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她只觉得自己好像被棉花糖味的蒲公英种子包围了一样,周身围绕着甜甜腻腻的气息。
李毓缓缓走过来,没个正形靠在她身上,问她:“我猜那个蓝衣服的就是让你朝思暮想,茶饭不思的人。”
怎么说的她好像深闺怨女一样。
女孩瓷白的脸上浮上一层浅浅的红色。
连忙看了一眼女人还在继续谈笑风生,没有注意她们这边,边礼才缓缓吐出一口气,今天已经够丢人的了,她可不想再被撕一层遮羞布。
“说什么呢。”
李毓没说话,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露出八颗大白牙笑了笑。
边礼总觉得那笑有些不怀好意。
一顿饭总算是在其乐融融的氛围下吃完了,收拾碗筷的事情她们说什么也不让奚聆和林真干,她们俩就只好搬搬凳子之类的。
事实上要不是因为怕她俩无聊,连个凳子都不会给她们剩下。
林真偷偷的指指李毓,拉了拉奚聆的西装衣角说悄悄话:“这人怎么这么像凌月手机里那个?”
奚聆有些不确定的回她:“应该......不是吧?那都多远的照片了。”
只是联想到现在她们所在的地方是武馆,巧合的几率就变得无限小了。
她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笑了。
不是冤家不聚头,她俩倒是好奇凌月知道这人也在这的表情。
即使她们开饭早,基本是一出医院门就来了,但是收拾完已经将近八点了,还好夏天天黑的晚。
边礼一路小跑过来,额头还带着汗渍,语气却难掩兴奋:“奚姐,我带你去看看那颗槐树。”
还是小孩子。
奚聆笑了笑拿出纸巾:“不急,看看你急的,我又不会跑。”
女人的手冰冰凉凉,凉意透过薄薄的纸巾传*到边礼的脸上,冷热交替之下,她反而浑身燥热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边礼总觉得她今天很温柔,不是说平时很粗暴,而是像有一种莫名的光环笼罩着她。
“走......走吧。”
急忙的领着奚聆就要往前走,她怕再晚一会她就会藏不住把通红的耳朵露出来。
奚聆在后面追上她,还好今天穿的是平底鞋,不然还真跟不上:“小孩儿,等等我。”
总是说她细心,奚聆又哪里粗暴了呢?
一颗心都快被暖的化成了一滩水,边礼放缓了脚步,渐渐和她统一步伐。
在外面叫她的名字,给她同等年纪的尊重,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又亲亲密密的叫她小朋友小孩儿。
“那棵树据说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师父以前跟我说他小时候它就在了,听说师父祖上是当官的,官还做的不小,种了这棵树之后一路官运亨通,觉得它寓意吉祥,把它当成了传家宝传了下去。”
顿住步子,边礼停在鹅卵石路上跟后面的人说:“到了。”
女人惊奇的目光投射过来:“这里有片树林诶?”
大概十几平米的地方,靠着墙跟,绿油油的竹子笔直挺立,随风还在微微摇晃。
“就是一片小竹林罢了,”或许是怕她觉得太敷衍,边礼咳了咳又接上一句,“那是我小时候种的。”
这个奚聆是真的没想到,满眼惊奇的问道:“你种的?”
“其实也不算是,当年我大概上初中的时候这块地是空着的,有一次劳动课我带回来一些竹米,顺手就埋里面了,当时疆哥看到了,以为是我想种竹子,就帮我搭遮阳棚,施肥等等,慢慢的这片小林子就长起来了。”
毕竟也算是自己亲手种的,边礼还是很骄傲的:“怎么样,不错吧?”
