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你是为了烈风之主迭卡拉庇安吗?你为什么会认为祂想要这个?”
温迪不理解阿莫斯,她打心底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对于神明而言,追随者到底意味着什么?
温迪想到了自己最初的追随者,古恩希尔德一族。
他确实会为他们的虔诚而动容,但他同样也会被人们其他的美德打动,而如果有一日古恩希尔德一族不再信仰他。温迪可能会有点伤心,但更多的是欣慰吧。他本来就不需要人类的侍奉,人类如果不再需要神明,那么是不是就代表着他们已经足够强大了,可以独自在世界活下去了。
人类就像飞鹰一样,飞吧,飞得远远地高高地,直到冲上苍穹,温迪那个时候会像塞莱斯特一样弹起里拉琴唱起过去的歌谣,为他们践行。
“我……我不知道。”
温迪说的没错,那是她的想法,不是神明大人的想法,或许烈风之主根本不在意人类的行为,她做的什么都没有意义,神明也不需要什么神官。
“但我还是会那么做,祂庇护了我们长达千年的时光,哪怕只有一次,我也想让那位殿下听听我们的声音。”
阿莫斯真的很虔诚,路德维希只觉得苦涩从心里冒了上来,“你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位神明,也从来没有听过来自祂的半句话语。祂的庇护只不过是建立了屹立不倒的高塔和坚不可摧的护城墙。除此之外,祂什么也没做过,既没有给人们任何引导,也没有停歇无穷无尽的冰冷,为什么要那么憧憬神明?”
“你到底是爱神,还是只是不爱——人?”
神明的一切都是伟大的,人们是那么渺小和不值一提。
阿莫斯注视着杯中水的倒影,她现在还很年轻,但不过短短百年间,皱纹就会从她的额头蔓延到嘴角,然后是全身,最后再将她封印到冰冷的棺椁里。
天上的极光好美丽,它们不管多久,都是那样流动着生命力,神明也一定是那样的存在。
“有什么不同吗?为什么要爱人呢,为什么不爱神呢?”
阿莫斯理所当然地说了出来。
天上星辰的生命肯定要高于路旁草芥,小草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比自己庞大一万倍的星辰,它的生命要几倍于草木,历史可以延伸到宇宙的尽头。那样浩大璀璨的世界,是地上生灵永远的向往和追不到的光芒。
路德维希沉默了,在这个话题上,他们达不到什么有效沟通,但阿莫斯她……似乎误解了神明,神明只不过是放大的“人”。他看了看旁边悬在空中的风精灵,这位也是魔神啊。
阿莫斯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
“那你爱的还是迭卡拉庇安吗?听起来所有魔神,你都会向往。”
她并不了解迭卡拉庇安,她爱的只是自己对神明的幻想,温迪不想要这样空无一物的爱,任何用伟大字眼来美化爱,字眼越是伟大,而所谓的爱越是虚假。
不要谈爱和虔诚了,它在撒谎,甚至骗过了她自己。
“迭卡拉庇安大人是不一样的!”
但到底有哪点不一样呢,她从未有一次感受过祂的呼吸,听过祂的声音。小时候,她喜欢追逐那从天地中突然升起席卷大地的烈风,人们在哀嚎,可她全部的身心都被烈风占据了,即使烈风带走了她的父母。
父母离开,她的心太疼了。她突然觉得死亡是解脱,是为人类献上的最盛大的葬礼,她突然嫉妒起了父母,他们可以在风下死去,可她被永远留了下来。
心还是好疼,她不断流着泪,仇恨还没有升起来,对神明的爱便成为了她的主人。没关系,现在已经不会疼了,神明的烈风会把她的亲人们带去乐土。
烈风中脸庞上流满眼泪。
她找到了不被烈风杀死的方法,那就是活在风中。烈风永不停歇,她手中攥紧的书页飞了出去,记录下的厚重历史被压缩进短短几行中,风撕扯了她,她仿佛看见了
时间本身,那无意义的庞大流逝被压缩成了薄薄一瞬,被永恒的烈风吹拂。
就在那刻,比绝望更浓厚的爱成为了她本身。
“唉……”
路德维希叹了一口气。对于阿莫斯来说,到底什么才是真实,什么才是虚假,如果她拿自己对神明的爱为一切的真实,那么他们所有人只是虚无的影子。没人会在意幽灵的低语。
“那奎德,你呢?对于你来说,神明是什么?”
