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现在已经是九月中旬,二十五岁的傅斯霆默默算了算日期,他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去锻炼、把气色调理好、多买几件新衣服,把自己弄得像个人!!!
十几天过得漫长又飞快。
十月金秋,枫叶红了,银杏叶也很漂亮。他就这么恍恍惚惚,等到了广告拍摄的日子。
作者有话说:
常总正好就是那种特别擅长执行的人。他不擅长做决策,但是所有交给他的事情他马上就能给你办好。并且把事办好对他来说一点都不难。
第60章
厉非小的时候,一直跟着妈妈一起生活。
直到妈妈在他六岁那年去世。
普通的孩子未必能对年幼的事情有印象,可厉非却能清楚地记得厉晴的样子,和她温柔的声音。
厉晴治病期间并非一直虚弱,平日里仍很喜欢做些小手工打发时间,比如编织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手绳。也很爱做吃的,包个饺子、蒸个包子之类,小厉非也想帮忙,厉晴就让他洗玉米。
那时的厉非要踩着板凳才能够到大理石的洗菜台,玉米还没洗完袖子已经湿透。厉晴也不怪他,温柔地给他擦干,还夸他是知道帮妈妈做事的好孩子。
后来厉晴去世,之后一年厉非也生了很多场病,一直都在医院里度过。
再后来,“爸爸”出现了,出院后就带他去了美国,只在每年寒暑假送他回英国与祖父祖母团聚。
厉非拍第一部戏是在八岁,参演的契机却完全是巧合。
沈明德本来没有想过要让自己儿子进演艺圈,但那部电影刚开机,饰演“主角小时候”的小演员就不小心摔断了手。剧组统筹不等人,其他能找到的小演员又多多少少不符合要求。
沈明德十分发愁,却回家就看到了小厉非。
沈明德没想到儿子很会演。
电影上映后票房成绩不错,小厉非的脸又在大荧幕上特别有表现力,眼睛又黑又亮特别招人喜欢。
他就那样一炮而红了。
当年不仅上了很多杂志,电影那张怼他脸拍的海报还火爆到贴在墙上几分钟就会被偷走的程度。
人红了自然关注也多,各种节目邀请,沈明德的导演朋友们也跟着锦上添花,时不时问他“借”儿子。
厉非开始辗转各种剧组。
学校去的少,沈明德就给他找了全职家庭教师跟着,功课并没有落下。后来厉非就这么一路演演演,奖项拿拿拿。尤其是十六岁那年刷新了著名电影节的最小获奖年龄后,公众对他的印象就是“少年天才”、“爽文男主”、“小小年纪一路开挂”、“演什么像什么”。
但其实,厉非在演技方面是遇到过瓶颈的。
或者说他一直都有瓶颈——亲情或仇恨是什么样的他有经验。权谋卧底能想象得出,爱恨交加也擅长。
唯独不擅长纯爱。
偏偏十五六岁以后,他长到了最适合那类剧本的年纪。一见钟情、欢喜冤家、日久生情、校园初恋……收到的全是这种本子。
于是在他这种“天才少年”身上,也开始出现了多次ng的情况。
导演惊讶于他明明已经很帅很有吸引力了,居然没谈过恋爱,一个个都说了类似于“你不然发挥想象力”“要多观察”之类的话。
那段时间厉非看了很多书,观摩了很多前辈的表演,问了很多人。
却没什么结果。
影后林宝妮是个非常浪漫的姐姐,她闪亮着眼睛跟给他科普:“哎呀,哪儿要看那么多书找那么多参考。古人不都帮忙总结过了嘛——就是那种‘天雷勾动地火’的感觉嘛。”
“就是看到的一瞬间,直接被击中,理性完全麻木。脑子里有一个声音疯狂告诉你,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
厉非:“……”
林宝妮:“哎呀,等你遇到的那天就知道啦!”
