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很有道理。”南宫珝歌手掌轻轻拍着椅子的扶手,“这种人的性命,留着干什么?”
忽然,一道剑光闪过。
血色飞舞……
鲜红的血飞溅出三尺远,落在地上。
握着剑锋的手垂下,剑脊上的血滑落,一点一滴淌在地上。
拓跋夏捂着自己的咽喉,想要说话。但她发现,她只能发出咯咯的声音,咽喉间的血洞呼噜噜地直窜风。她根本说不出话了。而且身体刹那间变得冰冷,她的血在飞速的流逝。
她最后看到的,却是乘风回转的面容冷漠地看着她,“殿下承诺她麾下的人不得对你动手,但可惜,我不是她麾下的人。”
乘风!他居然敢杀她,他居然会杀她!
那曾经在她身下婉转求欢的男子,那曾经无数次看着她露出欢喜神色的眼睛,如今却只有一片冰冷。
怎么可能,她是“惊干”的帝王,她都允诺给他正夫的身份了,他应该感恩戴德才是,怎么会?
可惜,一切已不允许她再多想了。拓跋夏的身体倒落在地,一片血污奔涌而出,那双眼里还满是不置信,不甘心。一代大漠里的雄主,就这么没了气息。
南宫珝歌幽幽地叹了口气,乘风抬起冰冷的双眸,向南宫珝歌抱拳,“是乘风失礼了,殿下要杀要罚,乘风心甘情愿。”
“罚什么罚,你又不是我麾下的人,我没资格罚你。何况,真打坏了你,谁把圣器所在的位置给我。”南宫珝歌翻了个白眼,“我郁闷的是你把我的帐子弄脏了。楚穗,方才你僭越,罚你收拾。”
“是。”楚穗倒是一口答应,“属下这就收拾,收拾完了去扫马粪。”
“孤还有更重要的事要你办,办完再扫马粪。”南宫珝歌托着腮思量着,“如今计划有变,我要去找圣器所在。少将军要先行班师回朝,这北境得有人替孤镇守,还有‘惊干’新任主君的加冕,得有‘烈焰’的人主持。我和你少将军都没空,你给我办妥当。”
楚穗眼珠子险些掉下来,“啊!?末将、呃,不对,属下代表‘烈焰’主持加冕?”
拓跋夏一死,新任“惊干”主君必是附属于“烈焰”,南宫珝歌和楚弈珩身份太高,不愿意主持加冕也是正常,依照规制,朝中应当派个三品以上的文官,或者一军主帅不是?可她……她不是刚被贬成了末等军士么?
南宫珝歌忽然正色,“楚穗,你之前偷听军机、泄露计划,方才又胆大妄为,僭越犯上,数罪并罚,孤罚你接替少将军之职,率军镇守北境十年,无旨不得回京。”
楚穗愣住了。
她是个聪明人,怎么会不明白南宫珝歌什么意思?但是……
“末将能不能不从啊?”一嗓子嚎了出来,“末将才疏学浅胸无大志,殿下另选他人好不好?”
南宫珝歌没说话,一旁的楚弈珩倒是笑了出来,“才疏学浅未必,胸无大志是真。但你忘了,这不是奖赏是惩罚。可由不得你不答应。”
“不答应就是抗旨,杀了。”南宫珝歌接嘴。
“那就杀了吧。”
南宫珝歌和楚弈珩一唱一和,楚穗哭丧了脸,如丧考妣的单膝跪地,“末将接旨。”
南宫珝歌与楚弈珩相视一笑,这边境的驻防将领的重担,他们终于甩出去了。
“记得,加冕仪式替孤好好操办,别辱没了‘烈焰’的颜面。”
“末将知道。”楚穗了无生趣地回答,随后抬起头,“殿下,末将还要去扫马粪吗?”
南宫珝歌悄然捂住嘴,“十年期满,再去扫。”
楚穗想要扇自己一巴掌,就多余问这一句!
