个很烂的计划,既不瞻前更无顾后。”
“我就不该在历经整夜的巡逻、和一场攸关生死的战斗、并得到全身上下大小不一好几处伤口、又和斯莱德吵架、又整晚失眠、还从提姆那儿得到一个新的精神打击后,思考任何和达米安有关的事。”
“呃。”玛莉简雄辩道。
她开始思考;首先,她什么时候认识这样一个朋友的?她的朋友圈中有任何叫斯莱德、提姆或达米安的人吗?
而且达米安?什么样的父母会给孩子起这种名字?天啊。
“我就是这么死的,这就是我死的方式,打碎达米安的珍藏,最终被他肢解,安静地沉入哥谭湾底。”对方吸了吸鼻子,发出一个巨响亮的擤鼻涕声,“一百年后都不会有人发现我的尸骨,你将永远找不出任何证据。”
这,实际上十分有助于玛莉简的清醒。
她拿开手机,定睛一看。
哦,所以这不是她的手机也不是找她的电话。这些,从头到尾都是格温的。不管是这个可怕的朋友或者……巡逻跟战斗跟肢解沉进哥谭湾什么的。
考虑到那是见鬼的哥谭,现在,一切都变得更有意义了。
她再仔细一看手机屏幕。
这居然还是个未知来电号码。
“总之我打给你是想说,”电话那头哭泣的女孩再叹了口气,“你会想继承一些我的衣服跟化妆品吗?就当作是在我的葬礼上、为我宣读遗嘱的报酬?我不放心让其他人来帮我宣读遗嘱,打赌他们一定会照自己的想法做出一定程度的篡改。”
“……也许鞋子?”玛莉简脱口而出。
“那也是行。”对方又擤了一次鼻涕。
玛莉简嫌弃的将手机拉远。
这太惨了。这就是哥谭人和哥谭人(义警?)们的生活吗?是的话那么谢天谢地,她住皇后区,而且永远没打算搬进哥谭。哪怕再有无数次外星人入侵纽约她都不会做出这种自我毁灭式的决定。
出于人道精神和对同为女性的基本怜悯,玛莉简提议道:“你有没有考虑过就是,找出个一模一样的藏品去糊弄那个达米安?也许你能做到这点,然后你就不会被沉进哥谭湾了。”
对方再次啜泣起来。“你以为我没想过吗?那是外星来的花,外星。我怎么知道要去哪颗星球找出一样的花来?”
“嗯,”玛莉简词穷了,所以她说:“那就找个能带你上太空的朋友?”
对方沉默了会儿,突然冷静下来。
“这可能真的行得通。”对方开始自言自语,“实际上,我可以潜入塔楼偷看当年他是在哪颗星球上买到的玫瑰。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会是个问题。我甚至可以贿赂他们其中一个人带我去。”
不知何故,玛莉简为此感到不祥。
这种好像讲错话的感觉是怎么回事?不论如何,这不是她的手机,这不是找她的电话,不是她的朋友,不是她搞出的麻烦。她仁至义尽。
“好吧。”对方又说:“谢谢你格温,你的提议很有帮助。如果我成功活下来了我会告诉你。”然后就挂断电话了。
玛莉简没来得及向对方解释,不,她不是格温。
接着她突然意识到:等等。达米安,哥谭,哥谭的达米安。
这个达米安是达米安韦恩那个达米安吗?
现在。
要是有人问达米安:是什么曝露了凯莎曾‘夜半造访’过他的画室?
他会说:有人偷了他的花,还没把碎玻璃给扫干净。
那是他的花。
达米安想。
而凯莎就这么把花给偷走了。
什么鬼啊?!
周五早上八点,哥谭市,韦恩岛。
达米安完成冥想、晨训和晨跑后,回到庄园,本想直接去上班,突然想起他应该去验收凯莎的恶作剧成果。
他知道凯莎正在搞鬼。他只是不确定会发生什么。考虑到凯莎缺乏耐心,达米安相信这会发生在昨晚到今晨这个时间范畴内,而凯莎的目标,显然,绝对就是他的画室。
这反正也不是他第一次被熊孩子们恶作剧。再怎么想,凯莎都不会做出比理查德更糟糕的事。像蝗虫过境那样,在他的画室内、留下一地鸡毛这种事情,恐怕也只有理查德做得出来。
在那时候,达米安是这样想的。
达米安走进画室,开始检查每样物品。
大体上所有东西都在它们原来的位置,那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