女人赞叹不绝:“何止不错,简直是太棒了。”
随后又认真的看着她说:“小朋友,武馆这些哥哥姐姐真的都对你很好。”
说到这个,边礼神色瞬间柔软了下来:“是啊,这里就像是我的第二个家。”
“师父都比他更像我爸。”
女孩说着说着自嘲起来:“也不知道上辈子是干了什么了,老天给我一个破碎的家庭后又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处所。”
奚聆最见不得她这样,顿时一张白皙精致的脸上布满了心疼:“你还有我啊。”
“对啊,我还有你,放心吧,我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我相信人定胜天,天道酬勤,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很知足了。”
递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朝她笑了笑,边礼带着她推开屋子。
毕竟是现代人住的房子,外面看起来再古色古香,里面还是现代的芯子,有卫生间,洗漱台。
只是中间那张桌子不太一样,很宽大,有点像办公的桌子。
上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毛笔架。
笔墨纸砚,文房四宝一应齐全,墙上挂的还有些乐器,笛萧都有。
凳子放在窗前,一本书摊开在离窗很近的桌角,风一吹就翻起了页,是她上次随手抽出的一本十四行诗。
微风不燥缓缓吹过,刚好露出一句话。
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
奚聆没注意,但是边礼看到了。
寂静的房间里只有她们走动的声音,昏黄的灯光撒在女人的侧脸,温柔又恬静。
下一页。
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ate
她想,真应景啊。
第32章
女人葱白的手指了指这些东西:“这些你都会啊?”
“略有涉猎,懂得很少。”
美目一抬,奚聆眼波流转,嗔道:“就知道你在谦虚。”
取得了边礼的同意后,女人素手划过一列长短不一的竹笛,有些上面还有些毛刺,即使她不太懂,却也看得出来这些恐怕不是买来的。
“你自己做的?”
“嗯。”
“你写的?”
“嗯。”
“这些书都是你看的?”
“嗯。”
一连发出三个问句,得到三个肯定的回答。
夜色不知不觉的深沉起来,略微昏暗的灯光照的奚聆原本淡然的脸上惊异之情愈发明显。
没忍住,她放下手中的书和上书天道酬勤的墨宝:“小孩儿,我发现......”
尾音拉长,柔美的声音顿了顿。
边礼有些惴惴不安的看向她,女人眼睛也移动到她身上,慵慵懒懒的凑进她,两人的距离大概只有一尺远,近到边礼都能看清楚她那一根根忽闪忽闪的长睫毛。
“你可真是个宝藏全能型选手。”
眼前的女人完全调动了那双勾魂摄魄狐狸眼的诱惑力,双眼眯起,殷红的嘴巴只微微一笑就勾的人心里的火苗越烧越旺。
窗外的翠竹随风一摇一摆,边礼觉得自己的心也随着跳动扭晃的不像样子。
“其实都只会皮毛,学艺不精罢了。”
“那也很厉害,学这些是要耐得住寂寞的吧?”
“嗯......刚开始是,但是后来真正喜欢上了,任务也会变成兴趣。”
“我时常会想,如果以后能够带一卷书,挂一支笛,泡一杯茶,坐在屋子前感受云卷云舒,或者走上草地吹奏一曲,那该有多好呀。”
微风不燥,清凉的树荫下,女孩的眼睛瞬间变得亮晶晶,一向像是缺乏活力的稳重都被弃之如敝履,桃花眼忽闪忽闪,里面蕴含着常人理解不了的东西。
可惜没过多久,女孩就收回了神色,眼底有些落寞,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是不是有些奇怪。”
眼前的女人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觉得她不切实际,酸腐,反而用一种很温柔眼神看向她,真诚又认真。
“当然不奇怪,我把她称为心底的渴望,无论以后去干什么,它其实才是真正支撑你走下去的动力。”
女人眉眼弯弯,伸出手轻轻抚过她的眉间:“所以,要加油呀,要永葆青春,永远记住初衷,去做你真正想要做的事。”
就像她喜欢画一样,也曾凌晨四点就起床,只为了画出最美的日出。
“有谁会不喜欢一身书卷气,正直真诚的人呢?”
“那你喜欢吗?”
愣了一下,奚聆噗呲一声笑出声:“当然喜欢,喜欢的不得了。”
某人背过身去,又偷偷红了脸。
奚聆从墙上拿起一支笛子,是一支苦竹笛,头上缀着白犀角,看起来光滑顺直,色泽光鲜透亮,扎线紧实,一看就和周围的那些不一样。
那模样甚至长得有些像妖艳贱货,毕竟在一水朴实无华的笛子,就它光鲜亮丽,甚至上了漆。
见她拿起这支在端详,边礼急匆匆的把笛子塞进女人怀里:“这个送你。”
又补上一句:“这个是我亲手做的,用了好几年了。”
怪不得,使用痕迹很明显,尚且透亮的漆面证明主人应该用的很爱惜。
奚聆没想到她要送给自己,顿时正色道:“这个我不能要,你用了这么久的东西,我只是觉得她好看多看了两眼,君子不夺人所好。”