第359章 番外:穗随风起,皆因心动(一)
大漠的风吹动黄沙,行成一个个小沙丘,或高或低,犹如山脉一般。在这一望无垠的沙漠里,一支人马停驻着,正在歇脚休息。
几人互相递着水,给着馍饼。虽然没有说话,气氛也有些凝滞,但依然可以看出,她们之间关系不错。
而在车队后面十余丈的沙丘上,坐着一名男子。从他的角度刚好可以俯瞰到车队的全部,所有人的动作都在他的视线里。
他手中拿着皮囊慢悠悠地喝水。将视线转开,看向无垠的黄沙。
他与她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有的不过是一次救命之恩的回报而已,他甚至知道这些人对自己既有忌惮也有憎恨,当然,还有不屑与鄙夷。
他叫乘风,在他记忆里,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自己也有爹娘的,爹娘会带着他骑马,给他端来热腾腾的奶茶。不过,他的记忆也就仅限于此了。那碎片的记忆少的有些可怜,随着年岁的增长,就连爹娘的面目都已模糊。
后来爹娘死了,死在了沙暴里,他躲在马腹之下活了下来。可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这漫无边际的黄沙掩盖了他的哭嚎,也慢慢吹起了黄沙,埋葬了他的爹娘。
再后来,他趴在马背上,任由马儿带着他在大漠里行走,也不知道是不是命不该绝,马儿找到了一处绿洲,将死的孩子有了水源,终于救回了一条小命。
可是水源和马儿,也招来了狩猎的狼群,或许说这个水源本就是狼群的大本营,狼群一拥而上撕扯着马儿,他睁着一双眼睛茫然地看着,看着血腥的场面,看着生命的流逝。
也许是吃饱了的原因,狼群并没有来撕扯他,但是一个弱小的孩子,在这种地方,终究也不过是苟延残喘,他甚至无法渡过夜晚寒冷的风。
夜晚来临,他被冻得昏死过去。可就在半昏半醒之间,他感受到了一点温暖,带着皮毛的油润水滑包裹住了他。直到第二天醒来,他才发现那包裹住他的,是狼群里的一头公狼。
公狼是头狼的伴侣,也许是刚刚失去孩子,对于这个陌生的孩子,它诡异地接纳了,而因为它的庇护,他居然在狼群里安置了下来。
每天狼群会衔来肉块喂给他,他与狼群一样吃着生肉喝着生血,逐渐忘记了前尘,直到有一天,一支游牧的部落因为躲避风沙来到了绿洲,部落首领看到了正趴在动物尸体上撕咬血肉的他,首领惊骇之下,不顾他的挣扎将他带回了部落。
乍回到人群,他根本无法适应。他不会说话,半夜在月空下嚎叫,寻找着同伴,那凄凉而悠长的叫声,让部落的人对他避之唯恐不及,甚至有的族人和首领说,他是狼精、是鬼魅、是灾星。可是部落首领力排众议,还是留下了他。与他搏斗、被他撕咬,却又在征服他、让他顺从。首领给他取名乘风,甚至对外宣称他是她的儿子。
他终于慢慢地重回了人群,但他骨子里的性格无法改变,他的骨子里就留存了狼性,他不爱与人共处,一个人孤单而寂寞地在大漠里奔驰,他知道首领对他的好,也学走了首领全部的本事,他告诉自己放下过往,做回一个正常的人,直到那一天……
“那望”偷袭了“黑守”,整个部落的族人在厮杀之下几乎毫无抵抗之力,他和首领本事再大,也无法抵挡有备而来的数千人。首领护着他逃跑,为他挡刀,两人突围而出的时候,首领已是身负重伤,首领将深藏在心底的秘密告诉他,让他发誓一定要找到魔族的后裔,他哭着答应了。
那是他第一次哭,他知道他已经有了人类的感情,但是人类的感情太痛苦了,痛苦到他宁可自己是狼精、是鬼魅。
他不是狼精,不是鬼魅,但他一定是灾星。他跟着父母,父母死了;跟着首领;部落被灭族了。
他带着满身的伤痕,复仇的信念,在沙漠里走着。他必须活着,至少在复仇之前,他不能死。
然后,因为伤势发作他昏死在了沙漠里,在睁开眼的时候,他看到的是拓跋夏。大漠里的雄主,一个高高在上的女人。
他请求拓跋夏帮他复仇,拓跋夏告诉他,她不做没本的买卖,他要她帮忙,就拿身子换。
他几乎是毫不迟疑地脱下了衣衫,赤裸地跪在了拓跋夏的面前。他个什么?一个行尸走肉,一个背负着无数伤痛的人,他不曾有过床笫之欢,但他依然知道,拓跋夏占有他的方式是变态的,是疯狂的,是不正常的。但那又如何?那些凌虐和痛苦,反而可以让他知道他还活着。
他知道拓跋夏是喜欢他的,哪怕只是喜欢他的身子,那也是喜欢。那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会对他有情感的人了。
拓跋夏给了他一支人马,不多,甚至不到“那望”铁骑的五分之一,拓跋夏告诉他,只要他拿下“那望”,他就可以一直在她身边,得到她的宠幸。
他去了。为了复仇,也为了拓跋夏的承诺。
他用同样的方式,偷袭了“那望”部落,一夜之间让“那望”的名字从大漠部落里被抹除。他将首领悬尸剥皮,挂在“那望”曾经的领地上。以大漠的干燥,那尸体哪怕一百年一千年,都会永远的悬挂在那里,变成干尸,昭示着一个叫乘风的男子残酷而偏执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