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的确先和匈奴单于主动说声比较好,反正借口就换一个吧。
  小白主动到:“就说孤一继位,晋就统一中原,边境之内再无他国。南蛮小国都是野人部落,这才派遣使者去西边,看看有无强盛的国家,大家睦邻友好。
  哦,再加一条,孤喜好奢侈享乐,最爱华服美食,大晋的物产都不能入孤的眼,要去外面找找新鲜玩意儿,仝拾就是去给孤找点好吃好玩好看的乐子。”
  众人听完,皆是抿紧双唇,脸色怪异扭曲。
  陛下,您听听听,您这说的是晋话吗?
  祖先一统诸国,导致您都没了邻国,所以只能自己出去再找邻国,南边的太野蛮看不上,就去西边看看,这话说的,我真怕匈奴单于当场斩了仝拾。
  还有您后面加的,这是您平时的人设吗。
  你但凡喜好一点享乐,诸位大臣也不会那么亏心,每天这么拼命的在朝上干活。
  “嗯?”小白歪头,“是有什么不对吗?”
  在场官职最高的陈冬立刻就倒:“不,陛下说的很对,这的确是个极其好的理由。”
  逻辑上,这样自大傲慢的理由是立得住的,就是事实上把……
  算了,反正陛下这些事也就他们这些近臣和洛阳官员知道,云中这地方人知之甚少。
  周祀还有话要说:“陛下,若是出了冲突,我等必不会让使者受辱。”
  小白和周祀对视,这一年在洛阳的生活并没有消磨他的棱角。
  “你是想以此来练兵?”
  周祀点头:“我大晋骑兵,也该早些出长城认识胡人。”
  小白同意了。
  “匈奴右屠耆王的帐子在云中东北一百公里外,一处还没化冰的河岸边。再过半月,你们和仝拾一起出发。”
  周祀等人一愣。
  他们前些天也骑马跑了将近七十公里,但是方向是正北,在偌大的草原一点匈奴人踪迹都没看到,河流也没看到一条。
  草原,实在是太大了。稍有不慎,偏离一点就容易迷失方向,根本找不到人。
  今天他们已经试过了,在草原靠肉眼可见的山脉和陡坡来分辨距离完全没用,跑了半天那山也还眼前那般远的地方。
  陛下到底哪儿来的消息,这也太……
  太好了!
  比起他们自己还要去草原狼狈的找匈奴王庭,这种有开挂的感觉实在太爽,周祀他们半点不会拒绝。
  陛下可一直就没出过长城,这消息哪里来的,当然来自陛下超级人脉啊!
  周祀嘴角带笑:“臣必不辜负陛下之命!”
  “你们来的正好,给孤试试装备。”
  小白让人去拿最近他亲手造的一整套东西,又让人牵一匹马来。马要深色,这样好出效果。
  一个士兵牵了一匹黑马过来,小白把拿过来的一整套东西打开,亲自给马匹套上。
  银白色的铠甲一展开,就亮到了在场所有人的眼。
  等到小白给马儿穿戴完,乌黑的骏马身披一身银甲,额前头盔上还有一个往前伸出的尖锐长角,一看它在阳光下的寒芒,锋利程度不言而喻。
  所有人齐齐围着这匹马,眼神出奇的热切。
  伊平这个从小家里就不缺马的人,一开始见这匹黑马感觉不过平平,并不是什么良驹。可给套上这个银甲再一看,普通马的气质也变和宝马一般,看着就是匹好马。
  “咦?”伊平伸手捞起银甲一摸,重量和他想的截然不同,全然不似银、铁那般重。
  他用手一敲,硬的很,而且这敲的都没让马动一下。
  小白:“看你这么好奇,那就你先吧。”
  伊平:“先什么?”
  小白一指另一对给人穿的盔甲:“去换上他。”
  “遵命!”伊平高喊着,也不顾忌什么,脱了外衣就直接把盔甲往身上套。
  同样想摸盔甲的其他人也反应过来,上前从他手里一把抢出:别啊,一个人盔甲多难穿,我们来帮你。
  等到伊平换上了这身只露了脸,其他全副武装的银甲,他迫不及待就看向在场众人:怎么样,好看吗!
  大家默默点头。
  这银甲真的很帅气。
  有那会来事的人已经拿了杆红缨枪过来,小白让伊平拿着直接上马测试一番。
  得到许可的伊平高昂着头,穿着重量被小白控制在十五斤的铠甲就翻身上马,很是嘚瑟的驭马远离了些,然后在马上耍起枪来。
  围观的众人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现在,伊平你立刻从我的马上下来,脱下我的铠甲。
  -
  小剧场
  小白云淡风轻:出使的借口好说,我骄奢淫逸傲慢无比巴拉巴拉,猪猪剧本吗,我熟悉
  老家的刘彻:你不要信口雌黄,我那是骄奢淫逸吗,我要汗血宝马也是为了改善大汉的马儿基因!
