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托尔死死地盯着远处的狼末,他的脖子上挂着望远镜,却一次都没有用上——以他的经验,他和北极狼之间的距离相对安全,但如果离得太远,仅仅依靠望远镜来追踪,那就太容易跟丢了。
  所以他打算铤而走险。
  史密斯远远地跟在后面,托尔的死活他并不在意,但他毕竟答应了老威廉姆斯,为了自己的承诺,他也得把托尔安全带回去。
  但他万万没想到,一转眼托尔就冲得那么靠前,把他反复强调的安全距离忘得一干二净!
  他恨不得上前揪着托尔的衣领把他拽回来,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一旦靠前势必引起北极狼的警觉,反而可能弄巧成拙。
  彼时,狼末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托尔。
  这里的地形和当初的冰川冰斗有点像,是一个三面环山的盆地,每到夏季,山坡的积雪融化成水,汇聚到山坡底下形成一条月牙状的小湖。
  湖水滋养着绿植,吸引了无数驯鹿在这附近休养生息。
  然而这片盆地的空间有限,只有最强大的驯鹿群,才有资格在湖边栖息。
  实力稍逊一筹的,就只能在盆地外围捡捡吃的。
  狼越他们此刻就守在外围,只等狼末一声令下,他们就将驯鹿群往盆地内部赶。
  家园被外来的驯鹿群侵略,驻守的驯鹿群必定奋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狭窄,在庞大的驯鹿群对冲之下,除非猎人长了翅膀,否则他绝对逃不出去。
  狼末的计划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随托尔来到这片盆地的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里易守难攻。
  一旦身陷于此,他们插翅难逃。
  “托尔!”史密斯顾不得惊扰狼末,“赶紧离开这,这里非常危险!”
  托尔顿时怒不可遏,他只当史密斯是来捣乱的,这只风箱里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还不让别人来做!
  他就没想过这样会暴露他的行踪吗?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该死的史密斯,这简直是谋杀!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来,托尔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枪:“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杀了你?”
  史密斯只好双手高举,做出投降的姿态:“这里真的很危险,我们捕猎的时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这是为什么?为的是不让枪声吸引更多的野兽,即便被野兽被枪声吸引,我们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这里三面环山,留给我们逃生的空间非常狭窄,一旦后路被堵,我们难逃一死。”
  他的语速飞快,托尔起初不以为然,慢慢的却听进去了一些,不由得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高处,狼末紧盯着停步的猎人们,内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计划,要等猎人进入最佳的位置再发起总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现在,那两个极地猎人却在盆地入口处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个位置并不好,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他们提前选择撤退,驯鹿群就很难包围住他们。
  毕竟驯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猎人们进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让驯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第47章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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