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一边是东秦的将士们;另一边的人马则蛾眉临髭、高鼻垂目,一看便知非我族人。
战事正酣,地上横尸遍野,还侥幸活着的人则是举着兵器,贴身肉搏。
人人身上带伤,各个脸上挂血,兵刃一进一出,一条性命便魂飞天外。
赵锦儿从未见过这样震撼的画面,热腾腾的血液从旁人的喉管里喷出,她腹中的食物也差点顺着食道呕出来。
很快,她就看到两道熟悉的身影。
一个张芳芳的未婚夫包春竹,另一个便是她家二哥秦鹏。
两人背靠着背,拼命砍杀着围攻上来的胡人。
突然,一个胡人骑着铁骑、手持尖刀,直勾勾刺向包春竹的后背,秦鹏见状,一把拉过包春竹,尖刀却刺进他自己的胸口。
一句遗言也无,秦鹏就这么口吐鲜血,跪栽在地上。
随后,一匹匹烈马从他身上踏过,他再也没站起来……
赵锦儿几乎是哭着说完她看到的这一切。
秦慕修听了,面色凝重。
事实证明,赵锦儿在幻觉里看到的事,全部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发生。
也就是说,秦鹏战死沙场这件事,很快就要应验了。
赵锦儿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呜呜,漠北那么远,这事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我们怎么提醒二哥呀!送信吗?信送过去会不会已经来不及了?”
秦鹏沉思半晌,道,“老天爷既然给了你这个预见未来危险的能力,就是为了让你帮助他人化险为夷,之前你不是已经一次次救人于水火吗?这一次,肯定也来得及。驿站有最快的信鸽,我们现在就去写信寄给二哥。”
不管来不来得及,现在也只能这么办了。
镇上就有一家驿站,两人几乎是小跑着赶去。
刚到门口,就有人拍了拍赵锦儿的肩膀,“锦丫,真是你啊,好巧呀!”
赵锦儿回身一看,是张芳芳。
“芳芳,你怎么来驿站了?”
张芳芳低头羞涩一笑,“包叔让我来看看有没有春竹哥寄回来的信,顺道给他去一封家书。”
赵锦儿就想起幻觉中出现的包春竹,他当时跟秦鹏是在一起的,秦鹏为救他被马蹄踏尸,却不知他后来如何了。
“你们呢?来给鹏哥寄家书吗?”
赵锦儿胡乱点点头,“嗯。”
张芳芳是聪明人,看出两口儿行色匆匆,像是有急事的样子,就道,“你们忙,包叔让我帮他去买顶草帽。”
看着张芳芳窈窕的背影,赵锦儿心里挺不是滋味。
心想二哥真是没福,芳芳这样的好姑娘,竟然就这么错过了。
若当时和芳芳定亲的是二哥,恐怕他也不会这么决绝的从军去,也就不会有危险了吧。
秦慕修也有同感,但现在不是惋惜的时候,他们还有重要的事要办。
问驿站要了纸笔,秦慕修很快就写好一封信,信中严正提醒秦鹏,近期有血光之灾,若有战事,要么就跟长官请假不要参加,要么务必要小心万千,不要和胡人正面冲突。
第160章 赵锦儿有办法
赵锦儿现在识得的字越来越多,秦慕修为了秦鹏方便看,写得也直白,故而她通篇几乎都能看懂。
“你加一句,让二哥一定要小心红石头。”
“红石头?”
“我看到他们两队人马是在一片红石头林里干仗的。”
这是很重要的线索,秦慕修赶忙加上。
赵锦儿又低声问道,“二嫂怀孕的事,不顺带提一笔吗?”
秦慕修摇头,“战场凶险万分,一个不留神就可能殒命,还是不要告诉他了,以免他分心。”
不告诉秦鹏的原因不仅如此,秦慕修总觉得章诗诗肚子里的那两个孩子,到底是不是秦鹏的,还难说。
写好信,问驿臣大概多久能送到漠北。
驿臣道,“我这里的信鸽大概需要三到五天。”
秦慕修听出弦外之音,问道,“除了您这里,还有更快的信鸽?”
驿臣笑道,“那是自然。咱们这是官养的信鸽,也算快,但毕竟只是个小驿站,没有顶好的品种,顶好的信鸽能日行千里,你这信顶多两天就送去了。”
秦慕修拱手,“还请长官赐教,咱们镇上哪里有更快的信鸽?”
