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在城西公园展开工作的常闻等人正在回派出所的路上,荣波和庄淑语也准备回来了。承担了跑腿工作的周林易早就完成任务,去城西公园帮忙了,现在和常闻等人同路回来。
谢奇致“随机”选取了幸运警员兰双玉,让她在城郊中队众人回来时来审讯室通知一下他。
做完这件事后,他便和宋朝阳一起进入讯问室准备讯问刚升级为案件嫌疑人的殷半夏。
从现有证据来看,殷半夏应参与了“绑架案”的策划,至于杀人分尸,应与她无关。不过,也不排除殷半夏指使方云犯案的可能性。
殷半夏在询问室喝了好久的茶,从白天等到黑夜,终于等来了……进审讯室?
平常人在这时候或许已经惊慌了,但她却平静得很。
当谢奇致进门时,最先看到的就是她那张没表露出任何疑惑、茫然、慌张情绪的脸。
询问完姓名等必要问题后,谢奇致直奔主题:“纪诩办过婚宴的事你知不知道?”
殷半夏摇摇头:“不知道。”
“他有孩子的事呢?”
“也不知道。”
“王桂月这个名字你听说过吗?”
“没有。”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方云杀害纪诩一事的?”
“19号中午。卢学名回家,我和小云单独相处的时候。”
“知道这件事时,你的心情怎么样?”
“震惊、伤心、害怕、担忧,都有。”
“得知这事后,你想怎么解决?”
“纪诩已经死了,我不能再失去小云……但我已经报警了,我对不起小云……我怕她被你们抓走。”殷半夏圆润的大眼睛里立刻滚出泪珠,“我想保护她……警官,小云会杀纪诩也是为了保护我……如果不是纪诩在公园……小云也不会动他。警官,小云不是故意的!”
一旁兢兢业业做笔录的宋朝阳忍不住嘴角抽抽,都把人切块煮熟了还叫无意?这殷半夏怎么想的啊!
谢奇致非常冷静:“为了保护她,你打算怎么做?”
殷半夏:“我本来想就让纪诩失踪吧……但是我怕你们一直查,查到纪诩离开公园后和小云走了……虽然小云跟我说应该没有监控拍到她和纪诩在一起,而且纪诩还……但我还是害怕,所以纪诩必须得在你们面前死了。于是我策划了一起绑架撕票,让小云配合我。”
方云说绑架的计划是她想的,殷半夏却说这是她的主意……
谢奇致敛眉道:“继续。”
殷半夏:“我让小云去买了两张不记名电话卡。最开始,我让她给我打一个勒索电话,然后到第二天时再用另一个号发定时短信,让我去取塑料袋。”
谢奇致:“勒索短信和降低赎金的短信是怎么回事?”
殷半夏:“我担心你们觉得一个电话不够证明纪诩被绑架了,所以让她再发来一条勒索短信。”
说到这里,她眼角噙着泪,嘴角却上扬出一个宠溺的弧度:“我忘记告诉小云该发赎金多少的短信了,她想着绑架勒索自然要往高报,所以发来一条三十万的。她有时候就是笨手笨脚、傻兮兮的。”
宋朝阳写字的手微微颤抖,一个能拆人的人竟然可以用“笨手笨脚”来形容吗?
“三十万太高了……所以我在必要的‘仓惶’时间过去后,便打电话让她编辑一条降低赎金的短信,让绑架更真实。这条短信发的时间我选在了取木盒之前。”
“木盒是怎么回事?”
“我刚把它放进去后又自己取出来。对了,塑料袋上的字是我写的。”殷半夏自嘲地轻笑一声,“我以为你们不会怀疑到我呢。”
“取木盒这个环节作用是什么?”
“给小云制造不在场证明……小云太冲动了,做事没考虑太多后果,留下很多疑点,所以我必须让你们相信她和案件没有关系。”
“你为什么会选择帮助方云隐瞒杀人一事?”
“因为……”
殷半夏闭上了双眼:“她是我朋友。”
第66章
因为……
*
我是一朵没有根的云。
在漆黑的夜里漫无目的地飘着……
于亿万颗星星中, 看见了你。
从那之后,我徘徊在最接近你的地方,静静地仰望你。
我多想靠近……
多想拥抱你啊!
