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和宋朝阳打完电话并不是结束,他又拨通了荣波的号码。
荣波和庄淑语现在正在调查方云,并不在公园,他得单独告诉他们俩王桂月称纪诩换了副打扮的事。
完成所有的通知工作,谢奇致终于拾步走向他所搜查的四区。
距离凶手给殷半夏手机号发死亡通知短信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还没有人在城西公园发现纪诩的头,要么他头不在这个公园,要么它藏得比较隐蔽,要么……纪诩死亡的事是假的。
谢奇致按下心中的所有情绪,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放过眼前一花一草,誓要从那些静物里看出点什么来。
如果他是凶手,他会把头藏在哪里呢?
首先,那周围一定没有监控,不然凶手藏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其次,那周围应该没什么人往来,理由同上。
再联系殷半夏卧室里的泥巴……纪诩的头如果真的在公园,并且放置人真的是方云,且她是借用行李箱运头的话,那就应该在没铺水泥且隐蔽的绿化树林里。
而地图上,第四区只有角落处有一片小树林。
想法在脑海里滚了一圈,谢奇致明白自己该朝着什么方向找了。
他径直走向小树林。如果小树林找不到,那再找其它地方也不迟。
但在快步走向小树林的时候,他又产生了新的想法。当纪诩案的前提由殷半夏撒谎变为她是无辜的后,也就是说,真的存在绑匪,那有没有可能这次绑匪将头放在公园只是一次试探呢?目的就是看有没有警察介入。
从这个角度想,绑匪送来的小木盒除了威胁恐吓外或许还起着试探作用,不然他为何煞费苦心地将它放在那么老远的地方?还强调一定要让殷半夏独自去拿。
对了,为何绑匪要在短信里写上独自二字呢?
绑匪那时就在猜测殷半夏是否已经报警?所以他想让警察别跟着殷半夏一起去?不对,如果他想试探殷半夏报没报警,应该不那么强调独自二字啊。
还有,在绑匪最后发的那条所谓他已经割下纪诩的头并将其放在公园里的消息里也说了:“爷爷早就跟你们说了别想着报警,你们还特么报警……你们叫那些条子自己找去吧……”
绑匪使用的第二人称全是“你们”,他是没注意还是潜意识认为殷半夏那儿就是不止她一个人?
“早就跟你们说了别报警”、“你们还报警”、“你们叫条子”这三处“你们”显然是把殷半夏和某个人放在一起,威胁她们。那这个们除了殷半夏外,还有谁呢?方云?卢学名?
从案件只是单纯的绑架案来看,也是疑点重重啊。而且从这个角度思考,不考虑绑匪措辞问题,单看他割头放公园这个结果,就有两种可能。一是该情况属实,二是绑匪在诈他们。
那站在这个角度思考,他就面临着要不要相信绑匪的困境。
如果相信了,那就得组织警力对城西公园进行搜查。现在还只是他们几个在搜查,等援兵到了,把公园翻起来找,那动静可想而知。
如果不相信,那就是不去公园,继续上午的调查,认为纪诩还在绑匪手里。这么做的后果是,一方面绑匪真的把纪诩的头放在公园,但他们没去搜查,导致这颗头先被市民发现,势必会引起恐慌;另一方面绑匪在诈他们,纪诩还活着,没过多久他们会再发信息让殷半夏准备钱或者干脆不要钱,直接把纪诩放了或照着短信所说割头抛尸。
两种结果都不是他们愿意看见的。但相比第一个,他更愿意相信绑匪在诈他们,等过了一个小时发现公园根本没警察去的时候,他们便又发信息给殷半夏,让她准备赎金。
可是,在殷半夏描述里那穷凶极恶的绑匪真的是在诈他们吗?
思索间,他已经走到小树林处。
说是小树林,但常绿树木十分高大,想来它们已经杵在这儿有些年头了。
树木间间隔不大,走在其中隐隐有压迫之感。
“咔!”
谢奇致迅速看向声源,瞧见了一身上生满疮疤的狗。
他微微皱眉,不知为何这两年晋北城区的流浪狗是越来越多了。
那条狗并不怕人,看见他也不后退,反而呲着牙向他发出警告的吼声。
谢奇致没有时间和它纠缠,识趣地选择相反方向走,毕竟小树林说是小,但面积还是很客观,等他看完那一边,再回来看这边也行,估计那时候那条狗已经走了。
等等……狗?!
