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因为蝙蝠侠每天晚上都有做不完的、打击罪犯的事儿要进行。
这是他作为蝙蝠侠的责任,当他选择成为蝙蝠侠那刻,名为哥谭市的重压便完全落到了蝙蝠侠的身上,蝙蝠侠不能轻易地将它们拿下来。
别林眸子闪了闪,脸上浮现惊喜的笑来。
“会有的,父亲。”
“还有就是,父亲,我希望你能训练我。”别林说。
布鲁斯不明所以的看向别林,别林的实力在哥谭市已经可以无惧任何阻拦横着走了,他还有想要学习的地方。
但没有人不喜欢好学的孩子。
别林目光坚定地说:“我想学你们的战斗技巧。”
如果他能把蝙蝠家族的战斗技巧融入他的剑法中,这样便能完全推翻其他门派剑修对他的模拟和推算。
毫无疑问,这次的论剑大典。几乎可以算作所有参赛剑修对抗别林一个人。
哪怕是个小门派的修仙者,第一个研究的对手和敌人也一定是别林,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小剑仙别林几乎是修仙界人尽皆知的事情。
别林三岁那年测根骨,为剑骨,这件事儿当时所有人都看见了,传播的速度也很快,不过两天时间,全修仙界都知道本来就是修仙界顶流门派的凌云宗诞生了一位天生剑骨的修仙者。
理所当然的,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别林的动态。
甚至有的门派从几十年前就开始研究别林可能会有的剑法和招式为论剑大典做准备。
尽管别林从没表现出来,但论剑大典带给他的压力并不小。
特别是在所有人都知晓他的招式和路数时,而凌云宗的每个人都毫不怀疑他能为他们带来胜利时,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所以别林才为了增加自己的赢面,让人散播出他未成年酗酒过度,状态不如从前的假象。
可如果他学会了蝙蝠家族使用的剑招以及战斗的方式并将它们结合于自己的剑术中,这样,其他剑修对自己剑术和套路的研究不就完全没了作用吗?
而且,老实说。
别林认为自己在战斗方面的技巧和造诣是完全不如蝙蝠家族的。
在修仙界里,别林的实战机会其实很少,而且修仙者们都讲求将灵力附着在剑上面进行战斗,近战的机会其实很少,有也只是兵刃既接。
他的父亲、他的兄弟则不一样,他们的战斗技巧都是在数次受伤中累积起来的,他们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若是别林没有灵力和真气,他大概打不过蝙蝠家族里任何一个人。
所以他想要学会蝙蝠家族的战斗技巧,除了战斗技巧外,还有很多东西也值得别林学习,比如黑客之类的。
当然了,别林最想学习的还是关于剑术的那方面。
听到别林说想学,布鲁斯二话不说便同意了。
“明天我会把训练计划给你。”布鲁斯说。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复,别林脸上挂着兴奋的笑:“那明天见,父亲。早点休息。”
“晚安。”
“晚安。”
和布鲁斯互道晚安后,别林回了房间,躺在床上闭着眼准备休息一会儿时,他才后知后觉想起被他遗忘在了芭芭拉那边的公孙浩。
给芭芭拉做好了检查、并制定了康复计划的公孙浩婉拒了芭芭拉邀请他在她家里住下的请求,他坚持要在楼下等别林来接他。
第79章
“不好意思,稍微有点事儿耽搁了。”别林踩着太阿剑来到公孙浩面前。
公孙浩面无表情的站在芭芭拉家楼的楼下,他看了眼别林。
“你最好是真的耽搁了。”公孙浩说,他的视线在别林的装扮上停留稍久的时间。
别林换了身衣服,经典的睡觉配置,t恤和短裤。
“你这是什么衣服,成何体统。”公孙浩忍不住指责说。
别林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还好吧?人间都是这么穿的,我这是为了合群,而且你是不会明白的,这种衣服穿在身上有多爽。”
“所以你刚才是回家换了个衣服?”然后把我晾在这儿?
