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但是,但是!看这里的食客吃饭越看越香!
这一个两个的,完全没有一点吃饭的“规矩”,猪蹄子啃着,嘴巴不停地上下咀嚼着,一边吃还一边念叨着“好吃”,脸上笑得皱纹都出来了。
那些猪蹄子更是让人看了就饿得慌,一看就完全入了味的蹄子摆在盘子里,足够一个人享用,尽管汤汁很少,却看见钟万明把猪蹄硬是在碗底来回蹭上了几次再放入嘴里,看那个表情,似乎是尝到了什么人间美味。
此时再来上一勺子大米饭,米的香气把猪蹄子的味道凸显得更加鲜美,完全无法停下手中的筷子,就仿佛一旦错过这美食就都要跑走一样。
而芦昭飞虽然吃得没有那么夸张,但是速度却也不慢,没一会儿眼前就放了三块骨头,转眼他就把筷子换成了勺子,从一旁的碗里舀了勺鲜虾芙蓉羹。
duangduang的蛋羹里裹着一个红彤彤的虾仁,还有一点点葱花点缀在表面,一口送入嘴里,看着芦昭飞不断地咀嚼着,嘴角微微上翘,紧接着又是一勺,这味道定然是差不了。
这时,墨贤林已经吃了四五块猪蹄子,他脱下右手的手套翻了个个儿放在一边,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堆凉拌白菜。
白菜丝中间夹着些煸炒过的辣椒和花椒,对方似乎完全不在乎,直接一口就吃下了肚,“咔呲咔呲”的声音听起来甚是悦耳。
尽管时间没过几分钟,但是洛永振看着眼前三个人吃饭的样子,越看越饿,越看越觉得委屈,怎么他的份还没来?
再继续看下去,自己怕是要真的流泪了!
不过显然萧关鸿不会真的让自己店的客人饿着,他又端着餐盘匆匆而来。
只见餐盘还是那个餐盘,但是原本装猪蹄的盘子换成了一个看起来挺深的大碗,猪蹄子堆着都冒了尖儿。
其他几道菜也都是换成了这种大碗,旁边的凉拌白菜也是夸张,毕竟三人份的,只有鲜虾芙蓉羹的碗稍微小一些。
米饭用的是比一般的碗大上几圈的,里面装的米饭已经堆成了小山。
“来,帅哥,你的套餐,米饭不够可以添。”
刚说完,萧关鸿就被身后的大妈给叫走了。
老实说,洛永振的这份超大套餐看起来相当震撼。
就连刚才沉浸在干饭中的墨贤林和芦昭飞他们也不得不停了手,盯着那几个大碗看了半天。
“兄弟,你真的吃得完?”
连称呼也变了,钟万明已经很久没见过一个人这么能吃了。
“别看我不胖,吃饭我可是专业的。”
终于等来了自己的份,洛永振突然好像有点“扬眉吐气”的意思,从包里拿出来纸巾擦了手,他终于不用光看别人吃饭自己挨饿了!
后面排队的人看着洛永振这超大的碗,难免要议论一阵子。
“我去,这么一大碗猪蹄,看着真过瘾。”
站在刚才墨贤林他们位置的一个小哥跟自己的女朋友说着,他们站着看有一会儿了,只是气场没有那么足,倒也不怎么让人在意他们的存在。不像墨贤林和芦昭飞那样,不管站在哪都能成为人群的焦点。
而等楼远舟认识他们二人之后,时常都会怀疑,如果有警察来店里,会不会多看他们几眼。
“这一碗够我吃一天还有剩下的……”
小哥旁边的女友看着那碗超级大的猪蹄子,默默回了一句,人跟人的饭量真的是不能比。
要说此时排队的人个个都很着急,特别是这种正好能看到别人饭桌的位置,那真的是惨得多,毕竟连菜都没点呢,一个个的只能从手机上刷图片解解馋。
洛永振看自己的套餐已经来了,反而不怎么着急了,于是他决定先从那碗叫鲜虾芙蓉羹的鸡蛋羹开始吃。
把大碗放到面前,勺子轻轻一挑,蛋羹很容易就被分离开来,虽然看起来跟布丁差不多,却没有那种特别的韧劲儿。
“看着似乎不错……”
小声嘀咕了一句,洛永振立马吃了一口,鲜虾的清甜跟鸡蛋的爽滑此刻在口腔中完美地呈现了出来,丝毫没有蛋腥味的蛋羹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化了,就像是丝绸一样顺滑,令人无限回味。
墨贤林就这么看着洛永振,对方明明吃之前一脸镇定,结果这刚吃了一口,眼睛都瞪大了不少。
第120章 【搁谁谁不心疼?】
“咳咳,这个味道,还不错,不过还有进步的空间……”
洛永振感受到来自于墨贤林的视线,此时的他还记得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评价要从多个因素考虑,现在可不能因为东西好吃就在这里落了下风。
“哈哈哈,有空间有空间。”