奎德拨动了几下篝火,他想起了北风狼王,又想到了春之女神,“神明都是任性妄为的家伙,但人类也一样。祂们确实是比人类活得更久,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但是那又怎么样,即使是神明也有做不到的事。”
“与人无关,神明单纯只是神明而已。”
很少见到这样的人类,温迪想。
人们往往都对神明抱有崇高的妄想和希冀,神明是寄托了所有人类最高想象的产物,即使这个形象虚无到与神明的本质没有任何关系。人类谈论神明,就像谈起了自己的欲望,他们想要强大的力量,神明便无所不能,他们想要卓越的智慧,神明便无所不知。
至于神明在想什么,人们并不关心。
“那你呢?路德维希,他们都说了,你也说说吧。”
温迪提起了在场最后还没有发言的人。
“我?”路德维希有些意味深长地笑了,他没有思考什么,就直接说了,“神明是居住在我身体里面的怪物,是和我一直对话的幽灵。”
“?你说的是神明吗?还是你脑子里那些纠缠不清的思想?”
“……你猜呢?”
路德维希一直是个奇怪的人,超于时代的思想是巨大的神明,祂生长在皮肉之内,躲在那副人类面皮之下,是路德维希这个人类困住了神明的祂。
总有一天,他会亲手释放‘神明’,把他全部的灵魂都献上。
天空渐渐亮了起来,极光早就退场了,天色淡淡的蓝,只剩下几颗残星在天际线影影绰绰,大地起了雾气,朦朦胧胧中金黄的阳光还是半开的花。
温迪突然听到了什么,他扭头看向半山腰处,那里有奇怪的风,风里面传来像脉搏一样的呼吸,呼吸对着火焰、对着春天,虚拟在生成着心跳。温迪第一次捕捉不到风,那风不来自这里,却有着他的气息。
“路德维希、奎德还有阿莫斯,我们去半山腰看看,那株枯枝……被火焰烧着。”
第35章 窃取神明那刻(14) 永恒的平静中的……
所有的生灵也许只是永恒的平静中的一个缠结、一团纷乱、一点瑕疵。
——e.m.福斯特
一生之中有多少个满日升起?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到达秘仪圣殿的时候, 沙漠古老的王者就领着他们的臣民跪拜在这通往黄金梦乡的入口,嘴中呢喃着赞颂赤王的诗歌。
赤王还是天边最远的一梦,黄金三角的独特美学在千年的风沙中屹立不倒, 风沙磨平了赤王陵的砖石,黄沙便与地上陵墓共享了璀璨的金色。同样金色的还有太阳, 它的热量散在滚滚黄沙中,汗水划过皮肤, 滴落在沙土之上,打湿了轻盈的梦想。
被人踩过的历史,和湿透的血汗, 构成了赤王陵的记忆。
“为他建造上天的天梯,以便他可由此上到天上。”
黄金的梦乡是黄沙、赤日和神明的故居,赤王的标志是太阳的光芒, 赤王陵那尖锐的一角是刺破云天的太阳。
在过于广阔的世界, 人往往会迷失在一种虚无的憧憬中,卡维就是这样。
不管多少次来到沙漠,不管多少次见到这种奇异的三角建筑,卡维还是会感叹那精妙的美感——黄金分割的完美比例、屹立不倒的绝对永恒。
繁荣和荒芜都共生于黄沙之上, 璀璨的历史只是过去的旧梦, 黄沙固定不住水的流逝, 荒芜丛生在悲凉的人心。
不远处,镀金旅团的据点星星点点地散在一个不大的绿洲旁。光着膀子的汉子牵着驮兽沿着沙丘踩下如同文字一样的脚印,他们也在书写自己的历史, 只是辉煌不在, 沙漠也变成了贫穷的代名词。
很少有学者会来这里,但卡维却常常来沙漠。
他是出身雨林不假,可雨林也会为沙漠的美而折服, 雨林是水雾泷泽的,深深浅浅的绿色在雨幕中相互呢喃细语,雨水会沾湿所有人的眼眸,雾气会像花一样开着,那是雨林的美,那是生命的美。
沙漠却不是这样。雨在这里是黄金一样的价值,水是稀少的,血却很多,人们会为了抢夺水源而将血溅到黄沙上。沙漠是沉默的,它吞噬了一代又一代的纷争与战火,不知道存在这片土地多少年的赤王遗迹仿佛是献给沙漠的永恒,它是沙漠过去繁荣的一梦,所有的爱恨都会永远献给那样的梦想。
为了黄沙,为了烈日,为了赤王。
在赤王陵前跪了一代又一代出身沙漠的人王,他们在这里遵循赤王的指引建立了一个又一个沙漠的王朝,那样纷争不断和波澜壮阔的历史不会出现在安静祥和的雨林中,它们只会诞生在赤沙的国度,沙漠的记忆就藏在沙漠子民代代传承的血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