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狼末见不得小狗沮丧,舔舔他的吻部以示安慰。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愿意让步,但前提是他必须陪他一起。
他将汪白画的一连串计划里的每一只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只小狼,意思很明显了,他要陪着汪白,一起冒险。
不行,这太危险了!
几乎没有犹豫,汪白就摇了摇头。
他独自诱敌深入,虽然冒险,但他有把握极地猎人不会伤害他,毕竟他只有活着,才能为极地猎人带来利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只死掉的萨摩耶能卖几个钱?
可是狼末就不一样了,北极狼的皮毛还算值钱,但这点钱根本入不了极地猎人的眼。
为了排除危险,他们一定会率先解决掉狼末,再想办法活捉他。
狼末却心意已决,无论他把头甩得多快,狼末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勾勾地盯着他。
摆明了要么带他一起,要么谁都别去。
真是固执。
汪白没好气地咬住狼末的前肢,当然他没有用力,只是单纯地泄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着,眼神专注而认真,一脸的宠溺。
无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将计划搁置,他宁可冒着被极地猎人发现的危险,也不愿意白白让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极地猎人的可怕了,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在枪尖上讨生活的人,被他们盯上的动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第二天,狼末离开了山洞,将同伴召集到一处。
狼越不耐烦道:“这么早叫我们做什么,难道小狗水又不够喝了?”
极昼不分日夜,但时间越早,太阳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阳光明显最为强烈。
这时候阳光还算柔和,狼群都还在睡梦中就被狼末唤醒,多少有点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肃然:“狼越,报仇的机会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参与。”
“要,当然要!”狼越瞬间来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狼末,“只要能咬死那两个极地猎人,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我发出狼啸的时候,将驯鹿群朝我的方向驱赶。”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发起总攻之前,谁都不许提前发难。”
狼越有些不满:“我可不敢保证,再让我看到他们,我恐怕会忍不住冲上去。”
狼末厉声道:“忍不住也要忍,别忘了,他们手里有枪,你死了不要紧,惊动了人类,放跑了他们,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应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耻辱,他愿意咬牙忍耐。
狼末点了点头,继续道:“我会将他们引到驯鹿群中,你们要做的,就是让驯鹿跑动起来,然后趁乱咬死他们。”
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计划,只是将实施者换成了他。
野戈担忧道:“太危险了,他们的手里有枪,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驯鹿群在,它们会帮我们分担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说。
但实际上,他心里也没有底,只是这种时候必须要让狼群坚定信心,否则还未开战就先怯战,那他们和极地猎人的战斗也不用打了,必输无疑。
骄阳之下,万物散发出勃勃生机,驯鹿三三两两的在河边进食和饮水,浑然未觉危险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们蛰伏在草丛之中,只等狼啸一起,他们就一同冲出去。
另一边,狼末叼着包裹,和昨天一样到河边取水。
托尔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侧,他们昨天跟着狼越绕了好大一圈,连个狗影子都没见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北极狼给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们卷土重来。
他们就不相信,他们两个人四只眼睛,会把一只狼给跟丢了?
狼末耳朵动了动,细微的声响引起了他的警觉,看来猎物已经就位了。
他将装得半满的包裹叼起,朝着驯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确保那两个极地猎人能跟上。
猎人们相当谨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训,他们不敢离北极狼太远,生怕又跟丢了。
于是猫着腰,不远不近地跟着,同时时刻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关注。
狼末悄然往后看了一眼,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猎人,若不是早已经锁定了他们的气息,怕是根本闻不出他们的味道。
他们似乎在身上涂抹了什么东西,那种东西散发出的气味,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特别和威胁。
真是狡猾。
他决定不再给猎人思考的时间,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尔小声惊呼,“怎么办,它是不是发现了我们?”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间聚起沟壑,似乎在思索什么。
托尔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却被史密斯拦下:“有些不对。”
托尔焦急道:“上帝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不过一只北极狼而已,你有什么好怕的?”
“你冷静点!”史密斯紧了紧腰间的枪,身为猎人的直觉告诉他继续下去会有危险,“你自己说,正常情况下,北极狼的速度会有多快?”
托尔一愣,下意识回答:“大概和驯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点头:“但它现在的速度,却连我们都能勉强追上。”
“它叼着包裹啊,跑得慢一点也很正常吧?”托尔耸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只北极狼已经快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如果他们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会和昨天一样一无所获。
老练的猎人却选择了放弃追逐,他停下了脚步,顺便拽了一下托尔的手臂。
托尔困惑地转过头:“你干什么?”
“别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说。
“别开玩笑了史密斯,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而且我们追得上的,你瞧,那只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们呢。”托尔半开玩笑道。
史密斯却无论如何不肯在挪动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了。”托尔指着远方的北极狼,“那是什么?一只畜生,它懂得什么叫欲擒故纵?史密斯,难道你不想抓那只萨摩耶了吗?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时候卖了好价钱你可别眼红!”
狼群袭击他们的时候,恰好他们身上的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了下来,干他们这一行的,每次进极地都会带上一个记录仪,一来是拍摄极地风光和极地的动物,可以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对象;二来是作为珍品出手前的凭据,让买家确认这只动物是从极地捕捉到的;三来,极地猎人将每一次捕猎都视作荣耀,记录仪可以详实地记录下来捕猎的片段,这是他们炫耀的资本,也是他们让雇主放心的凭依。
而且先前损坏的无人机他们后来也去收取了残骸,损坏程度远超他们想象,好在芯片的材质特殊,只要他们离开极地就可以找人进行修理,之后再把记录仪和芯片里的内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只生活在狼群中的萨摩耶,势必引起大范围的轰动。
那些猎奇的有钱人必然不会吝啬财富也要买下它,永远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费能力,金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配不上贵重二字。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萨摩耶。
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托尔不想轻易放弃。
他有预感,这一单只要成了,一定会成为他极地猎人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46章
“我看你是钻钱眼里去了, 你这个愚蠢的土拨鼠,别忘了,越是鲜艳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杀机。”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尔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他摆了摆手,对同伴的劝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经老了, 你的胆小和怯懦让你不再适合继续做一名极地猎人。我想等这场狩猎结束, 你就该回到妈妈的怀抱了,而我,威廉姆斯托尔,将会成为真正的极地之王!”
“随便你,”史密斯额头青筋暴起, 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好在他最后忍住了, “愿上帝保佑你。”
托尔只当史密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连个眼神都懒得再施舍给他,抓紧时间追了上去。
狼末注意到两名极地猎人只有其中一个追了上来, 对于没法将其一网打尽颇感遗憾。
就算只有一个猎人,他也绝不会掉以轻心,继续按照原定的计划行事,甚至为了避免猎人起疑心,他还特地往外围绕了一圈, 佯装在摆脱猎人的跟踪。
“还能想到绕路,不愧是北极狼。”托尔弓着身子,用碎石来隐蔽身形,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 也只能到此为止了。等着吧, 我一定会抓到那只萨摩耶,那些人不都说史密斯是最强的极地猎人吗?我一定要证明给他们看,我托尔才是最厉害的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