但。
*
“你好, 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你叫什么呀?”
“方云。”
初次与她对话的情景似乎才发生不久。
那时的她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的,好像会说话似的……嗯, 这是个再老土不过的比喻, 是吧?
我写了很多歌, 最爱辞藻堆砌, 但对她,我想不出什么甜蜜又浪漫的形容。因为一见到、一想到她,我脑子就变得空洞, 灵魂也轻飘飘的, 光顾着在心里预演问好话语,光想着下一次见面的时辰,哪还顾得上在语言库里翻出华丽的词、优美的形容?
在她面前,我永远是一片贫瘠的沙漠。
扯远了。
现在更重要……不, 更需要处理的是眼前这个家伙。
长约一米七三,重达六十多千克的人形动物正躺在客厅地面上。
他头上的血已经快漫延到茶几桌角了, 不出一分钟, 那些肮脏的血便会污了紧挨着地面的桌布。
我捻灭了指间的烟——它才被我点燃不久, 拾步走向那个动物, 抬脚把他流着血的头踢向别的方向, 好让他没办法浸湿她亲手挑选的茶几桌布。
他死了。
十分钟前吧, 大概。又或许才咽气没几分钟?
我记不清了。
自从她走后, 时间对我已经没有意义。
又想起她了。
呼……
如果她知道他死了, 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会惊愕?会伤心?还是会哭哭啼啼地回到我的怀抱, 对我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不会抛下她,离她而去?
——嗤,方云,醒醒,她已经离开你了。你还在这幻想什么呢?没了这垃圾玩意儿,还会有其它。总之,她不属于你,懂吗?
我又想抽烟了。
但是不行。烟会让我的大脑变得迟钝——当它麻痹我使我可以暂时忘却她离开时,我就确信,那是事实。
我得想办法把这玩意儿解决了。
他虽然只是个披着人皮的动物,但再怎么说也有几十公斤重。所以,抛尸?不可能。我住在城区,怎么可能避开人,将他随便扔在哪个犄角旮旯?
那该怎么办?
我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扫视客厅,在离他不远处看到一黑色扁平物体——他的手机。
我记得这个东西,这是她给他买的生日礼物。
她就是这样,总是付出。
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
我知道,他的手机没有锁。
她跟我说过,他是个非常单纯老实的人,接受她的礼物后,曾笑着说过好几次要把手机拿给她检查,还对她承诺,不管换多少手机,不管手机系统发展到多先进,他都不会设定密码,因为他问心无愧,没什么东西可藏。
他的潜台词不就是表忠心。
啧,老土的烂把戏。
也只有她那么傻的人会相信了。
实话说,男人这种东西一旦频繁地告诉你,我对你是认真的,我没瞒着你任何事。那他就一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明明都拥有了那么好的姑娘,还在外边儿偷吃……烂人。
呼……
不能再想,我需要冷静。
他手机里确实没什么东西,很干净。我翻来覆去没找到和那个女人有关的任何信息。
啧,看着傻不拉几的东西偷吃的时候倒是谨慎得很。
不过,这玩意儿竟然给她备注老婆?!
他配吗?
我凝视屏幕里那两个字,心里涌上无尽的酸涩。
这玩意儿哪比我强了?他凭什么给她打这个备注?他凭什么一面哄着别的女人,一面把她当老婆?这特么什么东西!
不……我应该冷静。
他已经死了,纠结备注这种东西没有意义。
对了,我应该把这手机扔了吧?
要不干脆直接把它摔个稀巴烂?
等等,稀巴烂……
好主意。
我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放下手机,准备把他的衣服全扒下来,和手机一起扔了。
——你问我为什么扔衣服?
很简单,我没法直接抛尸。
所以我决定,把他拆开,一块一块地扔。
随便扔哪。
当然,最好是扔到一个有野狗的地方。
能填狗肚子,算他的幸运。除了野狗,还有什么动物愿意接受一块死肉的他?
这样做的话,衣服就变得多余。
扒他衣服还费了点力气。
这玩意儿恬不知耻地在大冬天和那女人打野战,我还以为他不怕冷呢。结果身上穿了袄子也就算了,还裹好几件——保暖衣、毛衣、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