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不开心 第178节
行走之间,他举伞的手时而轻轻蹭过我手臂,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这种感觉提醒着我,他就在我身边。
“累不累,我来打一会吧。”
我没等他的回答,从他手里拿过伞,不经意间,掌侧蹭过他的食指关节。
他的手很温暖,看来有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助理顺从得将伞交给我,却没有继续向前,他转身看向我,垂眸扫落我浅灰色围巾上,几朵不知何时飘来的雪花。
距离很近。
能看见他垂落的睫毛,与淡色的唇。
他唇瓣张合,轻声道,“总裁,小心着凉。”
“只是几片小雪花。”
他唇角无奈地翘了翘,“嗯,只是几片小雪花。”
有风忽起,风夹杂着雪花,绕过伞的防御,吹进屏障里。
我刚被他清扫干净的围巾上,又沾上了雪花。
有几片偏生顽皮,落在他下唇,被体温温暖,很快化作冰凉的一点水色。
我伸手抚落他肩头上的雪。
“总裁,您今晚有心事吗?”
我看向他。
他一边将我的围巾整理好,一边道,“看您今天频频看我,猜您或许想对我说什么。”
我盯着他唇瓣上的亮色,又抬眸看他。
“可以接吻吗?”
他愣住。
我空着的手抚上他的面颊,其实我更想触碰那一点水色,又担心太过孟浪。
“可以吗?”
他回过神,右手握住我的手腕,歪头贴了贴我的掌心。
触感温暖。
他笑着俯身过来,雪花被吻在唇齿间,连同他的话语,被揉碎洒在雪花里。
“当然可以。”
他是个很好的老师,手把手教我,何为欢愉。
直到分开,他含笑起身,浅色的唇瓣比起之前,似乎鲜艳了些许。
还不够。
我倾身追过去,一手扣住他的后颈,一手握住他的腰肢,用他教我的手段,强硬撬开他唇齿,攻池掠地。
我是个很好的学生,我一直知道。
“伞。”
“不管它。”
我嗓音微哑,任由黑色的长柄伞,落在雪地里。
第151章
要验证重欢, 其实还有个更简单的办法。
之所以没有用,是因为,我曾经生出的猜测。
第二天一早, 我坐在了真少爷对面。
“重欢?上辈子我没听说过。”
真少爷抓了抓因为熬夜记录种子生长情况, 而到处乱翘的头发, 把它们从杂草变成鸟巢。
“不过这辈子倒是有印象,我同事里有好几位是他的歌迷。”
我将智脑点开,将重欢所有的歌曲压缩包发给他, “他的歌你有空听一下,看看上辈子有没有印象。”
有人是歌火人不火, 也有真少爷没有将歌与人对应起来的可能性。
真少爷点点头。
重欢自从出道以来, 一共创作了二十三首歌曲, 随便拿出来一首,都足以让一个歌手吃一辈子。
这样高质量的歌,他居然在短短三年之内, 拿出来了二十三首,有不少还是专门为某名歌手量身定做的。
也难怪所有的歌手都想与他交好,向从他那里求一首专为自己写的歌。
他曾在综艺上表示, 这些歌曲并不是全部是在三年之内写出的,有一部分是他早期的作品。
但即便如此,这数量与质量也足够惊人。
在今年,他的作品产出速度相较于前两年, 明显降低,对外的说法是, 他之前积累的歌曲已经消耗得差不多, 如今的发布速度,才是他的正常创作速度。
这反而让他本人显得更加真诚, 粉丝们也向他喊话,创作需要灵感,他们不着急,让他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只要他质量能保证,速度再怎么慢,他们也等得起。
中间,有媒体放出他江郎才尽的谣言,想要蹭热度,随即被他发布的新歌打肿了脸,此后,再也没人对他的创作速度突然变慢这件事有异议。
但若从另一个角度去想,假设重欢是重生、或是用别的什么手段拿到了这些本不属于他的歌,提前发布以赚取名声,他创作速度的减慢就意味着,他手里的新歌不多了。
他既然能做出窃取别人成果的事,就说明他本人是一个向往灯光与舞台的人,这种人,只要享受过万人追捧的日子,就不可能轻易放弃、归隐、拿着他目前为止获取的所有财富重新回归素人的生活。
他有两条路可以走。
或者,是以这些意外之财为本金,用钱生钱。
或者,是兵行险着,以小博大,用已拥有的,去攀附。
然而,已经享受过不劳而获快乐的人,很难再踏踏实实地自己走了。
那么,谁会是他像要攀附的对象呢?
比如……我?
我转动着左手的蓝宝石戒指,整理着自与重欢见面时的一幕幕。
此时智脑却突然响起。
真少爷的电话。
【总裁,这首歌我上辈子好像听过。】
……
【对,旋律和歌词不是完全一样的,只是很相似。】
【创作人不是重欢,是另一名歌手。】
“是他吗?”
【是,就是他。】
【他的声音很独特,这首歌把他声音的优点全部发挥出来了,听过一次就很难忘记,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能听出来。】
“其他的歌曲呢?”
【其他的我都听过了,没有相似的。】
挂断电话,我让助理去查了这名嗓音独特的男歌手,随后闭目沉思。
其实有真少爷话做佐证,就已经足够给重欢定罪了。
至于为什么歌曲与歌词并非完全一致,可能性也有很多。
毕竟,根据真少爷的叙述,两世的社会环境截然不同,不同的环境自然会孕育出不同的文化,所以那些歌曲无论消失、还是有所改变,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既然有些歌曲真少爷连听都没听过,那这些歌曲,重欢是从何而来?
最初的猜测再次被想起。
或许,这个世界重启过不止一次,真少爷、侵占大哥一家人身体的魂穿者、以及重欢,来自于不同的前世。
重欢来自的那个前世,文娱发达,所以他才能拿出这么多首好歌。
但看他的表现,恐怕他手里的歌曲也不多了。
这时,智脑亮起,我让人查来的资料也被送来。
男歌手的生平很好查到,因为他是一名从小就生活在聚光灯下的音乐天才。
他在六岁时,就写出了第一首歌曲,至今还广为传唱,之后更是马力十足,写出的歌曲多而精。
他家境很好,是大家族里无忧无虑的二少爷,因此他的歌曲,曲调轻松惬意,哪怕偶有阴雨,也总会雨过天晴。
尤其是他在交往了女友之后,更是高产,他称女友为他的缪斯,为他音符的领航者,写的情歌每一首都动人,被许多磕cp的同人创作者,当做剪辑bgm。
变故发生在他三十岁那年。
那年,他的女友被证实是敌对家族的间谍,以一计美人计,窃取了他家族的重要资料,自此之后,他的家族渐渐衰落,父母亲人因为可怕的压力与身体的损伤,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人世,只剩他自己留在世间。
巨大的愧疚让他再也无法拿起笔了。
即便他的家人们从始至终都未怪过他。
如此,一颗明星就这样衰落了。
直到十年后。
他以重欢为他写的新歌为契机,重新回到大众视线。
这首歌唱尽他一生坎坷,如同雨夜出行,满目黑暗冰冷。
然而在最后,曲调却变得激荡动人,仿若有金日破云而出,雨过天晴。
无数人感同身受,为这首歌、为自己的经历而落泪,又被这首歌中蕴含的感情所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