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是他的眼睛,盛满了如明月般皎洁的爱意。
他们自然而然地拥吻,看着对方情不自禁地笑,再埋进对方的怀里。
一曲结束,观众还沉静在钢琴家带来的《月光》里,天才之名不假,所有人久久不能回神。半晌后,大厅里响起雷鸣的掌声。
黎安没着急回国,老板没催她回去处理工作,她也还想多留几天。
钢琴家elvisqin在a国连开三场演奏会,黎安场场不落,后面两场她更是买了最前排最中间的位置。
她在离舞台最近的位置,看着年轻的钢琴家缓步上台,优雅谢幕。额头垂落的刘海遮住了他黑色的眼睛,但黎安确信一定和她预想的一样温柔。
黎安心中才刚死过一次的小鹿又活了过来,到处乱撞,呦呦鸣叫。
这一次,她想自己掌握主动权。
黎安问她的情感导师盛青蚨:“如果我想追一个男生,应该怎么追?”
“什么样的?”
黎安脱口而出:“钢琴演奏家,白月光。”
“看来你已经爱上了。”盛青蚨哧哧地笑,“原来你也有栽的时候。”
“别笑我了,快告诉我怎么办吧,明天人家就要跟乐团去别的城市了。”
盛青蚨给她出主意:“俗话说,烈女怕缠郎,反过来也是一样的,你就用你的诚心去打动他,大不了还能做朋友嘛,不吃亏。”
elvis在a国巡演,他去哪个城市,黎安就跟到哪个城市。
在黎安已有二十七年的人生里,她好像从来没这么疯狂过,她已经变成了狂热追星的粉丝,跟在elvis的后面,他去哪里演出她就去哪里做观众。
n城的演奏厅,黎安捧着一束白玫瑰坐在最显眼的位置。她不是第一次在演奏后上台献花,但是一次用白玫瑰,他看到了应该会明白的吧。
演出中场休息时,他的工作人员过来凑在黎安耳边说:“elvis请您演出结束后去后台坐一坐。”
黎安眼睛一亮,她跟了那么多场,她终于被看到了……
表演厅的后台。
elvis已经在那里等她,离开舞台近距离接触后,黎安发现他比在聚光灯下的时候更清冷,更淡漠疏离。
他的助理撞了撞他的胳膊,他才开口:“谢谢你的花。”
“你弹得很好。”黎安发自肺腑夸赞,她知道elvis应该已经听过千万遍,但她还是说了出口。
黎安送上她抱着的白玫瑰:“这次是玫瑰,希望你喜欢。”
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的爱,她挑选的品种“芬德拉”玫瑰的花语是只对你一人钟情,她的暗示已经很明显。
elvis没接,挑眉:“这是?”
“你喜欢吗?不是,是你喜欢我吗?”盛青蚨给的鼓励让黎安有了唐突一位艺术家的勇气,她换了句又说:“我喜欢你,能跟你在一起吗?”
她的眼神带着希冀,仰面看着elvis的时候眼里都是光。
小小的休息室陷入尴尬的沉寂,本来应该是一次小型的粉丝见面会或者答谢会,被黎安硬生生地搞成了表白现场。
小助理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在气氛变得更奇怪之前,脚底抹油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房间里只剩黎安仍和身长玉立的钢琴家面面相觑,他一句没说,黎安也紧张起来。
她为自己挽尊:“不行就算了,我就问问。”语气故作轻松地好像她刚刚在问“今天中午吃什么”,而不是向一个男人表白。
沉默许久之后,elvis薄唇微张:“可以。”语气同样松弛。
简单几句,短短不到十分钟,黎安和钢琴家的关系草率地从陌生人升级成恋人。
没有人觉得哪里不对。
第49章
黎安从台前走到了幕后,她还是最佳观众,只不过是从观众席的最中央换成了帷幕之后。
当帷幕重新落下,她会是第一个上去跟他拥抱的人。
观众散场,elvis徐徐朝着站在舞台侧方的黎安走来,眼底尽是笑意。
他在距离黎安还有一步的位置站定,照例拥住黎安。
黎安踮着脚才能让下巴枕到他的肩膀,勾着他的脖子有些吃力:“今天也辛苦了。”
elvis扶住黎安有些摇摇欲坠的后腰,声音疲惫:“今天没发挥好,弹错几个音。”
“是吗?我没听出来。”
黎安是真没注意他究竟错了几个音,每次看他弹琴的时候,她脑子里都是土味情话。