“药王冯家养了十来只天山鸽,据说可以日行两千里,且比普通信鸽稳妥得多,从未发生过丢信的情况。你们要是认识冯家的人,可以去借借看。”驿臣笑道,“不过听说那些信鸽都是他家小姐养的,宝贝得很,轻易不肯示人,更别说帮人送信了。”
赵锦儿问道,“谁家?”
“冯家。”
赵锦儿低头蹙眉,若有所思。
秦慕修问道,“怎么,你认识冯家的人?”
赵锦儿点点头,“我与那位冯小姐倒是有过一面之缘。”
只可惜互相留下的都不是好印象。
秦慕修问道,“可以说得上话吗?”
赵锦儿摇摇头,把那日见蔺太太时碰见冯小姐的事说了出来。
秦慕修何等聪明,怎能听不出那冯小姐对赵锦儿瞧不起极了,他是绝不想让赵锦儿低声下气去碰钉子的,但信鸽的速度干系到秦鹏的生死,又实在不能不低头。
“阿修,我去找冯小姐试试。”见秦慕修迟疑,赵锦儿主动道。
“还是算了,冯小姐既然瞧你不起,怎么肯把宝贝的信鸽借给你用呢?”
赵锦儿却摇头,“我有办法让她借。”
秦慕修倒是愣了愣,“你?”
此刻,他老实巴交的小媳妇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仿佛从一只温柔腼腆的小白.兔,变成了一头精灵古怪的小狐狸。
赵锦儿将两只手握成喇叭状,凑到他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一通。
秦慕修不置可否,撇撇嘴,“你确定要这样做?”
“现在只有这么做才能救二哥的命。等借到了信鸽,我立刻去郡上赔罪。”
秦慕修犹豫,他的小媳妇儿白玉无瑕,纯美得如一汪静水,他希望凭一己之力将她保护起来,让她一辈子都这样无忧无虑简简单单的生活下去。
笨女人,都是男人惯出来的。
一个女人若变得聪明了,那就是男人失职了。
秦慕修此刻就觉得很无力,很失职。
“就这么办,别犹豫了!二哥的性命等不得。”赵锦儿倒是干脆,跟驿臣问了冯家的地址,拉着秦慕修便往外走。
冯家和杨蕙兰家差不多,原本出身不高,经过几代人的辛勤耕作,成了当地的乡绅。
不同的是,杨家种的是桂花,冯家种的是草药。
小厮通报之后没多久,冯红荻便派人出来接赵锦儿进去。
赵锦儿让秦慕修在门外等她,“放心吧,我一定把信鸽借出来。”
秦慕修点点头,“我就在那棵树下等你,若她真不肯借,就算了,我再想旁的法子。”
赵锦儿却一脸坚定,“不会的。”
半个时辰后,赵锦儿提着一个鸽笼一路小跑着出来,“快,信拿出来。”
秦慕修咽口口水,没想到,这丫头,还真把信鸽借出来了。
掏出信,卷成一小团,又用一层防水的皮纸你裹紧,绑到信鸽的脚上,便将信鸽放出去了。
赵锦儿紧张得双手合十,对着天空念念有词,“鸽子啊鸽子,你要快快飞,尽快将信送给我二哥啊!”
正午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将她周身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芒,她原本玉白的脸庞现出金色,像庙堂里的女菩萨。
秦慕修心里,善良如赵锦儿,她就是降落人间的菩萨。
将她搂入怀中,“有你在,二哥不会有事的。”
赵锦儿是很相信秦慕修的话的,他说二哥不会有事,她的心就放下一半。
“信鸽弄到了,现在咱们该去郡上给蔺太太赔罪了。”
原来,她之所以说服冯红荻借了一只信鸽给她,是打着蔺太太的名头的。
冯红荻是家中独女,一直对家族生意很感兴趣。
可巧她上头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都无意于生意,冯老爷便有意无意的培养她接管买卖。
而女中豪杰蔺太太,就是她的偶像,她一直想巴结蔺太太,跟蔺太太学习生意经。
赵锦儿搬出蔺太太,她就是再舍不得,也没有不借的道理。
秦慕修叹口气,“赔罪的事儿交给我,到时候你站在一旁别说话就成。”
赵锦儿拍拍胸脯,“好。”
刚刚跟冯红荻借信鸽,她都是硬撑着的,这会儿心脏还噗噗跳呢,剩下的事就交给相公吧。
两人先跟赶牛车的马叔打了个招呼,让他给家里捎个口信,就说两人要去郡上有点事儿,才赶上驴车往郡里去了。
驴大哥自打到老秦家,被赵锦儿喂得膘肥体壮,脚程比刚来的时候快了一倍不止,不过傍晚,就给两人送到了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