墨贤林的手和猪蹄子因为他的大笑而上下颤动着,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更是沾满了油水,这场面要是放在其他的高档餐厅里怕是要成为灾难,不过放在远舟楼里,似乎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又司空见惯。
一直在啃猪蹄的钟万明也没说话,作为远舟楼的“老顾客”,他对于这家餐厅的味道那是绝对的自信,这么些天下来,他是没见着有谁说这家餐厅不好吃的。
哪怕是些穿着高档名牌进来的人,走的时候那也都是夸奖的台词,从来没有因为说价格便宜或者装修不够华丽而影响他们吃东西的速度。
所以,决定美食味道的只有食材本身的质量以及厨师的水平,而跟餐厅到底是不是奢华完全没有关系。
略感局促的洛永振又是咳嗽了一声,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把刚才掏出来的小型设备给在桌上给架了起来。
要说现在的拍摄设备越来越先进,即使是小型的设备也能够完成工作,如今摆在桌子上,竟然也不会碍事。
“各位我拍一下桌子上的美食,不会让各位出镜的,请不要担心。”
按照惯例,洛永振把每次拍摄前的话术说了出来,不过似乎桌上其他人都不怎么在乎,完全都沉浸在享受美食的过程。
见没人反对,洛永振这才又安心地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迅速地把一块猪蹄子放进了嘴里。
以前经常听人说猪蹄子养颜,味道鲜美,肉质紧实,可洛永振吃得次数不多。
虽然自己的工作跟美食相关,但是他很少点这些,毕竟吃起来有些不够雅观。
可是,如今这蹄子入了口,味道跟刚才清甜鲜香的鲜虾芙蓉羹完全不同,那是一种带着微辣和咸鲜的味道。
轻轻咀嚼几下就能明显感觉到肉汁的芬芳,厚厚的蹄子皮甚是弹牙,每多吃一口都令人神往,对于肉的渴望完完全全就是刻在基因当中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洛永振用筷子夹骨头的水平还不太行,整块蹄子总有些地方啃不到。
而往往越是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反而更是好吃,蹄子筋部分的口感更是让人留恋,若是就这么放弃了,不仅仅是浪费粮食,更是浪费了美食最精华的部分。
看了看周围,墨贤林依然戴着一次性手套跟手里的猪蹄子块较着劲儿,旁边的芦昭飞用筷子的技巧炉火纯青,即使是不用手也可以把猪蹄子啃得一干二净。
但是钟万明就没那么熟练了,他用筷子夹着的蹄子块像是一只喜欢蹦蹦跳跳的兔子,动不动就挣脱筷子跳到外面装米饭的碗里去,反反复复,肉皮虽然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但是骨头上的肉还是不少。
“小钟啊,你这不行,来,大哥我口袋里还有包装好的手套,拿去用!”
早就看着着急的墨贤林也是看不下去了,直接出声让钟万明上手抓着吃。
说着,那只没戴手套的手就在口袋里掏了掏,又掏出来两个小包装。
“诶?可以吗?谢谢!”
这钟万明也不客套了,彼此都是吃货,谁还不知道这个时候有多着急啊?吃货之间就该互帮互助的!
小心翼翼从墨贤林的手里接过手套,就是平常外面吃炸鸡或者披萨时候店家会提供的那种。
“你给那个小洛也整上一副。”
毫无征兆地,墨贤林又加了一句。
这钟万明也没多想,正好手上有两副,于是自己留了一副,然后站起身把另一外一副拍在了洛永振的面前。
“这,不、不用了大哥,我直接用筷子就好了。”
其实洛永振在点三份套餐之前完全忘了吃相的问题,结果现在才想起来,似乎晚了点儿。
也怪他排队的时候看了别人吃的场面,不得不说,那个时候他就隐隐觉得这蹄子看着可是真的香。
“别客气,这吃东西要有吃相是没错,但也要看吃的是什么,谁吃面条不出声?这猪蹄子就算是切成了块儿,也是用手拿着吃爽啊!”
说完,墨贤林就继续自己的“吃蹄子”事业,钟万明也有样学样。
真别说,就是比用筷子吃起来爽得多,连啃蹄子的速度都快了不少,那些边边角角的肉也因为手部的支撑变得更容易入嘴。
洛永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手套,手上的筷子依然没放下,在大碗里挑了块看起来比较好啃的又下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