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当然,有好就有坏,至少可莉他们能自由享受阳光雨露。
  而城市居民生活在地下城,他们有完善的‘天光系统’,可以模拟出最真实的自然光照环境,可那毕竟是假的。
  很多城市居民因此患上心理疾病,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得去地上‘补光’进行日晒。
  因为申请的人太多,一般至少提前一个星期预约,才能带着家人去‘地面上’度假。
  目前城市里的人以‘太阳光照射过的金色皮肤’为审美指向。
  了解了这块地区的大致情况,江济堂没有往更远地方走,他得给这次的任务收个尾。于是他去了更南的地带,那里很多地方还被异种能量隔开,如今是一片真正无人的野地。
  江济堂在一众变异到认不出的植物中寻找熟悉的水果类植物。
  他找了一片野生甘蔗林,硬得和木头一样,一大片才压榨出三桶甘蔗汁,过滤熬煮出一桶糖浆。
  再南一点,他找到了野生芒果,个头小小的,熟透了。鸟雀不请自来,蹲在树上参加水果盛宴。
  江济堂捡着一颗尝了,甜如蜜。
  坏心眼的人类将野芒果采摘大半,只给小动物留下三分之一。
  他还找到了野荔枝,一串串的挂在那儿,红了大半。他吃了一颗,就决定至少带走一半,或者一半加上一半的一半。
  回来路上,江济堂幸运地遇到一小片桃林,熟桃脆甜,他拿出筐子,一筐又一筐,最后被猴群驱赶。
  野生的水果堆了好几箱,遇到挂在山壁上的野葡萄时,他都要开始担心保存的问题。
  干脆,他在山中找了个地方,一边用蔗糖浆熬制果酱,一边取了山泉,煮沸后冻成一块块冰砖。
  冰砖可以用来做冰沙,淋上果酱吃,也能用来冰镇果汁。
  可莉从家里出发,去法师们的驻扎地要一个来小时,再厉害的保温箱,也不能让里面的冷饮一直保持着刚出井口的温度,这便需要冰块了。
  第三天傍晚,老人坐在门口编织草帽,他的手指十分灵活,细长的草绳翻滚,变成帽檐上的花纹。院子里堆着许多木碗,只是还没打磨。江济堂又一次敲响了院子的门。
  只是这一次他不是骑着小三轮来,而是开着一辆大车。
  “我想起还有一些东西忘了送过来,家里有地窖吗?”
  第236章
  “嘶,大冬天的吃冰沙,真刺激。”
  “江总的品味一如既往的出众。”
  粉白的牛奶绵绵冰,淋上纯正的果酱和水果块,再按着不同的需求撒上巧克力酱、饼干碎、坚果碎、糖果等。
  在不开空调觉得冷,开空调担心冷热交替的冬天,每一口冰沙都是对味蕾的刺激。
  其他干正经工作的工作人员还在询问万能助理,这位是何方神圣,他怎么能顶着老板杀人的目光把冰沙和甜品送入办公室?以及他们办公期间吃冰沙是不是不太好。
  而早有经验的寻密队员已经翘着二郎腿开吃。
  “放心吧,如果是不该出现的人,连接待姐姐那一关都过不了,这位是老板的‘mister right’。”
  这些工作人员都有些惊讶,看老板平时男女不近的作风,实在想不出他这么潮,居然还交这么年轻帅气的男朋友。实在想象不出那张没有表情的脸是怎么‘宠男友’的。
  寻密的几个则抱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高冷:明明是江总宠老大好吧?他们若是知道这个男朋友是什么来历,更得狠狠吃惊。
  哎,也不知道老大和他要寻的伊密在说什么。
  江济堂正捧着冰碗和帕森斯分享他这一次的任务,他眉飞色舞连比带划,而帕森斯认真听着,时不时询问细节。
  那张沙发上排排坐着三个小家伙,一人一个大冰碗,几乎埋进去。
  这间一惯缺少了温情的办公室忽然多出许多甜,黏糊糊的拉着丝,和此刻他们的生活一样。
  这是特种玻璃厂落在锦城的办公室,中间几层都是他的,其他则租了出去。
  问过江济堂,确定他不会搬家换城市,财大气粗的财阀继承人直接买下这一栋商业中心的大楼。
  事实证明这是正确选择,这两个月锦城房价飞涨,现在想要买这这栋六十多层的商业大楼,可就不是原来的价了。
  夏国的速度很快,买房子快,买家具也快。帕森斯都没另外加钱加急,现在就已经拿到订做的家具。
  床和沙发已经送过来,也摆在屋子里,风格统一,不大不小。
  只是两人决定过了年再搬进去,所以最近只是网购些生活用品慢慢填充。零零碎碎的,后面的院子里已经堆了不少的快递。