他猛地回头,毅然决然地朝着狗守护的方向走去。
那狗虽然凶狠,但也只是吼叫几声,并没有真的向他扑来。
不过随着他脚步往树林深入,狗的威吓声越来越大。
不知为何,谢奇致心头忽然涌上不好的预感。
难道说……
离小树林入口处越来越远,狗好像已经按耐不住,想要飞扑上来将这个入侵自己领地的人扑倒,再狠狠地教训一番。
就在狗准备扑上来时,谢奇致停下了。
他看见了一群狗,全围着一棵树,树上枝桠处挂着一鼓胀的黑色塑料袋。那袋子是纯黑色的,和装小木盒的袋子应为一个款式。
一股浓烈的肉味入侵他的鼻腔。
他或许知道这是什么。
第60章
“喂, 于队。”谢奇致声音有些沙哑,“我得请你们来城西公园一趟。”
于畅不久前才接过谢奇致一个电话,手机都还没放下多久, 又接到一个,还是让他出外勤的,不过听谢奇致语气, 这似乎是件棘手的案子, 是以他憋住了打趣的欲望, 只道:“马上到, 不过你还是先跟我说说什么类型的案子,我得思考带谁去。”
“我们可能在城西公园发现了一颗人头!”
*
城西公园某一小树林深处被黄色警戒带包围,或站或蹲的警察们面色严肃。他们已经将黑色塑料袋取下查看, 正如谢奇致所说, 那是一颗人头。
公园是百姓散心、玩乐的场景,竟然在这样的地方发现人头?!
谢奇致的心几乎沉到最底,自打发现那个塑料袋以来,他的眉头就紧皱在一起, 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那棵挂着黑色塑料袋的树。直到常闻等人赶来,他才错开视线, 和他们简单地讲了一下自己的发现。
再后来, 于队带队赶到现场, 技术员开始勘查现场, 侦查员们以树为圆心, 辐射向外寻找踪迹, 以及寻找可能存在的目击者。
谢奇致呆在第二现场中心, 盯着忙碌的众人, 思绪繁杂。
距离他接手案子到现在, 也不过一个上午……
宋池乐拆开塑料袋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检查,随后便同技术员一起将它保存好,准备带回局里再仔细研究。
路过谢奇致时,她说:“做好心理准备,这颗头被煮过,已面目全非,凶手留下的痕迹可能已经消失。”
谢奇致点点头,声音喑哑:“明白,辛苦了。”
宋池乐颔首,告别于畅,率先乘车返回警局了。
重要物证已在现场拍过照片固定,现被带走,但现场的勘查工作仍未结束。凶手将人头放在树上必然会经过,那经过就会有痕迹。找到凶手留下的痕迹,或许会对破案做出巨大贡献。
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常常遵循着一个著名原理,即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这一原理指出“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该理论涉及的物质交换是广义的,不仅有实际存在的物质,也有印象物质交换,比如,某人出现在某地会在另一人大脑里留下印象。用简单片面的短语来概括就是雁过留痕、风过留声,凡经过,必有痕迹,必有物质交换。
根据谢奇致的猜想,他认为凶手是拖着行李箱前来抛尸的,那么这附近必然有轮子碾过的痕迹。这一点在于畅到时,他就已经跟他说过,请他仔细查看地面。
一颗被煮过的人头啊……
能做出这种行为的凶手,冷血残忍得可怕。
对了,若人头被煮过,凶手应需要一定时间。用一个不恰当的比较,高压锅炖煮猪排骨需要二十分钟左右,但凶手不仅要煮头,还要把头从人体上取下来,那还需要时间。
而凶手发信息说割头是在降低赎金两个小时后。
单纯考虑凶手另有其人,且他的短信全是真实的,即本案为绑架,那么他有时间取下头、煮、抛尸吗?两个小时够不够用?
谢奇致有些困惑,而这个困惑暂时也没法得到解答。一般他们在侦查时遇到类似凶手能否做到、时间够不够这样的问题,他们会做侦查实验,用实验结果说话。
但……这凶手做的事,他们怎么实验?
难啊!
除了时间外,还有没有需要思考的地方?
凶手的住处?
假设凶手可以在两个小时内实现割、煮两样工作,那他应该是不剩下多少时间可用来抛的。所以,在短信属实的前提下,凶手的作案现场应该就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