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我不想和他周旋,但他又一直纠缠,于是就说,要聊可以,吃饭就不必了。
因为我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聊,所以我们就去了我家。在那,我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做的事,让他向半夏认错,然后要多远滚多远。他虚伪得很,用那张恶心的脸苦苦哀求,请我不要告诉她。
我怎么会容忍这种人留在半夏身边?所以我说,不可能。
他或许是感觉我油盐不进,求我是没有用的,于是改了策略,开始威胁我。他跟我说,他是男人,我是女人,体力上有天生的差别,现在房子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他想对我做什么,我都没法反抗。
听到他这些话,我恶心透了。什么烂人!
我张嘴,让他滚出去。
他却露出一脸猥琐的笑,一边说着他现在就跟我生米煮成熟饭,看我还怎么敢告诉半夏,一边向我扑过来。
我挣扎反抗的时候,拿起烟灰缸砸破了他的头。
一击得逞,我没有放松,而是连着打了好几次,直到他晕过去,我都没有停手。
我照着他的后脑,拼命地砸。
直到手腕酸痛……才停下来。我伸手感受了他的呼吸,又查看了他的瞳孔。我知道,他多半死了。
嗯,死了。
现在就该分尸了。
分尸挺麻烦的,不仅要耗费时间体力,还要去购买合适的工具。但我不是一个容易退缩和放弃的人。我在脑海里简单地列了一个分尸步骤。
第一步,把他带进浴室,给他放血。我观察过,楼栋的废水直接冲进下水道,然后就进污水厂,只要我把血都稀释了,不会有人看出异样。
第二步,把四肢锯断。这是个体力活,还无法避免造成过大的声音,容易被人发现。幸好家里有一间房贴了隔音棉,替我解决了这个烦恼。锯断四肢骨骼耗费了很长时间。
第三步,我把躯干上的肉都拆下来,大块的煮了,零零碎碎的冲进下水道。至于胃、肝、心这些器官,能剁碎的我都剁碎冲进下水道了。不好剁碎的,我把它们装进冰箱,等解决完这些事后再处理。
第四步,处理躯干的骨头。要想把这些东西运出去,不能让它们保持原样。所以我又耗费了许多时间来把肋骨拆成一条一条的。剁过排骨吗?就是那种感受。
第五步,把所有该扔的东西都以某种手段扔出去。
这件事从17号开始,我一直做到19号才堪堪结束。
还挺累,不过也算有收获。
*
你好,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
我和纪诩的相识算是巧合。那天,他到中医院看病,师父给他开了药方子,但他却不知道去哪取。那时的他,眼里很迷茫,又有些无助,让我想起了……小云。
所以我主动对他说,我现在有空,可以带他去。
这事在我那时的生活中很小。我的生活已经被小云、工作、父母填满,纪诩只是过客。
后来,过客变短租客是我完全没想到的事。
因为我很清楚……我对小云是那种感情。我不会,也不该喜欢上纪诩。但怎么说呢……我需要喜欢他。事实上,我喜欢谁都可以,只要是个男的,能跟我一起见家长就成。
……只要是个男的。
多好笑。
言归正传。
认识纪诩几个月后,我和他算是确定了关系。但我觉得,还不够。因为我还是和小云住在一起。我只要一看见她,心里便苦得慌。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已经学会了如何演戏——将自己演成一个朋友模样。谁能知道,我内心无数次发出“拥抱”的渴求。
为了逃避这样的折磨……我对纪诩说,我可以搬到他家去住吗?
纪诩看上去很高兴,答应了。
离开和小云一起居住的那套房子前一天,我给小云做了一桌子好菜(尽管没有肉)。小云吃得很开心,还笑我是不是有事求她帮忙,不然怎么突然献殷勤?
我扯出了一个笑容,很高兴、很幸福地对她说,我要搬出去,和男友一起住。
小云很伤心,也很愤怒。她直接甩开椅子,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我记得那时的我坐在她门前一直到凌晨,才等到她出来。
背着光,我看不清她表情,只听到她哑着嗓子问我:什么时候走?
