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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第18节

  端王领着霍翎坐到窗边。
  下人撤走窗边杂物,将一个崭新的红泥小火炉放到两人中间,又拿来其它酒具,这才一一退出。
  端王指着旁边一排未开封的美酒,问霍翎:“先尝哪一种?”
  霍翎选了唯一认得的:“梨花白。”
  端王拿起梨花白,开始温酒。
  他的礼仪姿态极好,温酒的每一步动作都赏心悦目。刻入骨子里的矜贵,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尝尝。”
  端王给霍翎倒了一杯。
  霍翎抿了一口。
  “如何?”
  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理直气壮道:“我不会品酒,殿下若问我,我只能说好喝。”
  端王笑了下,重新为她满上:“你喜欢喝就好。”
  霍翎:“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
  端王:“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你能坦诚直言,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
  除了小时候,霍翎已经很久没听人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她了:“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殿下才觉得有意思。”
  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
  “嗯?”
  “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那我倒觉着,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
  霍翎微微一愣,忍不住笑了:“殿下可不像这般没原则的人。”
  “这就是你对我的误解了。”端王又让霍翎试一试其它酒。
  有些酒的度数比较高,霍翎又喝得急,虽不至于就这么醉倒,还是多了三分醉意。
  她将木窗推开一条缝。
  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吹动霍翎额前的碎发。霍翎抬手,接住几片飘落的雪花,语气闲散。
  “殿下知道,燕西之地,始终有一个隐而未发的危机吗?”
  正在边品酒边欣赏美人的端王,顿时放下酒杯。
  “殿下在京师,应该很少见到羌人吧。”
  “但我从小在永安县长大,我住的那条巷子里,一共有八户人家,其中有一户的户主是羌人,有一户雇佣了羌人当护卫、当婢女。”
  雪花落到掌心瞬间融化,霍翎扭头看向端王:“永安县一共有六万常驻人口,其中有三千多名是羌人。他们早就在这几十年里,彻底融入了永安县,我行走在路上时,也许就会不经意间和羌人擦肩而过。”
  和聪明人说话,向来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霍翎在拿永安县举例,但端王知道她说的是燕西现状。
  自王朝初年,羌戎向大燕俯首称臣后,大燕为了彰显恩德,不仅同意在边境开设榷场,还允许羌人住进燕西十四城。想要利用这种方式,让羌人彻底融入大燕。
  几十年来,羌人与燕人混居在一起,有相安无事的,也有摩擦冲突的。
  如今羌戎叛变,定居在燕西十四城的羌人却还在。
  “我想,这个情况,应该有人跟殿下提过。”
  霍翎倒也没觉得只有自己想到了这一层。
  周嘉慕身为羌燕混血,肯定比她更清楚羌燕的矛盾。
  端王面色凝重:“不错。”
  他还给霍翎透露了一个消息:“我手下的人查到,这段时间里,羌戎首领几次派人潜入燕西,接触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
  可以说,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羌戎首领都派人接触了个遍。
  以至于端王根本无法甄别,哪些羌人心向大燕,哪些羌人投靠羌戎。
  霍翎道:“殿下愁眉不展,应该是觉得这件事情很难办。”
  确实是很难办。
  就以永安县为例。
  三千羌人里,有的从父祖辈开始就定居在永安县里,早已视自己为大燕子民。
  但也有的,不管如何沐浴大燕恩德,都从未真心臣服过大燕。
  偏偏这两类人是完全混在一起的,只要没有人跳出来闹事,很难区分。
  如果大燕对所有羌人都采取敌视防备的态度,那就是伤了那些效忠大燕的羌人的心,将他们活生生逼反。
  可如果不加以防备,万一哪一天,他们配合着行唐关外的羌戎大军,同时在燕西各地掀起动乱……
  光是想一想,端王就觉得头疼。
  不过,看了眼面带笑意的霍翎,端王又觉得自己的头没那么疼了。
  “看来我们的女诸葛,是要为我献策了。”
  霍翎道:“我是有一些想法,不过到底能不能用,管不管用,还得殿下定夺。”
  端王顿时来了兴致,示意她继续说。
  “现在我们的情况很被动。因为我们只能确定羌戎要在背后搞事,却不能确定他们何时行动。”
  “所以我想,与其这么束手束脚,不如化被动为主动。”
  “羌人畏威而不怀德,我们不妨先请君入瓮,狠狠震慑住他们,让他们知道敢为羌戎首领做事的代价。”
  “在他们惶恐不安的时候,再施以仁德稍加安抚,让他们明白效忠大燕的好处。”
  端王点评道:“这确实是个解决思路。但想要达成你所说的效果,这请君入瓮之局,必须要布置得足够巧妙才行。”
  霍翎唇角一勾,眼里却不带丝毫温度:“想要达成我所说的效果,还需要用到一个人。”
  “谁?”
  霍翎轻飘飘吐出一个名字:“何泰。”
  端王猛地反应过来。
  什么隐而未发的危机,什么化被动为主动……
  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从头到尾,霍翎最想要的,还是何泰的命。
  她分析那么多,只是为了说动他,让他配合她出手。
  直到这一刻,端王才真正确定,霍翎那句“她想要何泰的命”并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故意吸引他的注意力。
  而是一句彻头彻尾的大实话。
  她动了杀心,也亮了刀刃。
  她要与何泰不死不休。
  为什么呢?
  就因为何泰对霍世鸣出手了吗?
  可霍世鸣待她也不过如此,竟值得她做到这种地步吗?
  端王在这一刻,竟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霍翎了。
  可是……
  如果为了父女之情,她甘愿谋划这一切。
  那,男女之情呢。
  沉默许久,端王才开口道:“你要怎么做?”
  霍翎将自己的想法一一道来。
  端王听完以
  后,没有立刻说可以或者不可以,而是突兀问道:“阿翎,那只兔子,你是如何处理的?”
  霍翎轻轻一眨眼,再一眨眼,反客为主道:“殿下想要知道的,到底是我如何处理了那只野兔,还是我对殿下的第一印象?”
  端王笑出声来。
  他从桌案上起身,来到她的面前,微微一俯身,将她圈在这方寸之地。
  霍翎下意识往后一仰,却被他拽住了腰间的鹿形玉佩。
  “伶牙俐齿的姑娘。”
  他如此肯定:“你定是杀了它。”
  第13章 “我陪你去。”
  被端王猜中,霍翎反倒不心虚了:“要是随便哪个野男人送我一只野兔,我都要留下来好好养着,霍府早就成为兔场了。”
  随便哪个野男人……端王又气又好笑,几乎想直接坐实这个身份。
  他垂下眼眸,把玩着鹿形玉佩。这本就是他的心爱之物,曾被他放在掌间日日摩挲,如今自然是驾轻就熟。唯一的区别在于,以前玉佩悬在他的腰间,如今却系在了眼前这位姑娘的腰上。
  如端王这样的人,即使不说话,只是静静站在那里,就足够彰显存在感。更何况两人离得这样近,近到他掌心的热度,在源源不断渗入霍翎腰间肌肤。
  霍翎进退不得,只能仰头看他。
  “这块玉佩,阿翎怎么又终日佩戴了?”
  “因为送玉佩的人,从随便哪个野男人,变成了那个男人。”
  端王手下一个用力,竟是生生将玉佩拽了下来。他终于往后撤开半步,却不是为退走,而是给她展示自己手中的玉佩。
  “不小心扯掉了。”他的道歉没有任何诚意,“我帮你重新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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