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而且特么,他还穿了秋裤。
真就野战的时候……不怕冷,平时装正经人的时候又裹那么厚?
全部脱下来的时候,我只扫了眼他的肉.体。
吐了。
衣服很多,一次性丢肯定不行,至少得分两次。
先把薄的和垃圾装一起扔了吧。
等等……衣服上还有我的指纹。
得擦干净。
做完这一切,半个小时过去了。
我找了个黑色塑料袋,把衣服塞进去,又拿上一包垃圾,随后戴上帽子围巾出门扔它们。
走到一楼的时候,楼下房东开的那家电器店里的小店员正准备关门,见到我便停下手中动作,直起他单薄的身板,和我打了声招呼。
笑得特恶心,牙上还有菜叶。
“方云,这么晚去哪啊?”
去地狱。
我微笑着点头:“扔垃圾。”
他笑得更灿烂了,就好像我无缘无故给他送了一百万似的。
“哎呀,我不是跟你说,以后你就把垃圾放门边,我早上看见了就帮你扔吗?”
二楼就我一个人住,他一个就只在一楼门店上班的人怎么帮我扔?
我嘴角扯平:“哦。”
他好像没感觉到我的不高兴,继续笑眯眯的:“要是咱俩住一套房子,都不用你打包收拾咯。”
呵呵。
我懒得理他。
说起来,我真想知道,如果他见着我客厅里那个光溜溜的男人,他会怎么想?还敢操着他那蹩脚的普通话对我打招呼,问我去哪吗?还敢自以为是地傻笑,对我说着些莫名其妙的俏皮话吗?
男人?
吐了。
楼下就是街道,街旁有垃圾桶。但我并不打算扔在这里,太危险了。
这条街不远处的公园就是我发现他肮脏罪恶的一切的地方。
扔那儿?
我认真思索了几秒……可以,就让这玩意儿的东西回到那脏地,也算满足了他一个念头——他那么爱在公园和那女人幽会,那就让他的衣服呆那儿吧。
我记得那一片某些角落还有人“做生意”,还有流浪汉,说不定有哪个流浪汉捡了他的衣服穿身上偷看谁“做生意”呢?这算他“饱眼福”咯。
真是和她相处久了,自己也变善良了:)。
处处为人着想呢。
去公园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他死了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也迟早会被她知道。
或许她能在他死后知道他做过的恶心事,又或许不会。
我要不要告诉她他已经出轨了,甚至她还算得上第三者?
万一她并不生气,还原谅他怎么办?万一她还自责自己插足了别人感情怎么办?万一……她埋怨自己不够好,才让他憋不住偷吃?
这几个万一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她就是那么善良,处处体谅他人的人。
要不,再等等?
看她伤不伤心?要是不伤心,我就告诉她?
难搞。
公园这会儿明面上没什么人。
但我知道,还有些小情侣、流浪汉隐藏在黑暗中。
但在老城区生活这么些年,我同样知道走哪些路可以避开这些人。
我找了一处还算隐蔽的地方,那儿有个垃圾桶。
但即使有,我还是在周围发现了好些塑料袋、水果皮。我把那包衣服扔进垃圾桶里,又捡了些塑料袋盖在上面,勉强算是做个遮掩。
“铃铃铃……”
哦对了,还有那玩意儿的手机。
隔着手套,我掏出了他的手机。
来电人是……老婆。
虽然刚刚翻看他手机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他把她号码备注成这两个字,但再次看到,我依然轻易地被挑起了怒气。
我手指用力捏住手机,如果它是刀,我现在已经拿着它折返客厅,把它捅在他身上了。
我真想把他的心刨出来看看,看是不是黑色的。
什么玩意儿!
铃声响了很久,终于停了。
我暴涨的怒气也随着铃声的停止而渐渐消散。
我把手机调成了静音,仿佛受虐似的翻出了他和她的短信聊天记录。
刚才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经常互发短信……但我不想看。我直觉看了那些信息,我会吐出来。一定很恶心!——我不是指她恶心,而是他。
说实话,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哪怕他只是发了一个不明意义的音节,我都会觉得恶心。
他存在,就是恶心最恰当的代名词。
那为什么我现在又想看了呢?
