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夏天xi,非常感谢~”
  接班的同事急匆匆地赶来,已经迟到了几分钟了,赶紧道谢、让金别夏可以回家了。为了表示歉意,还拿了一杯香蕉牛奶自己付账送给了她。
  “没关系,那我先走了。”
  金别夏微笑说再见,内心却极其讨厌这些寒暄,以及、香蕉牛奶真的很难喝!
  出门后,金别夏看了眼时间,感觉末班公交车也快要来了,这里离公交站还有一段距离,看来需要跑起来了,否则回不了家了。
  “嘭”一声,
  金别夏直接把对方撞到在地,自己还是稳稳的,看了眼地上摔懵了的男孩子,无语、怎么这么弱鸡?
  但下一秒感觉不对劲,对方在黑夜里闪闪发光,是她的财神来了吗!?
  “你没事吧?”
  金别夏立刻担忧地问道,这可是个宝贵人物,正要伸手拉对方起来。
  “啊?没事…没事……”
  权至龙也有些懵,他只是急着去便利店买点吃的,今晚可能又要练习到很晚,谁知道突然和人撞上了。
  而且对方就是个瘦弱的女孩子,他居然被整个人撞到在地、对方却一点事情都没有,总不能他才是虚的那一方吧?
  权至龙不承认也不敢承认这件事,只当是受力不均和角度问题,他这边完全是意外。
  看着对方伸来的手,权至龙觉得要是拉了不是更显得他的虚弱了,坚决不可以!他必须得自己起来!
  可是屁股好痛啊!还有点扭到的感觉,不是吧?权至龙脸色有点僵住了,而且对面的女孩子也是执着,就一直伸手想要拉他。
  权至龙闭眼又睁开,像是想开了,把手放在金别夏手里,借着她的力站起来了,然后赶紧放开,他不是那种占便宜的人。
  其实他还想拍拍屁股上的灰,顺便揉一揉来着,怎么那么痛啊!但是在女孩子面前,他不好意思,还是要点脸的!
  “没关系吧?需要去医院吗?”
  金别夏感受着手机的振动,脸上的关心更加真切,可别伤了她的大财神了!
  “不用不用!”
  权至龙连连摆手,这都进医院了他成啥人了,相撞的另一方看起来什么事都没有呢,甚至还要送他去看医生?这也太丢脸了!
  “是你?”
  权至龙这时候才看清女孩子的长相,刚刚天太黑、他又被撞得眼冒金星,实在是没眼睛去看对面长啥样。
  “嗯?你认识我?”
  这倒是让金别夏睁大了双眼了,她的好财神还认识她呢?
  “内…或许是便利店的员工吗?我有经常去买东西的。”就是总是碰不到她在岗。
  金别夏工作的便利店基本就是yg楼下,所以是yg练习生和工作人员常去的地。
  而金别夏虽然只是周末兼职,但也在yg练习生里小有名气了。大家都知道便利店有一位员工,是个脸圆圆的年轻小女生,笑起来特别阳光明媚,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
  大家都愿意在她工作的时候去便利店买东西,可是很少能遇见,或者她上班的时间,大家都在练习、没法偷溜出去。
  权至龙也是其中之一,尤其是东勇裴和他说过,那位便利店员工好像之前吃的中餐馆家的服务员后,权至龙对她就更加好奇了。
  “对的,但我只是周末才在这儿兼职。”
  权至龙:“啊~原来如此”,怪不得遇不到呢。
  “我叫权至龙,是yg的练习生,认识一下吗?”
  “内~我叫金夏天,嗯…还是名高中生,偶尔周末出来兼职。”
  金别夏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不就认识了吗?那离下一步变亲近还远吗?
  不远了,那离她的钱就更近了啊!
  “哦……抱歉,我要先去赶公交了,下次见!对了,这瓶香蕉牛奶送你!”
  金别夏突然想起来至关重要的事,这要是回不去了,打车她可付不起,走回去至少要一个半小时起步,说完没等权至龙回应,直接把牛奶塞他手里就跑了。
  权至龙低头看着手里的牛奶,有点没反应过来,刚认识就给他送东西吗?可他还没回礼啊!
  而且,他觉得香蕉牛奶有点甜了,那下次能换个味道吗?
  再抬头的时候,已经看不见金别夏的身影了,跑的…还真的快啊!
  第三章
  ◎已捉虫◎
  金别夏赶在最后一秒上了公交车,坐在座位上缓了很久,才感觉气息平稳了。
  拿出手机再次查看,又翻倍了,刚刚入账20w,现在总资产变成了40w。
  不是,为什么啊?不都是和前几次一样的肌肤触碰吗?这也分等级吗?