别林心虚的移开视线,他解释:“没有,刚才我弟出来溜达,我给他抓回去了,顺便换了身衣服而已。”
“噢。”公孙浩拖长了些许调子。“那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乱。”
当然是因为他在床上躺了会儿。
别林面色如常的撒谎:“因为哥谭市靠近海边,晚上的风大,我急着过来找你,头发便被吹乱了。”
以后谁还说他不擅长撒谎?
别林简直太会撒谎了。
“我们现在去哪儿?这人间晚上的人也太少了,我看着都没什么店铺开着。”公孙浩也没有去戳穿别林的小小谎言,他实在是太了解他的好友了。
“凡人是需要睡眠的。”别林摊手回答道:“而且这座城市的夜晚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带你去休息吧,明天有空可以带你好好地逛一逛哥谭市。”别林看了眼公孙浩那身在修仙界很常见、但在人间却显得非常奇怪的衣物。
以前他自己穿着这类似的服装在哥谭市溜达的时候没觉得,现在看着,这身衣服实在是过于显眼和奇怪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迪克穿着战衣去参加哥谭市的漫展一样奇怪。
虽然这种事从没发生过,但别林觉得这是迪克干得出来的事儿。
“然后给你换一身衣服。”别林说。
公孙浩冷呵一声:“你是说换成像你这样的?”
“当然,不然你看起来实在是太不合群了。”别林说:“你这样走在路上是会被人围观的,你也不想走在路上被人围着看吧。”
“所以就必须像你这样?露胳膊漏腿?”这对公孙浩,一个普普通通的修仙者来说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别林说:“不一定,或许你会喜欢上这种衣服呢?”
公孙浩不置可否,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上这类服装,但也没有直接反驳别林。
别林带着公孙浩去了哥谭市最大的酒店,顺带一提,这酒店姓韦恩。
别林非常大方的给公孙浩开了一间最豪华的总统套房,最豪华其实并不准确,真正最豪华的套房位于酒店的最顶层。
但所有人都知道那是韦恩老板,布鲁斯·韦恩休息的地方,过去布鲁斯时常会带着女伴来这儿,但自从布鲁斯有了几个孩子后,哥谭市的花花公子便收了心。
布鲁斯·韦恩不再带着女伴来酒店,这里的顶层却一直有人打扫。
别林大手一挥给公孙浩也包了一层,就在他父亲的顶层下面的那一层。
“不用跟着我们,我们自己上去就行了。”
经理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她将房卡递给别林,别林刚才刷的卡是韦恩的卡,这代表着对方的身份是韦恩家的一员。
这并不奇怪,哥谭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花花公子、他们的哥谭宝贝酷爱热衷于捡孩子。
而这栋酒店又是韦恩建造的,要在哥谭市想要拥有一个较为长久且稳定的工作,不要多看、不要多问,不要好奇,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方法。
给经理发工资的人是韦恩。
她自然不会傻到去打探老板的八卦。
别林带着公孙浩进入了电梯,在此之前公孙浩的口中一直在发出赞叹,对建筑和装修风格精妙和美妙之处的赞叹。
修仙界里的建筑多为古香古色的,像哥谭市这样金碧辉煌的酒店装修是公孙浩从未见过的。
走进电梯后,别林按下按钮,电梯开始移动。
公孙浩猛地一颤,下一秒,他的手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瓶瓶罐罐。
“这是什么?被做成房间的灵兽吗?还是用玄铁石做的灵器?为什么它会自己移动?!”公孙浩连忙问。
“别担心,这只是一个移动工具。”别林说。
别林偶尔会来一趟人间,所以坐过电梯的次数不少。
但他第一次坐电梯时的表现和公孙浩比起来也好不到哪儿去,要不是朝雨仙子拦着,别林高低抽出太阿剑把电梯给劈碎了。
修仙者讨厌任何不在自己掌控中的事物,比如不能控制的电梯。
但现在,随着别林时常去有着地下十多层的蝙蝠洞溜达,他早就习惯了电梯。
“人间会发明这种没法控制的东西来带着他们移动?”公孙浩的眼睛瞪大。
好像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不能接受的事情。
“他们和这玩意签订契约了吗?如果没有,万一某一天它产生了反抗意识该怎么办?”公孙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