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
  方万喜显然无法反驳,因为这就是事实。
  平常吃外卖的时候,方万喜啃排骨可不会像今天这般细致,大体一啃,这骨头一扔就完事儿了,甚至还会批判上一番,比如肉不够鲜嫩,味道不够好之类的,哪里会像今天这般安安静静。
  “哼哼,你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舒坦了。”
  金安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盯着对方的盘子有点出神。
  自己这边儿的只剩下了一块,就最后这一块,怎么舍得吃呢?顶了天的还有些炸过的蒜米,但也不顶事儿啊!
  看了半天,受过素质教育的金安还是没去抢方万喜的蒜香排骨,因为他觉得对方肯定会报警的,绝对会的。
  所以最终,他的视线还是落在了那一碗三鲜豆腐汤上面。
  这汤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西红柿跟蛋花做基底的,切成细条丝状的嫩豆腐一眼望去也是不少,最上面还能看见黄瓜丝和香菜叶子,不过都不多,只是作为点缀,但确实让整碗汤看上去清爽又好吃。
  用勺子轻轻舀了几下,金安还看见碗里竟然还有肉丝?虽然不多,但也绝对很有诚意。
  最有意思的,其实还是那些嫩豆腐。
  金安仔细瞅了瞅,这豆腐虽然没有切得特别细,但是明显也比一般的刀工要牛逼不少,要不是自己刚才似乎还是用力大了些,这一丝丝豆腐似乎完全都不会断开。
  “尝尝吧。”
  咽了下口水,金安其实不得不承认,刚才的排骨吃得太快,自己现在还真是有点想喝汤缓解下。
  此时的三鲜豆腐汤虽然还冒着一丝丝热气,但早已经没了那股烫人劲儿,舀起一小勺送到嘴边,轻轻吹一吹,直接喝进嘴里温度刚刚好。
  这醇厚口感的汤入了嘴,番茄的微酸一下子就占据了整个味蕾,随之而来的是蛋花的香气。
  汤整体喝起来都是相当顺口的,带着些微微的辛辣,应该是白胡椒的味道。
  用勺子再满满地舀起来一大勺,肉丝跟蛋花清晰可见,大片的嫩豆腐丝聚在勺子里,看上去竟然意外地好看。
  再来上一口,嫩豆腐的丝滑在口腔里似乎畅通无阻,大有入口即化之感,舌头轻轻一抿,那种顺滑的感觉就延展开来,咬上几口,鸡蛋跟肉丝的香气越来越清晰。
  “哎哟,这汤!”
  因为完全出乎了自己的预料,金安一时激动,忘记了自己现在是在人头攒动的餐厅里,一声叫嚷引来了周围无数的目光,连着那个大块头服务员都把视线投了过来。
  “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觉得汤很好喝啊!哈哈哈哈!”
  略微尴尬,金安虽然脸皮厚,但也不是一直都很厚,比如现在就突然变薄了些。
  “大哥说得对,确实好喝,排骨也好吃,大家继续吃!”
  旁边一个年纪看起来不小的男人看起来是个社交达人,顺着金安的话就接了话头,周围的人也纷纷收回视线。
  毕竟这里是远舟楼,因为觉得太好吃而惊叹的人,似乎每天都有那么几个,不足为奇。
  “你到底是怎么这么镇定的?”
  回过神儿,金安看到方万喜还在慢条斯理地吃着饭,不过现在已经没跟排骨较劲儿了,而是把三鲜豆腐汤倒了些进他自己装大米饭的碗里。
  海琴不少人都喜欢这种汤泡饭的吃法,尽管有对胃不好的劝告,但有些汤跟米饭就是相当搭,就跟炖肉的肉汤一样,不泡米饭就觉得是暴殄天物。
  “好吃的东西就要慢慢享受,哪里像你一样,早早吃完只能干瞪眼。”
  方万喜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相当耐人寻味,把金安说得哑口无言。
  “我这不是忘了,他这儿只能点一份?”
  依然不服,金安轻轻敲了敲桌子。
  上周五去的那家舟小铺吃起来也是如此这般让人舒服,那味道就算再过几年他也依然会记得,而且最关键的是,人家不限量啊!
  第434章 【铁公鸡拔毛】
  “不限量的餐厅,才是好餐厅!这么想来,还是舟小铺好啊,没人……”
  金安小声念叨着,主要是现在他眼前就只剩下一碗米饭,一块蒜香排骨加少量炸蒜米,还有一碗喝了一点的三鲜豆腐汤,要是再跟刚才一样吃那么快,他就只能干瞪眼了。
  怎么还有餐厅只有一个套餐能点,而且还只能点一份啊!