  她刚刚是……握了权至龙的手吧?难道手部的价格还贵点?还是说是多握了几秒呢?
  这个消息也太至关重要了,严重影响了金别夏的收入啊,她心里急得像被挠了一样,但是又找不到出口,太难受了。
  恨不得现在就把权至龙绑架到面前,上下其手,找到入账的不同点。
  “哎……”
  金别夏突然小声地叹了口气,虽然知道了权至龙就是她来钱的源头,可是要怎么才能自然地接触他呢?要是太奇怪的话,会显得她像个女流氓一样。
  尤其是现在确认了之后,金别夏感觉自己一刻都等不了了,有一种少一秒就少了很多钱的感觉,还是从她面前眼睁睁地离开了。
  钱啊~我的小钱钱啊~
  金别夏也没办法,只能恢复平日做什么事都淡定的样子,虽然不想、也只能慢慢来了,毕竟是长期饭票啊。
  回到屋塔房的时候,金大义和韩淑娟还没有回来,应该是还在店里忙着,这时候正是晚饭的高峰期。
  不过意外的是,平时根本见不到人的金恩俊居然也在家里,本来金别夏在门口就听到了屋里传来的巨大的电视声音,这里的隔音本来就不好。
  对于这位养父母家的亲儿子,金别夏没有任何看法,只把他当做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
  也幸好,对方在外面再怎么混,在金别夏面前的时候,也不敢乱搞什么,反而乖巧的很,看起来非常怕她的样子。
  这一点也让养父母非常稀奇,所以他们经常让金别夏代“管”一下自家这儿子,不然真就无法无天,也不好好读书、经常逃学和不好的人一起出去鬼混。
  他们到是没觉得养女有能力有胆量在私底下欺负他们儿子,别说首先金别夏看起来就瘦瘦小小的,也就最近营养跟上了才窜高了点、刚刚突破一米六。而他们家儿子虽然小两岁,已经是一米八的大壮汉,可能是经常在外面乱跑运动原因,一身的腱子肉,就算是他们,也不敢把他惹急眼了,害怕上头了对他们也没轻没重。
  本来金大义和韩淑娟,一直把金恩俊从小放在延边生活的,出生的时候也是跟着母亲韩淑娟选择的中国国籍,不想让他和父亲一样,成年以后还要去服兵役。
  本来是韩淑娟一人带着金恩俊在延边生活,她的任务主要是抚养儿子好好成长,而金大义自己在韩国这边开了店,赚钱养家。
  谁知道金恩俊压根就没有学习这脑子,小学都能次次考零分,不知道把韩淑娟气了多少次了。等到初中的时候还是那个样子,甚至跟着学校的混混经常逃课出去玩。
  韩淑娟和金大义商量了以后,决定把儿子带到韩国来,正好现在店面扩张,金大义一个人忙不过来,也能一家人团聚。两夫妻觉得,就算儿子那半吊子水平的韩语,来韩国这边也跟不上学习,但也比在延边天天逃学好,而且这边前后辈阶级严重,他们儿子大只且脾气不好,倒不会被什么前辈霸凌,但也能压压性子。
  但他们没给儿子转国籍,反正他是未成年,金大义自己就是韩国国籍,给儿子办个移民就好。
  一起来的,还有半路被韩淑娟收养的孤儿金别夏,自从孤儿院因为大火被烧没了以后,也没人来接手,她和很多孤儿一样都变成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的“流浪者”。
  韩淑娟就是那时候收养她的,一是看她实在太可怜了,十岁的娃娃营养不良、还比她家八岁的儿子矮一个头。二是金别夏看起来也是个懂事听话的,刚开始韩淑娟看她可怜、也知道她是孤儿院出来的没地方住,就让她借住了几天,金别夏就一直各种帮她做家务、麻利的很。
  韩淑娟知道对方是在讨好她,希望她能给自己一个家,看着小女孩瘦瘦小小的身子、面对她时又扬起大大的笑容,也是一时间不忍心,把她收养了,觉得一个女孩子也吃不了什么饭、还是养得起的。
  金别夏确实和他们认为中一样的能干且上进,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前者一直是班级名列前茅,后者在家基本包揽了全部家务,让韩淑娟一下子轻松了很多。
  更重要的是,他们儿子莫名地对她听话。最初,两夫妻还怀疑过一些不好的可能性,后面发现完全是他们多想了,把金别夏想的不太好了,两夫妻为此还有点小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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