……不是我想,是我……对不起,我想知道他们的聊天究竟亲密到什么程度。哪怕是吐,我也要看完。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她最常给他发的短信是问他吃不吃饭,或是提醒他吃饭。
而他,最常回的是,吃、不吃、吃了。
双方都很冷淡。
哈哈!
我还以为她在我面前表现得和他“相敬如宾”只是假象,只是她不好意思在我面前和他恩爱罢了。原来他们真实生活就特么这么冷!
绝了。我喜欢这些短信。有机会的话,我真想把它们打印出来挂在床头,日夜品味。
在我翻记录的时候,她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是不是不回来。
我直觉她的措辞有猫腻。
看上去……他不回家不接电话的事对她来说很常见?
我模仿着他的回信风格,跟她说今晚加班,不回。
难道说……那些晚上他主动给她打的电话里说的内容就是自己加班不回家?
我的心渐渐沉下去。
这个男人平时对她很冷淡吗?
我可以接受她对他冷淡,或者他们彼此就相敬如“冰”,我决不能接受他冷落她。
为什么……
如果是的话,她怎么不告诉我?
我握着手机等了半小时,她收到那条短信后就再也没打过电话、发过短信。
我决定暂时把手机带在身边,我要看她的态度,我要看她失去与他的联系后,会给他打多少个电话,会有多着急。
做完决定,我踩着枯草落叶,踏入黑夜,返回曾与她一起住过的家。
*
这套房子并不大,住两个人刚刚好。
毕业后,她去中医院,我去了市医院,这套房刚好在两个单位中间,我们便租了下来。
她曾跟我说过,每天从这套房子里离开去上班,午饭在单位吃,下午下班后叫上我,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再一起回家做……多美好呀,这样的日子她可以过一生。
骗子。
每每想到那一天,她做了一桌子菜等我回家,然后在我惊喜的眼神中告诉我,她恋爱了,已经和那男的在一起五个多月,那个男的有套房子,她想搬过去住……我就痛苦万分。
那个男的……他凭什么?
我和她从初中就相识。
我们一起度过多少春夏秋冬?
为什么一个我完全没见过的男人不打招呼就要把她夺走?
还有,她为什么要跟一个才认识不到半年的人走?在她心里,我是什么?
我记得那时我很生气,我紧紧盯着她,无数质问想从喉腔喷涌而出,但是一看到她脸上那一抹幸福的微笑,我胆怯了。如果……和他在一起,她可以幸福……我好像……也可以接受?
“咔哒。”
我打开了门,向里快步走了几步,看见了赤条条躺在客厅里的人形动物。
不。
我不能接受。
纪诩,现在——
轮到你了。
第67章
依然是我, 方云。
我杀死了纪诩,现在需要我做的是,解决他的尸体。
或许大多数人都会害怕死人, 就像害怕死亡一样。但我觉得,死人没什么可怕的。一动不动,就是一块由血、肉、骨头这些东西铸就的物罢了。活人才可怕。
我蹲下身, 看着纪诩那张扭曲丑陋的脸, 有点想笑。
真想知道他在公园和那个女人告别后, 发现我时的表情。是不是和现在一样扭曲?可惜, 当时他那张丑脸掩盖在帽子围巾之下,我还和他隔了一段距离,看不清。
那时的纪诩, 好像完全没有被发现的慌张, 见到我还热情地跑上来打招呼。
我看见他就觉得反胃,半点交流欲望都没有。
躲在一边时,我已经拍下他和那个女人交叠在一起的照片,还有他和那个女人相依着说话的背影。证据已经取够, 没必要勉强自己和他打交道,所以我一句话都没说, 转身就走。
但纪诩却不想让我离开。
他跟我说, 大晚上的难得遇见, 不如一起去吃个夜宵。
我说, 不用。
他竟然恬不知耻地说, 他知道我是半夏……最好的朋友, 他想和我聊聊她。他说, 半夏生日快到了, 他想为她准备惊喜, 但却不知道怎么做,想问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