我:明天。
她:好,送你。
我离开了小云。
刚分开的那两天,我饱受内心思念之苦的折磨,夜里辗转反侧,恨不得冲回家,告诉小云,这一生,我再也不想离开她。但那时的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你不能这么做,你会毁掉你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我忍住了。
直到周末,小云主动跟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内心欣喜若狂,表面却只是表露出万分之一的高兴,答应了。
我还记得那天,我见到完全变了个模样的小云。她把头发剪得很短,身上穿着很中性的服装,问我:好看吗?
在我眼里,她怎么样都是好看的。所以我几乎没有思考就回答:好看。
她:会不会像个男的?
我:怎么会?
小云其实是一个爱美又娇气的人,她不会想要听到自己像男人的回答,所以我想都没想地给了否定答案。
但听到我说那句话后,她只是点了下头,没再开口。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们俩个每周都会找时间聚在一起。无论是唱歌,还是在一起纯聊天,都很有趣。其它不能和她处在一个独立空间里的日子便得格外难熬。我不止一次质问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小云?
……我记得那时的我给出的答案是,离开她,忘记她,做一个普世意义上的正常人……即使一辈子都忘不了这样的感情,也不要拿它去打扰小云。
不要打扰她。
唉。
我做的很好,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连纪诩,他也没看出来。
但是现在的我却悔恨无比。我不该离开小云,我不该选择纪诩。从开头,就错了。
如果我没选择纪诩,那么小云就不会因为他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怒而杀人。如果小云没有动手,我们就不必面临如此绝境。
19号那天中午,我听到小云说,不用找了,纪诩已经死了。
我很震惊。这种情绪一部分来自纪诩的死亡,一部分来自……小云为什么知道?!
很快,小云告诉了我原因。
她看见纪诩在公园和陌生女人交合,很气愤。当命运让他们两个独处时,她没压抑住内心的愤怒,砸死了纪诩。为了处理纪诩的尸体,她最近一直在分尸。
她说话的时候一直不敢看我。
我知道,她害怕我生气。
我不会生她的气,我只气自己没能早点发现纪诩出轨。如果我早点发现,及时和纪诩说再见,那么小云就不会在公园发现这件事,也不会对他动手,手上就不会沾染上罪孽。
我抬起双手,捧着她的脸,承诺道: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我要洗脱小云的罪名。
我仔细地询问了她动手前后的行踪,我必须确定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小云告诉我,她和纪诩一起回去的时候路上没碰见什么人,而且纪诩还裹得很严实,就算有人看见了,也不会认出他来。
我问她纪诩是哪种裹得很严实。
她说,纪诩戴了帽子、围巾,还穿着黑色棉袄。
我记得纪诩早上出门的时候只穿了棉袄,是深灰色的。我把这个疑问告诉小云,想知道纪诩为什么换了一副着装。小云却说不知道,她偶尔看的那几眼,纪诩要么没穿外套,要么就裹得严严实实。她说完这一点,还给我看了她偷怕的照片。
我认出了照片中纪诩穿的那件衣服。
纪诩冬天的棉服就那么几件,我都见过。而且他身上穿的那件我还洗过,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
我明白了,不知道为什么,纪诩把衣服翻过来穿了。
如果他进公园的时候没有翻,那我就可以利用这点好好做文章。事实上,他确实没有翻——这是警察告诉我的(他们给我看了纪诩进公园时的监控录像)。
真好。这点可以拖延警察的调查进度,我可以抓紧时间做一个完美计划。
我不能让警察顺着失踪查,我担心他们哪天查到纪诩中途换了着装。我必须在他们意识到这点之前阻止他们的调查。
为了实现这一点,我决定让警察知道纪诩已经死了,还是被小云以外的人杀死的。
于是,我策划了绑架,并引导警察往那方面查。
他们也的确跟着我的思路走。
20号中午十二点,我收到了纪诩已死的短信。
我想,现在只需要他们去公园找到纪诩的头就行了。小云把那颗头放在冰箱里冷藏,再趁夜挂在树上,等警察发现它时,冰已经化了,水也从破烂的口袋里流干净了,没人能知道那颗头属于死在17号的纪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