诸如“不想看哥哥弹琴,只想跟哥哥谈情”、“别弹琴了,来谈恋爱吧”、“哥哥的手不是手,是康桥岸边的垂柳”。
一想到那张清冷如月的脸下了台之后对她俯首,黎安的心都会多跳几下。至于他弹得怎么样,有没有谈错,对黎安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但身为一个钢琴家的恋人,她居然在演出的时候走神,全程只盯着他的脸,黎安开始反思。
她道歉说:“我其实没仔细听。”
“不用安慰我。”
“咳咳,”elvis的小助理皱着眉头,打断旁若无人的小情侣,“他该回去休息了。”
黎安侧头看向小助理,眼神是不解和被打扰后的不尽兴。
她和elvis都对身份的突然转变接受良好,倒是他的助理每每看到他们两个抱在一起的时候都会皱着眉头。
黎安以小人心思猜测,小助理对elvis可能会有什么超越同事关系的情愫,但几次观察下来他们之间和暧昧一点都不沾边。
更何况小助理已经有女朋友了。
黎安在elvis怀里点点头:“好,等会儿我送他回去。”
“你们继续,今天elvis还需要练习两小时。”小助理板着脸,点了点腕上的手表。
时间已经不早了,elvis不回去练琴的话,恐怕晚上睡眠时间会减少。
“好的,我会监督他的。”黎安说完,小助理摇着头出去了。
elvis稍稍松开,捧着黎安的脸转向自己:“你已经跟他对视了两分钟了,别看他。”
黎安:“就是说几句话,我送你回去吧?你还得练琴。”
天才不是一日而成的,除了超越常人的天赋之外还有常人难以坚持的努力。
听小助理说了黎安才知道,elvis三岁就开始练琴,小时候每天练琴长达八小时。成为职业钢琴家之后,他仍旧保持每天一到两小时的练习。
日复一日,每天都是练琴、练琴、练琴,elvis没有对钢琴产生厌倦,他的曲子里依旧是愉悦、舒展、热爱。
他在n城有一套度假别墅,每次来巡演的时候,就顺便住几天,更多是因为别墅里配了一架施坦威。
只要在a国,不论多远,elvis都会尽量赶回别墅。好的琴房不好找,好的琴更不好找,施坦威是他弹过最有手感的,其他的练得再多都差点意思。
回去之后,黎安进门先擦琴凳,擦琴键,摆上节拍器和琴谱,一套流程下来,evlis已经坐到厨房的吧台边了。
他抓起手边的杯子喝了一口:“你现在做起这些比我助理还熟练。”
elvis面色薄红,透明的液体在嘴角残留些许。
“那是,不能因为我耽误你练琴。”
黎安得意地走过去,和他在一起之后,她的生活重心完全转变。
她大部分的工作都交给了在国内的fiona和秦可意,其余的只需要远程处理,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陪elvis。
她的父母也是如此,她妈妈需要在世界各地演出,她的老父亲就跟在后面帮妈妈沟通演出上的杂事,打理琐碎的工作。
可以说她爸既是经纪人也是助理,虽然很辛苦,但是她爸总是甘之如饴。
小时候黎安讨厌过他们这对“忘崽”夫妇,等自己尝过了爱情的苦之后才发现,感情真的需要陪伴。
亲情如此,爱情更如此。
黎安走近了,坐到elvis旁边才发现他眼神迷离,身上的礼服已经散了,衣领胡乱地敞开着。
“喝吗?”杯子被送到黎安唇边。
她闻到了酒精的味道,但她下意识的反应不是elvis该不该喝酒,而是他的手指真的很漂亮。
骨肉匀亭,笔直纤长,不敢想这样的手要是做点x乱的事会是怎样……
黎安晃了晃头忘掉脑子里的黄色废料,从他手里抢过杯子,不悦道:“怎么喝酒了?”
“我其实有中文名字,”elvis醉得不轻,一把将黎安拽到怀里,“有人给我取了秦遂,说要祝我万事顺遂,所愿皆所得。”
“读起来有点像禽兽。”
“你不好奇吗?”evlis贴在黎安耳边吹气,“谁给我取的名字。”
黎安耳朵发痒但没有多想,她和evlis在一起有段时间了,做过最多的事情就是牵手,顶多就是搂搂抱抱。
在她的定位里,他们两个是柏拉图式的爱情。
每次十指相扣,指尖肌肤相贴,就是黎安又一次为他脸红心跳的时候。
黎安以为青春期之后,她不会再因为这种简单的动作心悸,没想到是没有遇上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