  地下的被人喷过的阿飘们第一次做鬼了还羞愧的掩面而去。
  瞎话真是张口就来,你那叫骄奢淫逸,那我们平时都是什么,是不是都该早些自裁谢罪啊?
  小白掏出自己叮叮哐哐垂出来的合金甲胄,给人和马换上,阿飘们更是看红了眼。
  这么光滑平整,银光闪闪,人从头武装到脚,马从头武装到肚皮的骑兵,在背上弓箭,手持红缨长枪,真是太帅气了!
  圣天子陛下,想要!
  当然,第五家的阿飘们是叫不出“圣天子”的,他们只能是寄希望于这个后人有点良心,能供奉的时候陪个这个。
  别说什么拿甲胄祭庙不合规矩,他第五小白不合规矩的事太多了,不差这一条两条。
  第五求定看的两眼热切:求求小叔叔,别扎纸了,能不能给我烧个这个!
  第161章 出发草原
  五月份的草原已经冒起了绿色,匈奴牧民们按照身份,放牧的放牧,打猎的打猎,奴隶给贵族做事,士兵为首领效忠。
  放牧的牧民抬起头,看见远处出现了几个移动的小点,那些小点越来越近,可以看得出来是穿着不同颜色的人,正骑在马上,朝他们过来。
  那牧民大声喊道:“你们看,那里!”
  因为手里的牲畜不多, 他是和几个同样牲畜不多的族人结伴,在远离右屠耆王帐子的坡上放牧。
  他们不是奴隶,是有点财产的牧民,等到贵族征召时就会拿起武器骑上马,成为匈奴骑兵一员。
  因此在看见那些草原上出现的陌生人时,他们立刻心中就拉起警报。
  “他们是谁,怎么好像是往我们这里来的?”
  “这一片草原上都是我们右屠耆王的,其他贵族的部落,哪怕是左屠耆王,也没有这样颜色的衣服,他们绝不是草原人。”
  牧民们快速骑上马聚集在一起,手已经放在腰上弯刀中。
  草原危险,不管是为了应付狼群还是捕些猎物,牧民们外出时都会带上兵器。
  这些陌生人一看就是冲着他们来的,他们身边都是自己的牛羊,这样珍贵的财产不能有损失,因此他们做不到直接跑回去,只能拿起兵器严阵以待。
  等到那些人骑着马过来,牧民们也看清楚了他们,束袖长袍,头戴高冠,不是草原人,更不是西域人,是南边的晋人。
  更让他们警惕的是,这群穿着长袍的晋人就有好几百人,光是等马蹄声停下就花了很久。
  不止如此,他们身后同样还跟着好几百人的士兵,那些士兵都穿着一身从未见过的铠甲,银光闪闪。
  牧民们不由得瞪大眼睛。
  之前才他们被那些晋人鲜亮衣服颜色迷住,现在一个个都盯着士兵们不放。
  好闪。
  喜欢漂亮东西是人类天性,平滑的,透明的,会发光或者反光的东西,在很多文明里都是珍贵异常的宝物,比如金、银。
  牧民们没见过什么珍奇东西,他们就算兵器也是铁,那武器也不会太大,更没有和铠甲一般的颜色。
  好闪,看一眼。
  好怪,看一眼。
  好像有点好看,再看一眼。
  那些晋人一看这些牧民盯着骑兵身上的铠甲看,都是神色了然。
  看吧,看吧,等以后马的铠甲都造出来了,让你们感受个够。
  哪怕材料足够,还被陛下安排成流水线分工来进行生产,但纯手工的怎么都没法和机器生产的效率相比。
  比起武装马,在小白和其他将领商议过后,一致认为还是先武装人。
  于是这次出使,仝拾为首的使团一共225人,周祀、伊平又带了三百骑兵来护卫。
  罗凌和师弟们很想留在白登山继续打铁,也很想出来看看匈奴的情况来针对性造兵器,思虑半天,还是派了汉斯一个人出来。
  汉斯别的不行,脑子记东西是一等一的好,就让他出来做情报观察员,回去给他们一一复述。
  面对普通牧民,使团没人上前,周祀队伍中几个士兵出列,骑着马缓步走上前,态度熟稔的用匈奴语和这些牧民打招呼。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