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可我不会继续容忍你不珍惜凯莎、和你嚣张的操纵行径。”
  达米安继续说:“如果你不能好好对待她,那我会这么做。附带一提,这已经成为我们处理法庭的计划一部份。如果你不想对我们收网的过程造成破坏,就不要轻举妄动。我认为你比这更理智。你可以稍后再来后悔你错过了什么。”
  他们又沉默了会儿。
  “神谕下线。”提姆说。每个字都比平时更为冷硬。
  问达米安会不会后悔对提姆说出这些话?他后悔,同时也不后悔。
  后悔,是因为他认为他应该找出更好的方式,和提姆进行这次谈话。他不想伤害他的小兄弟;想想年幼时的提姆,有多可爱就多可爱,大半夜抱着相机追着他和斯蒂芬妮拍照,和他们说话时眼里会闪着星子般的光。
  不后悔,因为这就是提姆自找的。
  提姆到底为什么要这么操纵凯莎?达米安永远都看不懂。
  可他不会为此责备提姆,他仍然认为这不能算是提姆的错。这显然是基于德雷克夫妇对儿子疏于关心、态度冷漠,而布鲁斯更不是个在恋爱方面的正确良好示范。没人能成为提姆的好榜样,所以他不懂得如何去爱。
  这甚至也能算是达米安的错一小部份。他身为兄长,应当做好身教,而他失败了。
  抱持着这些负面想法,达米安找了一处钟塔,在上头坐到接近天明。
  迪克两小时前就回庄园了。达米安确认过这点,才放心继续冥想打坐。
  叫人沮丧的是,冥想打坐也不能平复他此时此刻的情绪。
  直到夜莺的影子出现在他右侧的滴水兽后方。
  “我打扰到你的蝙蝠式沉思了吗?”凯莎问,声音轻快、活泼,就像她的义警名夜莺。
  达米安睁开双眼,没回头。
  “为何?”他问。
  “因为罗宾说,你已经在这儿坐了整整三小时,快要和钟塔融为一体。我想我总需要来确认下我的绯闻对象有没有不小心中了诅咒,成为哥谭最新的一只石像鬼。”
  凯莎说着,轻巧地在达米安身旁坐下。他们沿着钟塔边缘,背靠着石墙,脚下是黎明时刻的哥谭市。
  “罗宾提议换搭挡。”凯莎说,“我们协调过了,蓝松鸦认为这也不错。所以明天起,我会和你一起巡钻石区。”
  这显然是因着凯莎搬进顶层公寓变更的工作安排。钻石区离顶层公寓更近,凯莎就不用大老远跑去和杰森会和。
  “神谕怎么说?”达米安讨厌听见自己问出这句话。
  “他不用说,b说好就好。”凯莎的语气里有着肉眼可见的不以为然,“他是谁,能不听b的话。”
  “他是神谕。”达米安耸了耸肩,将头转向另一侧,“你通常总是听他的。”
  那可不就是凯莎被提姆操纵数年的根本原因嘛。
  凯莎没有回复这句话。也许她无可辩驳,也许她无话可说。达米安盯着石像鬼,情绪低落。
  “你知道……其实我还挺期待和你搭档的。”凯莎笑了笑,笑声就像夜莺那样,清脆、动听,“你记得七年前吗?我和你搭档过,长达数个月。当时我就像你的罗宾,大家都说我是你的小跟班什么的。”
  达米安当然记得那段时光。
  “你不是跟班。”他更正凯莎的说词,“你是伙伴。是队友。我们平起平坐。”
  达米安想强调这点,因为他再不想让凯莎误以为他看不起凯莎的表现和能力。他不是。他是……他对谁都是如此。这不是针对凯莎的。从不是。
  简而言之:这就只是达米安态度差,又骄傲,而他改不过来。仅此。
  “我知道。”凯莎又笑了笑,“可我其实喜欢做你的小跟班。那样我就能躲在你的阴影下,狐假虎威。挺好玩的我得说,惹恼一些我其实惹不起的人,然后快速跑回你的翅膀下躲好,欣赏对方气得牙痒痒又不敢动我的模样。好有趣,好舒压。”
  这让达米安也跟着想笑确实如此。他想起当时,凯莎就特别爱招惹企鹅这种本身性格戏剧化的恶棍,惹毛对方再快速缩回他背后,根本是个小混蛋。
  她不会去惹神经病,不会去惹太严重的ssr级恶棍。凯莎顽皮,而且聪明。
  这就是达米安喜欢凯莎的原因之一。他也享受这些乐趣,实际上。陪着凯莎吓唬一些可谓倒霉(也不真那么倒霉)的反派,为他们的夜巡生活添上一些明亮的色彩。