  “过年后我们就搬到隔壁吗?”帕森斯暗暗期待,只是脸上没有表露。
  “嗯,不过得先回一趟老家,”江济堂咬着勺子,“其实我没怎么在那里生活过,人也不认识,就是去扫墓祭祖。”
  江女士离婚带着孩子回老家,却被小地方的村官霸占分红和宅基地,如果不是长辈的坟都埋在那片山上,他们都不会回去。
  或许等江素锦不在了,就不会再回去。
  江济堂和那个地方唯一的联系是江女士。而她很早就打算好了,死了就撒海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等扫了墓,就去我长大的地方,是个小县城,比较多人情往来,也比较闭塞。”被一串珠帘挑起年少时的回忆,江济堂和他说着小时候找草珠子穿门帘的童年故事。
  “其实也才十年,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大概因为世界变化太快,回忆总是追不上时间。”
  帕森斯认真听着,无论上辈子的江济堂,还是这辈子的,他的生活总是能吸引到过于单调的他,似乎那里有一辈子也挖不完的惊喜。
  他还想了想自己有没有什么可以吸引到挚友的童年趣事,然而竟没有。他的生活只有上学、各种课外学习、讨厌的应酬。
  当然,别人的生活并不这样,所以可能是因为他本人就比较无趣。
  帕森斯天性里喜欢马和奔驰,于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养了马。但只能交给专业饲养员,一个月都摸不到两回,也跑不痛快。
  最后他将马和马场都转手。
  阴差阳错的,挚友却送了他一匹,只是那匹马还小,要骑着飞跃,还需要时间。
  其他交通工具么。
  飙车,总觉得不够快。
  私人飞机,够快,但他不喜欢离开地面的感觉。
  听说大海神秘浩渺,能洗涤心灵,于是买了游艇。但出了海才发现日复一日对着大海的生活多么无聊。
  买下和卖出那两天,是他拥有游艇之后最快乐的两天。
  至于其他同龄人热衷的活动。
  派对,吵。
  聚会,无聊。
  投资创业,对金钱没有欲望。
  帕森斯最终认清不是环境的问题,是他这个人就是这么乏味。
  好在他继承了足够多的财产,又有足够出众的外貌。在金钱和颜值的美化下,大家对他的印象并不是无聊乏味,而是高冷孤僻。
  面无表情的时候也不是因为无聊在发呆,而是用审视的目光挑剔着世俗堕落的世界。
  虽然他就是在发呆。
  “几点下班,我们一起把书柜填满?”
  帕森斯看看手表:“今天已经没其他事了。”随时可以下班。
  “自己当老板就是快乐,带头翘班。”江济堂勾住他脖子,“那我们撤?”
  “嗯。”
  帕森斯穿好外套,一键按下,窗帘自动拉上,水电自动关闭,同时办公室的门打开了,就差放音乐欢送他们离开。
  两人走出来,原本在偷窥的寻密队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纷纷低头干自己的事。
  看起来很精英,遇事不乱,实则眼珠子地震:老板居然早退?他这么热衷加班的人,居然也早退?
  帕森斯听到只会笑,难道他努力工作当老板只是为了朝九晚五?不,当然是为了随时可以走人,享受生活。
  以前为什么不早退?
  挚友没来,没有生活,还不如加班。
  早退的两人速速回家,本想搬运藏书,不想遇到江妈妈在大扫除。
  夏国人的习惯,过年前一定要大扫除。没钱的自己来,有钱的叫小时工,但江家母子都不喜欢家里来外人,所以一直是自己打扫。
  “回来了?正好把窗户擦一擦。”江妈妈丢过来两件围裙和两双袖套,“橡胶手套在抽屉里,自己拿。”
  两人对视一眼,默默套上围裙和袖套,还拿来橡胶手套。
  他们一人一边负责擦玻璃,而江女士继续拆窗帘,挂了一年的窗帘也得洗洗。甭管三人在外面是什么派头,这个总那个总,回了家都得努力搞卫生。
  “蓝蓝~”大概看他们好玩儿,小蓝菇悄悄冒出一个脑袋。江济堂看见了,他飞速看一眼忙活的江女士,企图将这个小家伙按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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