这种描述在厉非看来,无异于告诉他这个世界上存在鬼,你有一天遇到就知道长啥样啦。听着神叨叨的,他代入不了。
直到有朝一日,他亲身经历。
那种感受实在难以描述——原来人真的会在看见另一个人的瞬间,毫无道理地全身麻木。
那天本来只是普通一天。王导乔迁,他和黄晨瀚被邀请过去吃火锅。吃完听说附近开了厉害的钟表门店,就一起去逛。
厉非成天在网上被人说成是“精密仪器”,他个人也确实喜欢一些这类的美学——他爱看钟表内部复杂的精密结构,喜欢齿轮、发条、摆轮等零件之间精确的咬合。
他觉得那种美感源于艺术科学与工艺的完美融合,是一种对秩序和规律的敬畏和掌控。
某种意义上,甚至体现了人们对完美和永恒的追求。那么的冷硬、规律、精准、明确。
可偏偏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绝对规律”的他,却在那一天看到了“绝对意外”。
移不开目光,无法解释。
厉非没有经历过一见钟情,以前也并不相信那些文字性的描述,但他毕竟看过、演过。
抽象的文字突然成了午后刺眼阳光下巨象的事实。
他逼着自己不去看,却又在钟表店分分秒秒、心不在焉。
一种莫名的不可抗力,仿佛看不见的丝线一般,牵引着他走回那家店。
黄晨瀚看他的眼神整个都不对了,他也懒得管。
靠近以后,他终于看清楚了那个冷白皮、高挑长腿的年轻人——很帅气,有一双非常干净的眼睛。
……
后来就是,他挑选了领带,看着那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被campbell特有的半包黑色手套包裹,一点点给他打包。
campbell夏季制服是两件套,外面是马甲,里面是白t,正好露出一截冷白却线条分明的手臂。
厉非的食指动了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无意识地在肖想,那手臂摸起来的手感会是如何。目光从手臂缓缓上移,更看到他修长的脖颈,突出的喉结。
窗外的太阳光太亮,落下了漆黑的影子,延长至他手边。
……
后面的种种,厉非其实并没有怎么过脑子。
或许是因为毕竟在美国待了多年,耳濡目染了那边直白又热烈的搭讪文化。又或者是他作为一个男明星,太知道怎么样散发魅力。
同时他也知道,怎么叫见好就收。
没有主动要对方的联系方式,是因为来日方长。
店在这里,又不会跑。
……
厉非在这一天之前,从未想过自己会不会喜欢男性这个问题。
但既然一切就这么发生了,也并没感觉到非常受冲击。
对方能追出来,他很安心。
原来那种暗流涌动的感觉……是相互的。
名片是黄晨瀚接的,但到家时已经在他手里。
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厉非都还在回想。回想午后阳光灿烂,透过玻璃,那个高挑清瘦的身影就那么生生撞进他视线。
一切不可思议……他竟然到现在还记得那白色制服衬衫下隐约的锁骨,看起来触感白玉冰凉的皮肤,力量感十足的分明手指。
那个人身上有小红莓著名香氛“无花果”的味道。
厉非以前一直觉得小红莓的香都太甜,有点俗。现在却发现是他武断了——那是一种酸甜的植物香,带一点姜的辛辣,其实很好闻。
但最喜欢的还是他灰色的眼神。
眼神压抑又明亮,就像他的整体气质一样矛盾,是一种干净和落拓的杂糅。可是看着他时又很清澈专注,完全不掺杂其他。
真少见。
别的那么多人见到他,不是把他当做高不可攀的星辰,就是瞬间贪婪地锁定猎物,或是透过他爱着他演过的某个角色。
这个人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
他看着他,好像看见的就始终只有单纯的“厉非”。
……
那晚躺在床上,厉非输入了名片上的手机号。
搜到的联系人头像是个豆豆眼的卡通小人,蛮可爱的。
他的手指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点击“添加”。
他毕竟都二十三了。总觉得这种事还是要张弛有度,不能意图太明显,不能过于急切。得有耐心。
他决定慢条斯理地……拖到明天中午以后再加。
可当夜却发生了太多事。
凌晨时分,两个美国记者先后在纽约跳楼自杀。
两个人都是报社的独立调查人。这几年沈明德在美国参与了不少灰产,牵扯到了洗钱、非法交易甚至暴力犯罪,早就引起了国税局和fbi的注意。
这两个记者在这几年里,曾屡次以各种理由接近过厉非。在互相的试探和旁敲侧击中,厉非能感受到两人好像已经掌握了不少沈明德犯罪的证据……
现在一夜之间,两个人全被灭了口。
……
厉非的关系网其实有两张。
一张是阳光下的正经人,比如黄晨瀚和他所带精英团队,一起帮助他管理手底下的庞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