  凯莎不像阳光,刺眼夺目得叫达米安难以融入、不能亲近。她是以温和的方式替达米安的世界带来柔软而鲜艳的色彩。
  达米安喜欢这样。
  第67章
  “我们该回去了。”达米安说。他振作起来,站起身,将目光从滴水兽转向凯莎,“我们今天有个购物行程。”
  凯莎歪过头。
  “我难道不该去上班吗?”她问,“而且这种时候?购物?你这是想让媒体赚一波流量啊。”
  达米安转了圈眼珠。“我知道你能远程工作。我们得出门,让媒体拍我们。光躲着是没用的。说好的计划呢?况且,我们会需要一些相配的衣服。”
  凯莎拉着他的手站起身。
  “从没想过你会是赞同情侣装的类型。”凯莎打趣道,“等等。你该不会要砸大钱搞订制款吧?那就太离谱了,记者们会声称你被我下药,因为你表现得过于ooc。”
  达米安扬起眉。
  赞同情侣装?他当然不是。他只是讨厌凯莎现有的礼服,因为那些礼服其中有八成是为了和提姆的西装做配搭而购买,一成是为了和杰森的西装配搭,仅有一成是出于凯莎个人喜好。她的讨好型人格根深柢固,纠正不来。
  所以达米安唯一能做的,就是修改自己的喜好去配合凯莎的喜好,进而达到他真正想要的两个目的让凯莎能穿她自己想穿的,和扔掉那些旧的、为了提姆而购置的礼服。
  客观地说,达米安认为他这么做都是为了给彼此带来一个双赢的结局。
  客观地说,凯莎认为,她这么做都是为了给彼此带来一个双赢的结局。
  瞧。达米安想从她身上得到……不管他到底想要什么,这部份凯莎暂时还没能弄清楚。可能是一场完美的□□(或不只一场),可能是母爱或优越感,天知道。
  而她想从提姆身上转移注意力,所以,最终他们凑到一块,这岂不是正好?
  逗弄达米安已经成为凯莎最新的嗜好和乐趣。
  这太好玩了,凯莎不能否认,一但以新的、也许是正确的角度来重新审视达米安的一举一动,突然,过往那些毫无意义的事都变得有意义了起来。达米安的否认和逃避现实在凯莎眼里又蠢又可爱,从没人和凯莎说过反差萌可以这么萌。
  那是达米安韦恩,而他正在自我说服,正在催眠他自己没有曝露马脚。
  还有什么能比这甜蜜?甜蜜的同时,还好笑,重点在于好笑。
  这简直是恋爱和喜剧的完美结合。
  凯莎爱死这个了。
  当然,她知道她不能永远吊着达米安。在未来的某天,她会和达米安确认彼此的心意,大概是……等法庭结束后,等她对达米安的真实目的更有把握后。
  在那之前,她会享受和取乐。就把这当成她对达米安曾经让她很伤心的小小报复吧,凯莎可从没说过她是个那么心胸宽大的好女孩。
  为了和达米安出门购物,凯莎提前两小时做准备。
  她花半小时挑衣服,半小时做头发,一小时化妆。这比她以往和提姆出门看电影时、花在前置作业上的时间还要更久,多上整整一倍。
  这都还不算她泡澡和保养的时间。
  内心深处,有一部份的凯莎觉得自己真傻,在搞什么?她才不为任何男孩花上两小时化妆打扮。
  可另一方面,她想起达米安截至目前因她而起的所有荒谬行径。
  突然间这两小时就算不了什么了。
  在她开始卷头发的时候,达米安路过梳妆台。从他皱着眉又歪着头的模样,凯莎敢说他正感到疑惑。这份疑惑到了她开始夹睫毛的时候变得更明显。
  “你平时都是花这么长时间打扮的吗?”达米安问。终于忍不住了。
  “干嘛。你不耐烦了?你有什么不满?”凯莎反问回去,一边忙着给睫毛定型。
  “我只是问。”达米安澄清,顿了顿,补上一句:“不常见你卷头发。”
  凯莎想知道达米安究竟为什么会相信他还没曝露自我。
  听听这句话。不常见她卷头发。他们又有多常见面?扣掉义警生活的部份,那不算数。
  “做头发不是我擅长的。”凯莎边回答、边挑选眼线笔的颜色,“编发我就完全不行,可至少我还知道如何把头发弄卷。”
  在这时候,达米安没有讲一些“你直发就挺好看”之类的废话来安慰她。相反地,达米安说:“我知道你不会编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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