  很无奈,但也没办法,金安只能默默地看着坐在对面的方万喜吃饭,对方的动作又很慢,吃得那叫一个细致。
  蒜香排骨用筷子夹着,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下外皮是金黄色的排骨肉,内里的颜色一看就知道是鲜嫩的。
  “咔呲咔呲”的声响也不绝于耳,除了来自方万喜的,还有隔壁几张桌子的客人也正吃得起劲,其中还夹杂着诸如“真香”还有“不知道到底怎么做的”之类的只言片语。
  一转头,金安就看见一片片坐在桌前的客人,有的用筷子夹着排骨在啃,速度不见得比自己刚才吃的时候慢多少,而有的竟然提前准备了吃东西专用的手套!两只手齐上阵,捏着的排骨稳稳当当,那吃起来的速度嘎嘎快,比筷子可要迅速得多,看着也觉得香疯了。
  “啧,这些吃货装备还真是齐全。”
  明明很羡慕,却还是要装作不在乎的样子,金安的视线再次拉回眼前。
  此时的方万喜刚刚吃完了一块排骨,最后还又嗦了两下,一脸的意犹未尽,就这么着还不舍得放下那骨头,想要再确认下是不是能继续吃下去。
  “你这么个吃法,吃到猴年马月哦?这一盘排骨你还把这个当传家宝一样?吃快点哦……”
  金安实在忍不住,最后拿起勺子舀了一下自己眼前的三鲜豆腐汤进嘴里,他还特意多舀了些肉丝和鸡蛋花,吃起来也是相当满足的,既清爽又解馋。
  “传家宝?有些人盘子里只剩下一块排骨了,那才是传家宝吧?哎呀,排骨真好吃。”
  微微翘起的嘴角像是在笑,可在方万喜的脸上,更多的显然是揶揄。
  谁让这个金安吃饭那么快?囫囵个儿地就把一盘子排骨没多久就给吃完了,然后现在反应过来了,就只能干瞪眼。
  “你啊,你这个脾气很容易惹事的知不知道啊!”
  金安不服,他委屈,他没吃够,他第一次见只能点一份套餐的餐厅,关键还这么好吃!
  最重要的,他竟然被这个旧书店老板给鄙视了,不能忍!
  “我才不惹事儿呢,我安稳得很。”
  喝了一口碗里的汤泡饭,方万喜脸上满是幸福,有米粒加入后的汤比起单纯喝汤的口感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原本的顺滑和香浓之外,又多了米饭的清香和软糯q弹,咬下去会发现多重口感合在一起,那种美妙之感无以言表,只有再多喝几口才能表达对其的喜爱。
  “前些年,几个混混跑你店里找茬,那还不是我去帮你的?”
  轻轻拍了下桌子,金安开始把以前的旧事往外翻,势必要找到自己的“场子”。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把他们混混老大给打到局子里了,他们能找人找错到我旧书店?”
  一听这茬,方万喜端起的饭碗终于放了下来,不过此时汤泡饭也已经只剩下不到一半的量了。
  “呃,那是那群人蠢……”
  开始拿起筷子一颗一颗夹炸好的蒜米到嘴里,金安有点心虚。
  原来,当初九珍街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小混混,专门跟警察打游击,想要敲诈原本商户保护费,报警就跑,商户又拦不住,活动范围也大,金安作为热心群众,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于是有天,混混的老大跟金安在胡同口遇上了,双方进行了“友好而不是礼貌的交流”之后,小混混的老大就被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据说对方脸肿得像是被蜜蜂蜇了。
  听闻当时这老大还带着小弟,但是逃得比兔子都快。
  而从派出所出来,金安没回自己的五金店,直接去了旧书店借东西,这让跟在后面伺机报复的那群混混们误以为那是金安的店,等了几天后,混混们就去了方万喜的旧书店找茬。
  当时已经是傍晚,旧书店的灯只开了一盏,突然几个带着棍子的人冲进屋里,让方万喜抓在手里的瓜子差点都掉地上。
  小混混们借着昏暗的灯光,隐约觉得人似乎不对,可来都来了,总没有啥都不说就退出去的道理。
  就在双方都愣在当场即将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金安拿着个刚买的法棍面包走了进来,没多久,几个小混混就都趴在了地上。
  而当天,旧书店报废了一个书架,一张桌子,还有不少书也被弄脏了。
  当然金安这算是见义勇为,方万喜虽然嘴上说着这笔账要算在他的身上,却也从来都是拿来揶揄的借口,毕竟做人不能不识好歹。
  嘴上说着,方万喜手上吃饭的动作倒还是没停下,这会儿功夫排骨总算是吃掉了差不多一半,但还是没吃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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